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波法师
2010年06月01日 14:58 】 【打印共有评论0

生于1963年,现任职务:哈尔滨极乐寺住持;

1986年3月到哈尔滨极乐寺出家,礼上 “慈” 下 “法”法师剃度;

1988年9月考入中国佛学院;

1992年毕业后攻读研究生,主攻三论宗,导师刘峰老师;

1995年毕业,获得佛学硕士学位,留校任教;

1993年当选哈尔滨市佛教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

1996年当选黑龙江声佛教协会四届会长;

2001年当选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五届会长;

2002年当选省,市政协常务委员,哈尔滨市人大代表;

2002年8月1日出任哈尔滨极乐寺住持,极乐寺佛学院院长;

2003年12月29日当选哈尔滨市佛教协会会长。

主要著述:

1998年10月,参加日本京都“中日佛教第七界学术研讨会”,发表《试析西方极乐世界的有与无》。

1999年12月,参加台湾文殊院“两岸佛教学术研讨会”,发表《净土与净心》。

2003年3月参加中国佛教协会在厦门南普陀寺举办的“佛教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使命”演讲比赛,获优秀奖;并代表中国佛教协会赴韩国汉城参加“韩中日三国黄金纽带会议”,做专题演讲。

2005年6月参加首届世界佛教论坛大会,发表“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考”获精进奖;法师的理念是:不论是在家还是出家的佛教徒,都应当以实践佛法为己任。在体认佛法、自身受益的基础上,作为法师唯一的选择应该是“弘法是家务”,因为“不忍众生苦”,因为“不忍圣教衰”,这分明是在利他中完成自利的过程。如果改换题目,不仅仅是自欺欺人,同时也是在浪费自他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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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邢彦玲
华人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