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上市进入法律视野 少林寺被上市事件调查
2009年12月29日 13:21 】 【打印共有评论0

“少林寺被上市”消息引发社会强烈关注,虽然登封市政府专门就此事作出声明:

双方合作的范围不会将少林景区、嵩阳景区和中岳景区内现有16处18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少林寺等文化遗产纳入合资公司进行经营。

但少林寺这场新的上市风波激起了公众对少林寺能否上市的讨论。寺庙上市问题由此进入法律视野。

“有关方面打算将少林寺在2011年运作上市”的消息,在本月17日登封市政府正式发表声明矢口否认后,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

三方当事人的态度耐人寻味:一方面,有关媒体披露的运作“少林寺上市”的印有“绝密”字样的文件言之凿凿,网上甚至贴出了该文件的图片;另一方面当事人少林寺则频频喊冤,声称不知情,“被上市”的说法变成了最近几天的网络流行语;而登封市政府在相关舆论对自己已经很不利的情况下,终于迟迟表态但却语出惊人,直指“少林寺上市是失实报道”。这三种声音交织在一起,事件变得疑云重重。12月20日,《法治周末》记者特赶赴河南省登封市进行调查。

紧张的市政府

“应该说我们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此前有些媒体的报道是失实的。”登封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的于科长在记者亮明身份表明来意后,拿出了市政府专门就此事作出的一纸声明。该声明称,登封市政府与香港中旅集团(在港中资企业)就嵩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旅游合作的有关事宜,正在洽谈协商,尚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双方合作的范围不会将少林景区、嵩阳景区和中岳景区内现有16处18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少林寺等文化遗产纳入合资公司进行经营。于科长称合作将完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登封市政府工作人员私下告诉记者:“这几天来采访的记者比较多,最近大家对这个事情都很敏感也比较谨慎。相关的报道刚出来,关注度还不太高的时候,市政府就注意到了。虽然觉得其中的内容有一些误解,但市政府当时还在与香港中旅集团密切接触,进一步洽谈合作的事情,市政府担心合作会受到影响,所以不愿意公开回应。但直到17日上午,眼见各种报道铺天盖地,市政府此时已经不能继续失语了,所以会议讨论通过作出了这么几项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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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娜、孙继斌 编辑:邢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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