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品讲记
2008年04月12日 10:14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 】 【打印共有评论0

(五)法喻的立题,如本经之类。妙法是法,莲华是喻,故经以法喻为立题。

(六)人喻的立题,如如来师子吼经等类。如来是佛的通号,即是能说的人,师子吼是佛所说的法,即是法的譬喻。譬喻乃佛说法的一种善巧方便,为使众生明然易解,故经以人喻两者为立题。

下面一种是人法喻三者作一经题,如大方广佛华严经之类。大方广是法,佛是圆满报身卢舍那佛是人,华严是万行因华,庄严佛果,是喻。这部经是经中之王,圆极之理,非其它诸经可比。上面七种的立题,兹已释竟。而本经之意义,现在先来解释法,然后即来解释喻。

妙法的意义,如果把它广泛来说,则可包括佛所说的一代时教,因佛所说的时教,没有那一种法不是对治众生的毛病,众生有什么毛病,佛就说什么的法。现在这部经称为妙法,此无非要示现这部经是超绝圆妙之理,非其余诸经可比,这种微妙乃除了华严经外,绝没有一法可与它比较,所以它在头上要加个「妙」字,意是要彰显它深幽绝妙之理。

问:此法究竟怎样妙呢?

答:约略说,它有两种特色:

一从本以来就妙,此妙乃是无始无终其体常住不变,恒古常妙。

二非是先粗而后妙,乃是一贯常妙,而其始终离其造作。

然此法乃是诸佛所证之体,也即是众生所迷之体,它的体,本来平等本来普遍而不局于那一道众生,凡有心者,皆有此体,故金刚经云:「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本经又云:「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所以现在诸佛他能证达此体,而其始终不被外面境界所转,而能运转一切境界,观一切境界等如空华,犹如焰阳,而佛能作如此谛观,此皆因其证达此体故,故佛处处都能展施妙用,于理于事都能坦然无碍。然而众生则不为然,众生常以虚妄心贪著心对于一切幻境起诸分别起诸执著,以是众生灵明活泼的体性无形中由此迷失!所以众生永远成为众生,众生虽然迷失,他的体性依然还是不变,此不变之理,好比一块金子,虽被金匠镕成许多不同金饰,但它金性依然无异,此好比众生虽然把这体性迷失在牛胎马腹,变成各等形形色色,而与佛同等的体性,仍然存在,此存在即是妙法的深义。现在此妙法众生虽然皆有,但众生迷而不能觉知,此非众生不能觉知,甚至三贤十地亦不能尽知,如本经云:「惟佛与佛,乃能知之」,诸佛证此悟此终成正觉,众生迷此失此终成众生,众生虽迷,终日又与它相共,犹如我们穿衣吃饭,屙屎放尿,见色闻声嗅香识臭,以及日常一切动作,无非都是此之妙法运用。所以众生迷此,生死滔滔,诸佛悟此,妙用无穷,是故我佛一出定境,深知此法一切众生皆有,于是极力赞扬,乃要使众生明白此理也。

至于此妙法的体用,实相为体,轨持为用。实相,如本经一言一句以至一字一义无非要显示此实相深义,以观吾佛始从菩提树下,终至鹤林,其间所说一代时教,原本即是要显此义,如本经云:「更以异方便助显第一义」,此「第一义」,即是实相深义,此实相,非有相非无相,若言有,大象无形,若言无,则充满法界,故此相小如微尘,大如虚空,非其凡夫所能推测也。

轨持,轨即轨生物解,持即任持自性。轨生物解,意谓一切众生虽俱有如来实相妙体,但以众生无明欲染所障竟不能证得,如经中云:「坚著于五欲,痴欲故生恼,以诸欲因缘,坠落三恶道!」是故众生一向以来以苦海中滔滔受其生死了无尽期,佛为怜愍此等,将他所证妙法和盘托出,分析彻理,谆谆垂诲,使诸众生归入正轨,故云轨生物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果纯 编辑:梅文惠
华人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