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资生福利事业与精神文明
2010年11月30日 15:40真禅法师 】 【打印共有评论0

1992年5月,向市儿童福利院捐款4万元。(图片来源:上海玉佛禅寺)

佛教与其他宗教的不同之处,不仅在于它为人们指示解脱生死的涅槃大道,而且还教导人们要以出世精神作入世事业,广作福利,以嘉惠群生。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中国佛教徒实践佛陀遗教,倡导“利生为事业,弘法为家务”,形成中国佛教济贫救苦、广作饶益的优良传统。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今天,发扬佛教这一优良传统,对促进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对解决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这一时代课题有着重要意义。

一、

在佛教教义中,广作资生福利事业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是佛教利乐有情的根本精神的重要体现。佛教以慈悲为本,《大智度论》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即是说,众生需要快乐和幸福,要设法给与他;见人受苦,内心油然生起同情,及时给与慰藉和救助。慈悲在修持上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心上用功,去贪、嗔、痴,培养慈悲心怀;一是在事用上着力,修大乘菩萨行。

佛陀教导,学佛的人,首先要发菩提心,因为菩提心是大乘佛教的核心,是一切修行的基本思想动因。诵经、礼佛、供养、禅定等,一定要与菩提心相应,方能证道。菩提心包括慈悲、智慧和方便三义,其中最根本、最切要的,还是慈悲。可以说,离开慈悲心就没有清净梵行,就没有菩萨,没有诸佛,也就没有佛法。不过佛教所称的慈悲不是小慈小悲,而是大慈大悲,即“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慈悲心是佛性的体现,为一切众生所共有,只是众生为无明所蔽,妄执“我”、“法”为有,进而生发分别、执著,才使此心隐而难现。

只要破除一切虚妄分别,不为狭隘的自我情见所障蔽,就能净化它、扩充它,使本有的慈悯之心显现为大慈大悲。《法华经》云:“今此三界,皆是吾有,其中众生,悉是吾子。”只有认识到“我”、“法”俱空,打破“自”、“他”、“物”、“我”的界限和分别,才能推己及人,对他人的甘苦感同身受,进而以他人之苦为己苦,以他人之乐为己乐。以慈悯一切众生的襟怀尽力济度群生。慈悲心在行为实践中的体现即大乘菩萨行,亦即报恩度苦。佛陀有言:“上报四生恩,下济三途苦”。这里所说的“四恩”就有“国土恩”和“众生恩”;“三途苦”,泛指世间一切苦难。人生活在共同物质条件下互相联系的群体社会中,衣食住行,资生用具,无一不是由广大人群相互提供的。而一般来说,我们每个人所具有的精神与物质方面的财富在满足自身需要以外,还大有裕余。所以人应感念众生的恩泽,知恩报恩。

作为佛教徒则应遵循佛陀的遗教,广行“四摄”、“六度”,即通过世间、出世间的一切善行,利益众生,使之得到安乐和幸福,减轻肉体或精神上的忧苦。其中“布施”一条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布施包括法施、财施和无畏施,法施即对众生随机说法,使之在苦闷热恼中得一剂清凉,消解精神上的痛苦;财施,就是以自己的净财分布于他人,特别是社会上生活无保障的鳏寡孤独和残疾人,解决其生活困难;无畏施,即救度众生,为其祛除种种忧愁、怖畏,通体放下,获得轻安与法乐。资生福利事业,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和条件,济贫扶弱,使人们获得现实利益,是修持布施法门的重要内容,也是报恩度苦精神的具体表现。布施是利乐众生的善举,又是求得个人解脱的重要途径。布施是将属于自己的钱财等无条件地施与他人,这就要求布施者去除对“物”、对“我”的执著,克服自度悭贪之心。布施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虽施而不作“施”想,即能“舍”。据净影《维摩经义记》,“舍”有七义:(一)心性平等;(二)于众生舍离一切冤亲等碍;(三)舍一切贪嗔等过;(四)见众生得解脱,不复忧念;(五)证空平等,离相名舍;(六)自舍己乐,施与他人,说之为舍;(七)利益人生,无所希望,

名之为舍。即是说,虽行布施,而内心平等忘怀,不存名闻利养和望报之心。笃行布施法门,广作资生福利事业,久之,即能培养、扩展“慈悲喜舍”之心,即能“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即能形成无欲无求、无滞无碍的宏大气象。正因为这一事业是自、他兼利的胜举,故《法华经》云:“资生业等,皆顺正法。”《大智度论》云:“一切资生事业,悉是佛道。”资生业等是成佛的资粮,往生的津梁。

二、

广作福利事业,是中国佛教的优良传统。这一优良传统的形成是与佛教的社会化相联系的。中国大乘佛教继承和发展了龙树的“一切资生事业悉是佛道”和弥勒的成佛必须修学五明的思想,佛教逐渐与社会生活打成一片。特别到了禅宗六祖慧能提出“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的思想和后来的怀海提出“一曰不作,一日不食”的原则后,更在实际行动上实现了释迦牟尼的“成熟有情,庄严刹

