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音祚:和谐社会,善待生灵
2008年05月12日 10:53凤凰网华人佛教 】 【打印已有评论0

如何界定善与恶,历来是一个很难取得共识的问题。佛教将其简练地概括为十个正反的行为。所谓十善,即指十种善的行为。与其相反的,即是十种恶的行为,称为十恶,它们是:(一)杀生。(二)偷盗。(三)邪淫。(四)妄语。(五)两舌,即说离间语。(六)恶口,即恶语、恶骂。(七)绮语,即杂秽语。(八)贪欲,即贪爱、贪取、悭贪。(九)嗔恚。(十)邪见。远离以上十恶,则为十善。

可以看出,佛教在两千年前所设立的这一伦理标准与我们今天由良知所认同的社会伦理准则毫无背离之处,这是一件值得令人回味的事情。佛教的伦理似一个庄严的千年巨人,稳如泰山地矗立于世上,它不因颠倒的年代和颠倒的人们的批判而改变,也不因开放的年代和开放的人们的改革而流俗。它所告诫人们铲除的十恶,正是产生一切不和谐现象的根源,而它所提倡的十善,也正是创造和谐人生乃至和谐社会的基石。
长期以来,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一直存在着几个与和谐理念紧密相关但却被严重误解了的佛教观念:

1.“执着”。在佛教中,“执着”意味着由心理和认识上的局限性所导致的非理性状态,它是产生一切烦恼等不和谐因素的根源。然而,在现实的影视文学作品中,“执着”这一观念往往是被当作褒义词而大加赞赏的,这正印证了佛陀所描述的众生“颠倒”的状态。人们或许会赞赏执着的球迷,他们不惜倾家荡产,砸锅卖铁也要随自己喜欢的球队飘扬过海,执着地为其呐喊助威,在一次又一次的失利后,他们痛不欲生,甚至做出了严重的暴力或自残行为。

人们更容易赞赏执着的恋人,他(她)们被情感折磨得死去活来,最终徇情而去却成为有口皆碑的千古佳话。各式各样的追星族已成为现代生活的时尚,人们以追求感观刺激为幸福,唯恐自己不够执着,难以成为某个领域中的“迷者”……各种游戏的策划者在功利心的驱使下,努力地研发令人执着上瘾的游戏规则,以期俘虏更多的“迷者”,执着的心理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疯狂性的程度也在逐步升温,这是颇为令人忧虑的现实。刻实而论,有执着,便没有真正的和谐。

2.“因果”。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一提起因果二字,就会自然地联想到“迷信”,这是多年的舆论误导所致。其实,佛教中的因果观,更强调的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如是因,得如是果”人们信它是如此,不信亦是如此。不懂因果规律的人往往正是制造不和谐因素的人,明智的人才会外化出和谐的行为,而明智的标准正是看其是否能在更深更广的范围看清事物的因果关系,从而理性地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曾几何时,人们在“战天斗地”“人多力量大”的口号的激励下,填海造田,砍伐森林,鼓励生育……事隔几十年后,人们才痛心地认识到了这其中的因果关系及可怕的后果。因果并不遥远,并不神秘,它就是那么实实在在地作用着我们每一个人。各个领域中不安分的人们,怀揣着各式各样的侥幸心理在与因果律“斗法”,其结果大多以所谓“没想到”的悲惨结局而收场。简言之,不明因果,不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就不会有和谐。

3.“解脱”。有些心灵空虚找不到生活目标的人,基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观念,把“黄、赌、毒”视为解脱痛苦与烦恼的良药,基于“人死如灯灭”的观念,把解脱与死亡相关联,这两种根深蒂固的误解导致了极不和谐的社会问题。前者不顾后果,只注重眼前的感官享受,认为借助一种外在的强刺激取代眼前的痛苦就是一种解脱,因而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纵欲的怪圈。后者则认为只有死亡才是最终解决一切烦恼与痛苦的必由之路,不管欠了什么样的债,都可以一死了之,一了百了。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佛教频道报道组   编辑: 邢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