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专家聚集中国社会科学院热议少林寺被“股份制”
2009年12月29日 11:14凤凰网华人佛教 】 【打印共有评论0

其实前车之鉴已经很清楚了,现在少林寺又被“股份制”,我们也可以称为“庙产上市”。从表面上看这是利用寺院的影响取得经济收益,但是在实质上,这还是把寺庙的根给抽掉了,少林寺一但上市的话,它就成为全体股民财产,已经不再属于佛教了。我们今天之所以要将少林寺作为案例而加以讨论,就是因为它有可能成为日后庙产上市的范式,要是全国各地都来效仿,那么后果是很可怕的,说严重一点,可能中国佛教就到此结束了,寺院已经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历史上佛教所承担的任务是在治心方面,宋代以后就有佛教治心、道教养身,儒教治国的说法。佛教既然治心,那么就是说明它的功能在调整人心的方面,予人精神解脱,这才是佛教最主要的功能。寺院经济的发展,都是围绕这一方面而作出的。但是现在情况有些倒置了,佛教的治心功能被弱化了,经济的功能被加强了,这不是佛教的发展方向,寺院经济发展是要求寺院在取得经济之后,能在宗教功能方面更加完善,例如整修寺院,从事慈善,兴办文化等等,而不是说寺院要成为经济实体,去赚更多的钱。此外,寺院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在寺庙内部进行的,并不是走出寺院去从事专门的经济行为,这一点也国家明令禁止的。古代寺院的各种经济行为,也是循着这一定制而进行的,这是寺院经济的根本特点。现在寺院一但上市,不仅其宗教功能肯定会削弱,而且成为公共财产,出家人是依靠寺院来生存的,既然谈不寺产,还有什么佛教可言呢。

如果少林寺的经营权被股份制后,我们不知道未来的少林寺会是一个什么样子?从现有资料来看,用宗教实体来上市,这在全世界都是没有的,因为宗教是神圣的,不是商业部门,“商业化”不是少林寺的任务,因此对这个问题不能仅从经济的角度来看,要看到它的宗教含义,要看到它的历史文化的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讲清楚为什么少林寺不能被股份制。

学者从“资产管理”的法理角度,分析少林寺的资产:第一,少林寺自北魏起,历经隋、唐、宋、元、明、清,都是国家出资的宗教活动场所。清雍正年间,国库拨银九千两,奠定了今日少林寺殿堂的布局。土地及殿堂,显然是国家财产。解放后土地改革时,少林寺的土地归国有,使用权归少林寺僧众。解放后历年修整少林寺,也是国家文物局、旅游局出资。第二,少林寺拥有历史文物多项,其中大部分碑刻、造像,依《文物法》属国家财产。而“塔林”是少林寺已故高僧大德的祖坟,应属少林寺僧众的集体财产。第三,作为禅宗祖庭的少林寺品牌及武术,更是少林寺历代僧人培植的结果,其无形资产,应属少林寺僧众集体所有。所以登封市作为县一级地方政府,无权越级处置国家财产,此为“少林寺”上市一不可也!“塔林”是少林寺僧众的集体财产;少林寺占地,少林寺僧众有使用权。登封市不与少林僧众协商而决定“少林寺”上市,违背国家《物权法》,此为“少林寺”上市二不可也!少林寺及少林功夫是少林僧众共有的历史遗产,登封市政府无权处置。此为“少林寺”上市三不可也!正如崇文区政府无权将“天坛”上市,西城区政府无权将“白塔寺”上市一样,道理是明明白白的!“少林寺”岂可上市!

专家们指出,少林寺的问题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是不管有多少原因,少林寺作为寺院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既然是明确寺院是主体,就要按照寺院的特点去进行管理,尊重宗教的传统,而不是变更它的性质。我国有成千上万座寺院,每个寺院都是属于地方政府管理,政府的任务是发展经济,保一方平安与稳定,寺院也要为这个任务服务,但是在具体实施时,冲突也是存在的,像少林寺被股份制就与少林寺的想法有距离,所以寺院如何与政府合作,同时又能保护好自己,是少林寺和学术界都要去关注与研究的课题。有专家建议,如果将少林寺的管理权限变更一下,把它作为省属寺院,地方政府就不再过问,是不是就能好一点呢。全国现在有200多个重点寺院,这些寺院以后还会发与类似少林寺的事情,防范重于解决,如果这些重点寺院都放在更高一级的政府管理之下,那么至少这些寺院与地方的冲突就会减少,相应地说,也得到了保护。

最后,与会代表强调,少林寺被股份制不是好事,对整个佛教界来说也是一个震惊,如果此事真的实现了,那么对中国佛教来说是一个颠覆,其后果是可怕的。此事涉及了千千万万佛教信众的的宗教感情,也涉及了整个中国佛教的未来,我国领导人曾经说过:“民族宗教无小事”,少林寺被股份制的事情在网上反映如此强烈,已经足以说明不是小事了,看来,少林寺被股份制一事还是要谨慎为好,不要轻易将它推到市场,否则后果将不可收拾。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邢艳玲
华人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