土”的思想,使大乘真正发展为“人间佛教”。

早在唐代,佛寺为救济贫病,已设悲田院、养病房、施药房等带慈善性质的设施。悲田,取以悲悯之心救助贫困,则能得无量福田之意(受救助之贫穷孤苦亦称悲田)。据《唐书•武宗纪》载,唐开元年间设悲田养病院,收容还俗而贫苦残疾、无所依靠之人,同时亦收容一般贫困之人。自此以后的一千余年中,佛教的高僧大德从事造桥修路、兴修水利、行医施药、赈灾救难、救死扶伤等社会福利事业者,代不乏人。降及近世,慈善家、从事社会福利事业的社会活动家多出佛门。如熊希龄居士退出政坛后,专心办香山慈幼院,二十余年惨淡经营,使一大批无依无靠的儿童成长为社会上的有用之材,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1933年创建的上海佛教慈幼院也收养了社会上大批孤儿,施以教育,使这些不幸的孩子感受到了佛教的慈悲和社会的温暖。1937年,上海“八•一三”抗战后,大批难民衣食无着,无家可归。当时佛教界知名人士组织的慈联救济战区难民委员会,曾先后设立五十多个收容所,共收容、安置难民五十多万人次。现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居士,当时在其间做了大量工作。1939年成立的上海佛教同仁会,董事长为著名慈善家释范成法师。范成法师终年为救济难民事业奔走,年逾花甲,犹三更即起,到各处放粥点施粥济众,被尊为活菩萨。在敌伪统治时期,有一段时间,全市都买不到食米,范成法师深为数万难民的生活而焦急,后凭其在社会上的声望,购得廉价食米,使难民免于饿腹之虞。1937年上海佛教徒创建佛教医院,免费治疗贫病者,一年之中施诊给药的病人即达八千余人。

此外,全国各地佛教徒以各种形式兴办的慈善救济事业还有很多。所有这些活动,充分体现了我国佛教利济众生的优良传统,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许和颂扬,扩大了佛教在社会上的影响,增强了佛教对群众,特别是对劳苦大众的感召力。熊希龄、赵朴初、释范成等近代史上著名的慈善家、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家,为后世佛门弟子从事资生福利事业树立了榜样。

三、

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使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发生了巨大变化,大公无私、舍己救人逐渐成为新的时代风尚。而佛教的慈悲思想和利生实践与新时代的道德要求有相通之处,这就为佛教徒从事资生福利事业提供了殊胜的外缘。从佛教自身看,以人间为依止、慈济为方便,实践佛陀遗教,亦佛弟子毕生修持之行愿。这就要求佛教徒在弘扬正法、觉悟众生的同时,适应时代,沟通社会,广作饶益,利乐众生。而兴办、赞助社会公益事业是实践佛教利他济世宗旨的主要内容。就其社会意义面议,佛教徒开渠凿井、植树造林、修路架桥、飞栈开山等改造自然、庄严国土的善举,是佛教徒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建设人间净土的具体表现,亦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佛教徒救济伤残、衰老、孤儿、寡母等不幸者的义举,不仅是佛教慈悲情怀的流露,也体现出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和舍己为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展现了人性的美好与尊严。这些义举有巨大的辐射力,对推动整个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对培养人们的同情心和慈悲心,对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对创造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气,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当然,现在佛教界自身要创办众多的慈善事业,因缘还不成熟,但是,尽己所能,关心和资助社会上所办的公益慈善事业,还是可以做到的。中国佛教协会一贯重视关心资助社会福利事业。特别是近十年来,不仅大力赞助各项公益事业,而且号召全国佛教界都来关心、赞助这项事业。各地佛协和佛教界人士积极响应佛协的号召,把这项事业视为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修行的道场。近年来,佛教界在为少年儿童福利基金会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款、捐献财物和救济灾区人民,为抢救大熊猫、修复长城捐款等爱国公益活动中,踊跃当先,不后于人,表现出中国佛教徒所具有的炽热的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

近几年,作者所在的上海佛协和作者本人,也积极响应中国佛协的号召,先后向全国和上海有关社会福利团体进行了捐赠。其中,除了在一九八四年五、六月间,我代表上海佛协,向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人民币五万元外,还先后向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上海市伤残儿童康复中心、上海儿童世界基金会、中国福利会托儿所等社会福利团体进行捐赠。由于我不断向有关社会福利机构予以捐助,因而各有关部门给我以极大的荣誉。一九八八年,上海市民政部门聘请我担任上海市儿童福利院名誉院长,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也评定我为一九八八年热情支持普教事业发展的社会活动家。我将这些荣誉看成是对我的鞭策,激励我在资生福利事业方面,继续作出新的努力。

佛法的根本在于净化自心,完成人格,利益大众。资生福利事业不仅直接利乐众生,而且有助个人道德的提高和完善,所以是内益于己,外益于人,生益于时,死益于后的伟大事业,体现了佛法的根本精神。通过这一利生实践,有助于形成有难共当、有苦共担的社会风尚,有助于创造和乐共处、相亲相爱的社会氛围,可以引导人们向善、向上,从而使整个社会变得更文明、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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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邢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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