勿忘世上苦人多——记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
2007年08月17日 13:43法音 】 【打印共有评论0

 

二、慈善事业基金会的机构设置与管理

在中国佛教协会已故会长赵朴初居士的关心支持下,在南普陀寺两序大众的推举下,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于1996年10月24日晋院主持南普陀寺工作,并于1997年3月26日升座,正式接任南普陀寺方丈。他继承和发扬妙湛老法师的慈善理念,对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的管理进行了全面整顿,从而使南普陀寺的慈善事业持续而深入地开展起来。

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厦门市民政局,但由于是佛教寺院开办的纯民营机构,因而相对独立,建立有比较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严格的管理办法。目前,该基金会由慈善处、义诊院、法物流通处和佛经赠送处四部分组成,另设有会长室、审计室、宣传室、档案室、文印室、传达室等,计有工作人员33名,其中比丘4人,尼僧8人,其余为护法居士或热心慈善的社会人士。

基金会从不化缘,发心慈善全凭自愿。该会资金来源分为三部分:一是会员的会费;二是社会捐助(南普陀寺大悲殿旁设有募捐处及其功德箱);三是法物流通处。

在资金处理与运用方面,原则上是收到多少就捐出多少,基本上是当年收到的钱当年就运用到受助对象上;经办手续十分严格,要求受助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当地有关部门证明;经该会部门主管审核后,提交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然后组织人员将钱物发放到位,有些项目完成后,还须考核验收;每笔资金的运用都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计人和财物主管签字;收支情况则定期通过《慈善》年刊(已出版七期)和季报(已出版23期)向会员和社会有关方面公布。

本着佛教慈悲平等的精神,该会在救济或资助时不分种族、地区、信仰和身份,一律平等对待,也不附带任何条件或宗教方面的要求。

慈悲的含义是拔众生苦、与众生乐,是大乘菩萨布施精神的体现,内容包括财施、法施、无畏施。基金会的四众弟子把做慈善工作当作一种修行,积极主动,任劳任怨,注重因果,不计报酬,因而能较好地把捐助人的爱心传达给受助者,并在纾难解困的同时,使受助者感受到佛教的慈悲精神,学会布施,进而帮助更多的人。据了解,有不少受助者事后申请成为了该会的会员。

慈善事业基金会会员不分种族、信仰、国籍,凡愿奉献爱心者均可入会。会员每年交会费120元。基金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并定期给会员邮寄该会的报刊;还于每年农历二月廿一日(普贤菩萨圣诞日)免费为会员举办祈福消灾千佛法会,每月初一、初十、二十晚上在南普陀寺大雄宝殿举行共修法会;有时还组织会员朝礼名山胜地或参加一些慈善工作。八年来,基金会共举办各种法会上百场次,组织会员学习佛经,并举办了青年佛学讲修班及“清净之旅”佛教青年夏令营。今年,该会还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发行一种牡丹慈善卡,这是一种人民币借记卡,可方便会员存取现金、交纳会费、划转善款乃至购物消费等。目前该会会员人数已达2456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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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星桥 编辑:邢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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