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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佛协第八届理事会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安徽举行

2013年10月18日 10:06
来源:中国佛教协会

中佛协第八届理事会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安徽举行(图片来源:中国佛教协会)

2013年10月16日,由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九华山佛教协会承办的“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在安徽九华山聚龙大酒店隆重举行。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圣辉法师,中国佛教协会秘书长王健先生,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宗家顺先生,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九华山佛教协会会长慧庆法师,安徽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智文法师;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司巡视员裴飚,安徽省宗教局副局长袁家耀,池州市宗教局局长高根彪,九华山宗教局局长王景旺等有关部门领导;以及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权益保护委员会全体委员、有关方面代表近50人出席会议。

会议由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九华山佛教协会会长慧庆法师主持。慧庆法师、袁家耀副局长分别代表九华山佛教协会、安徽省宗教局致欢迎词。

与会委员和代表在会上首先集体学习了中央十部委《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随后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圣辉法师作重要讲话。圣辉法师在讲话中全面分析了当前佛教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原因,并就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切实落实佛教寺院法人地位,积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配合做好教职人员备案工作,建立鉴别系统;三是建立健全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信仰尊严。

受传印会长委托,中国佛教协会王健秘书长宣读了传印会长的书面讲话。传印会长书面讲话指出:“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是中国佛教协会的一项主要工作,对促进佛教事业健康发展、保证佛教界积极作用的有效发挥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设立权益保护委员会,希望以专委会的形式与时俱进地推动和加强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的工作。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和职责,可谓任重道远、大有可为。”传印会长书面讲话强调:“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是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是佛教界有效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保障,也是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的关键环节。各位委员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集思广益、认真研讨,积极履行委员职责,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专长,为配合贯彻执行《意见》,为切实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司巡视员裴飚代表国家宗教事务局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裴飚巡视员在讲话中对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提了三点建议:第一,要高度重视权益保护工作;第二,要依法开展权益保护工作;第三,要理性对待权益保护工作。

当日下午,会议进行了小组讨论,与会委员就佛教权益保护工作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如何发挥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作用、贯彻落实十部委《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

最后,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圣辉法师作了总结讲话。圣辉法师在讲话中指出“权益保护,既关系到佛教事业的继承和巩固,又攸关佛教未来命运之大局,意义非常重大、影响极其深远。”圣辉法师在讲话中要求与会委员和代表“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积极响应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部委联合颁布的有关文件和刘延东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充分履行各位委员的职责,以主人翁的精神,从自身做起,积极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向前发展。”

[责任编辑:张瑞霞] 标签:中佛协 佛教 圣辉法师 中国佛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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