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佛教 > 观点 > 正文
现代中国佛教慈善观念的“返本开新”
2009年11月03日 09:09《佛教文化》 】 【打印共有评论0

清末民初的中国佛教界逐渐自觉地认识到,要振兴明清以来极度衰落的佛教文化,唯有继承和发扬释迦创教以来的优良传统,以适应社会变化的需要。这其中,继承和发扬佛教的六度布施精神,积极兴办服务于社会人群的慈善公益事业,成为比较普遍的共识。民初由欧阳渐和李翌灼等最早成立的现代佛教团体——佛教会,明确地将救济、劝善和化恶作为世间的三大事业。他们还在《要求民国政府承认条件》中,将赈饥、援溺、治病、保赤、救灾、济贫、扶困、利便和劝俗戒杀戒盗等,看作是救济社会的必要工作。佛教会因此得到孙中山的充分肯定和亲自批复立案。( 参见《佛学丛报》1912年第2期,《专件一》第1-13页。《专件二》第1-2页。《专件三》第1-2页。《专件四》第1页。) 后来相继成立的佛教协进会、维持佛教同盟会、中华佛教总会等,都竞相将兴办慈善公益作为其主要事业之一。

太虚在1912年与仁山组织佛教协进会时和1913年初参加寄禅追悼会上,大力主张弘扬大乘佛教的救世利他精神,倡导寺产公有化和兴办慈善公益事业。1915年他在普陀山闭关时撰写佛教改革的檄文《整理僧伽制度论》,非常明确地阐明了兴办佛教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该着后来成为佛教革新运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在民初弘扬大乘佛教救世利他精神的,当然不只欧阳渐和太虚等人。仁山就认为,世间纷争不息,根本原因就是缺乏佛教的慈善之心,不知天人物我为一体,而妄分畛域,但求利己,不问利他,甚至父子兄弟相争夺。因此,他指出:“孔以仁爱普济天下,佛以慈悲广度众生,要之无不为达此合群之一目的也。群之要旨,舍慈善其谁与归?” (仁山《论慈善为合群之要旨》,载《佛教月报》第一期(1913年4月),第9-10页。)

民国时期长期领导中国佛教会的圆瑛,在民初与太虚协助寄禅成立中华佛教总会,他在一次演说中就积极提倡大乘佛教的利他精神:“我等僧界,既为佛子,当作佛事,体如来平等之心,立菩萨坚固之愿,融通真俗二谛,成就自他两利。法华经云,治世语言,资生事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第当视其人之知见为何如耳。佛教之理,本极圆通,向来因僧界不预世事,流为习惯,世出世间打成两橛,不知佛有三乘,小乘自度不给,无暇及他,中乘虽有利他,功行亦寡,大乘力量充足,利他为先。” (  圆瑛《中国佛教总会一周纪念演说》,载《佛教月报》第一期(1913年4月),《演说》第5-6页。)正是从这一大乘利他精神出发,圆瑛后来相继领导成立了宁波佛教孤儿院、泉州开元慈儿院等颇有影响的佛教慈善机构。

在清末民初僧伽界和居士界有重要影响的谛闲,在《在宁波佛教会演说辞》中说到,佛教来中国二千多年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最可宝贵的就在于“以有真实不讳之‘慈悲’二字在也”。慈能与乐,悲能拔苦。而现在社会上所以仇视佛教徒,轻蔑佛法,就是因为不做慈悲事业而只顾埋头吃饭。辛亥革命成功,建立中华民国,实行平等宪法,佛教也将随国运大兴。“吾辈佛徒,亦当秉我佛慈悲救世之精神,首先着手进行拔苦与乐之事业”。利生事广,最急切的是设立医院,救治贫病,施药疗治;其次是筹办平民学校,培植寒苦子弟,将来造就人材,辅助社会工作。其它与乐拔苦的事业,还有许多,虽然佛教界能力有限,但是“总求竭其力而行之”。正是从这一慈悲救世精神出发,谛闲在主持宁波观宗寺后,大力支持宝静开办佛教义务学校等公益慈善事业。

从以上不难看出,无论是居士界的欧阳渐、李翊灼等,还是寺僧界的寄禅、仁山等;也无论是改革佛教比较激进的太虚,还是相对比较保守的圆瑛和谛闲,都积极主张继承和发扬佛教的大乘救世利人精神和中国佛教史上的慈悲救世传统,将举办慈善公益看作是振兴佛教必不可少的重要事业。因此,谛闲认为,现代的佛教徒,对内要修戒定慧三学,对外则以慈悲救世,群策群力,广兴慈善等事。

如果说,民初欧阳渐、太虚、仁山、谛闲、圆瑛等人积极主张佛教界兴办慈善公益事业,主要是针对明清以来佛教的极度衰落而急切寻找振兴佛教之路的强烈愿望,从而认识到大乘佛教救世利他精神和中国佛教的慈悲救世传统的现代价值而着力弘扬,那么,到了民国一、二十年代,随着佛教文化的逐渐复兴,佛教界对继承和光大佛教的慈悲利他精神传统有了更深刻的历史自觉。

首先,慈悲之道是佛教的宗旨,因此,兴办慈善事业是佛教徒的天职。

1918年宁波白衣寺方丈安心头陀邀请圆瑛、太虚等创办佛教孤儿院于白衣寺,工读并重,教养兼施,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三年后,圆瑛针对宁波佛教孤儿院的情形明确地指出,佛之为教,就是以慈悲为宗旨,以智慧为先导。慈者与一切众生之乐,悲者拔一切众生之苦。现在虽去佛时遥远,但圣言犹在。我等既为佛子,奉佛之教,应深体佛陀本怀,行佛之行,勿存小乘自利之心,而当发大乘利他之愿,虽然我们不能象如来那样发愿普度一切众生,但是,如果对于人道中一般贫苦孤儿,不发一念慈悲之心,设法施以救济,未免与佛宗旨大相违背。佛经上说,一切众生,皆当作佛。今日的孤儿,不仅是未来的巨商大绅宰官长者,更可能是未来之诸佛。因此,“诸方同道,当大发慈悲,广兴饶益,到处提倡,建设佛教孤儿院,教养兼施,即是修行,即是精进。昔有人责我曰:此慈善事业,乃社会之责任,出家人何必为此?我答曰:子但知慈善事业为社会之责任,不知慈悲之道,为佛教之宗旨,与乐拔苦,固佛子之天职”。 (圆瑛《宁波佛教孤儿院第二届报告序》,《海潮音》第二卷第二期(1921年2月),《象王行》第4-6页。)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何建明   编辑: 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