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佛教协会关于乐山市佛教协会《关于推荐照观法师担任乐山凌云寺住持的请示》的批复
乐山市佛教协会:
你会关于《关于推荐照观法师担任乐山凌云寺住持的请示》(乐佛协[2009]03号文件)文收悉。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的规定》和《四川省佛教协会汉族地区寺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我会研究并报省宗教局备案,同意照观法师任乐山凌云寺方丈(住持)。任期自升座之日起三年。
此复
四川省佛教协会
2009年3月12日
编辑: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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