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中英:从“法”到“行”—中国佛学的发展与建立
2009年03月28日 20:07凤凰网华人佛教频道 】 【打印已有评论0

但什么是“法”?由于它意有所指,又缺乏相反的历史证据,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回答。由于“法”原本意为佛陀的道德教条,同时被看作一种达到“般若”和“涅槃”的方法、模式和法则,所以,“法”作为法则和方法的概念可使之作为合适的译名,而且比译“空”为“无”的翻译更恰当。但这也意味着中国译者可能没有将毗昙宗视“法”为实存或最终实在的要素进行的再解释考虑在内。尽管如此,作为实存要素的概念终究还是被引入到术语“法”的使用中。因为在《百法明门论》的翻译中,就提到了“五位法”和“百法”,他们统摄人类意识内外的一切事物。在考虑他们由什么组成时,他们正是那些可以归入我们感官经验、感受、行为以及对存在或非存在可能模式进行想象和思考的事物。在此意义上,“法”更多地被理解为存在和非存在的状态、事件、模式、属性和关系。

但将存在和非存在的这些状态称为“法”,就是指出它们的确被给予了作为我们经验内容乃至实存的各种形式的构成性要素的意义,指出了构成事物结构和活动等级的一切东西其存在状态的不变性。然而,仍然有一个来自阿含类经典的关于“法”的理论,没有被带入到术语“法”的带有暗示性的微小差别中,即作为总是在变化的事物之原子要素的“法”。直到现代的熊十力才承认了“无间”之“法”的刹那理论。熊十力将“法”的基本理论解释为洞彻世间变化本性的基础,这就走向了将“法”作为事物不断变化中的个别点的易经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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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成中英   编辑: 闫秀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