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性法师:深度的自我管理是僧团建设的目标
2010年07月21日 09:41文殊院 】 【打印共有评论0

摘要:“现代管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受到世人的普遍认同。佛教僧团的管理也引起广泛的关注。本文通过对印度佛教僧团,以及中国汉传佛教僧团的管理办法的介绍,提出了僧团管理行为应止恶修善、完善个人的修养伦理和道德,实现自我觉醒、自我管理的精神。

“管理”是伴随着人类漫长的发展史而长期存在的社会行为,但“管理”行为成为独立的管理学科,却是近现代以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现代化发展进程才不断形成的。而近现代以来新兴的“管理学” ,除了对古代管理行为的研究和发掘外,主要是在近现代民主;与科学思潮的影响下,形成管理行为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乃至人性化为特点的新型管理模式。这些新型的管理模式在包括政府、企业在内的社会各领域得到普遍认同和适用,深受从事不同职业管理者的推崇。

佛教事业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佛教事业中的管理行为,特别是佛教僧团的管理工作,也备受关注。甚至有人士提出,传统佛教僧团的管理是时代的产物,已不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主张佛教僧团管理应借鉴现代社会企业管理的经验,提出佛教僧团管理企业化的理念。2008年11月4日,国家宗教局和中国佛教协会在上海组织召开了寺院管理座谈会,表明有关方面对这一课题已引起相当程度的重视。笔者通过对这一命题的思考,觉得现代化的管理模式有其优越性,但佛教僧团的管理确有着特殊性,两种不同类型的管理行为虽也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但在终极目标上却有着极大的差异。笔者拟通过对传统佛教僧团的管理法作一些剖析,发现传统佛教中僧团管理的经验和目标并没有过时,而是有积极的现代意义。并以此就教诸方,希望得到贤达指正,以匡不逮。

中国汉传佛教中僧团的管理

佛教自西元前后传入中国后,距今已有两千余年的历史。由于佛法思想的圆融性,佛教在中国两千余年的传播中,在与中国社会、文化、经济等互动中,形成了别具特色的中国佛教形态,其中,佛教寺院及僧团的差异最为明显。仅就僧团而言,就与印度佛教时期的僧团在形式上有着较大的改变,特别是进入隋唐时期,中国汉传佛教的僧团,一改印度佛教时期僧团乞食生活的传统,僧团成员以寺院的形式集中定居,并制定相应的日常规则,以保证寺院的日常运转。中国汉传佛教的僧团成员,除了继承印度佛教时期形成的戒律,同时还要遵守适应中国具体情况而制定的寺院日常规则,这一特点,在中国汉传禅宗寺院特别突出,以致后来在中国汉传佛教禅宗寺院中,形成独特的禅林清规。现存的禅林清规达十余种之多,但现在能见到的最早的清规应是宋代宗颐禅师(1009~1092)制定的《禅苑清规》,而现行普遍使用的当推《百丈清规》。。这些清规的内容,主要是寺院组织规程及僧人日常生活的规则,既有关于僧人行住坐卧等威仪所定之仪则,又有僧团集体所必须遵守之制度。

另外,在汉传佛教寺院中,僧人除了对禅林清规奉行外,还应遵循《二十四门仪则》(又称《沙弥律仪》)等细则。从《二十四门仪则》的内容来看,主要是针对沙弥阶段(僧团预备成员),僧人应养成的行为规范而制定的教育守则。这些内容,虽然是对沙弥阶段的教育,但实际上是僧团所有成员终身奉行的行为准则。因此,中国汉传寺院僧团的成员,除了接受印度佛教的戒律规范外,还要兼受禅林清规及相关细则的约束。

中国汉传佛教的僧团管理,主要是通过印度时期佛教的戒律和在中国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禅林清规及相关细则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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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宗性法师 编辑: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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