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音曼妙话佛舞(组图)
2010年03月12日 10:07《佛教文化》 】 【打印共有评论0

敦煌莫高窟药师经变局部——舞蹈(图片来源:慧海佛教资源库)

中国的宗教舞蹈通常意义上是指佛教舞蹈,如果抛开原始宗教中的巫舞不谈,没有哪一种宗教比佛教对中国的舞蹈影响更深远了。佛教舞蹈在中国舞蹈历史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

随着东汉初年佛教经西域的传入,佛教舞蹈作为娱神、宣化的重要手段一并传入中原。与中国原有的祭祀乐舞相结合,成为宗教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佛教的发源地印度的寺院中,大多供养一些被称作“神的侍女”的少女,她们多是信徒的女儿,为还愿将她们送入寺院,在这个歌舞之乡,再没有比为神起舞更能表达对神的虔诚与敬仰了。佛教传入中国后,在中国的寺院中,同样供养一些舞姿华美的乐伎。据《洛阳伽蓝记》载:北魏年间景乐寺,“至于大斋,常设女乐,歌声绕梁,舞袖徐转,丝管寥亮,谐妙入神……得观者,以至为天堂”。

佛教舞蹈这一外来舞蹈形式正如它所依附的宗教,逐渐被其接受者吸收、发展、融合,使之民族化,经过千余年的演进,终成为今天各地区、各民族不同形态与风格的多彩多姿的舞蹈,这是佛教民族化的必然结果。纵观千年佛教舞蹈,我们可以大致归纳出三个特点:娱神向自娱的转化;神性向人性的转化;异域风格向民族风格的转化。这其中最根本也最彻底的转化是中国佛教舞蹈中的民族风格表现,无论是中原地区的佛教舞蹈(大多为各地区民间舞蹈所融合吸收),还是藏传佛教舞蹈、南传佛教舞蹈,无不与当地的民族舞蹈结合,最终发展为具有民族特色,世俗情感的佛教舞蹈,为当地人民所接受与喜爱。除完成其宗教宣化作用之外,具有很强的艺术生命力与感染力,特别是后者,在宗教情感日益淡泊的今天,做为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佛教舞蹈在相当多的地区,仍做为当地民间舞蹈而广为传承。这是舞蹈这一生命中最本体的艺术与佛教这一最注意内省的宗教完美结合的极好体现。

一种外来宗教如果想获取大多数人的认同,最好采取他们乐于接受的方式做宣传。就像把佛经故事用说书的方法讲给城市居民听最终产生话本小说一样,单纯的宗教舞蹈只能在少数贵族文人中获得共鸣,对于寻常百姓来说,热闹的场面,华丽的布景,生动的表演比枯燥的说教更深入人心。北魏时代,洛阳寺院林立,这些寺院既是宗教活动的中心,也是群众聚集娱乐的场所,规模宏大的寺院大多有精美的伎乐表演。比如长秋寺的宗教节日,每逢佛像出行,舞狮、杂技、幻术等做为宣传宗教教义的手段被引入宗教活动中,引来众多观者,场面十分热烈。我想这种活动到后来可能已经谈化了它的宗教色彩,倒更像一个热闹非凡的民间节日。这也许是佛教汉化过程中世俗化转变的又一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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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梅 编辑:闫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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