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佛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2010年05月21日 09:31凤凰网华人佛教频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河北省佛学院于1998年试办,2000年5月由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正式成立,是河北省佛教协会主办的一所省级佛教院校。院长净慧老和尚根据汉传佛教的传统以及自己对禅宗几十年的修学体会,提出“信、戒、学、修”四字方针和“养成僧格、融入僧团”八字纲宗,作为学院办学的指导思想。学院座落在赵州祖庭柏林禅寺;柏林禅寺僧团在净慧老和尚“生活禅”理念的指导下,与时俱进,积极开展各种修行与弘法活动,二十年来与海内外佛教界和学术界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为佛学院的教育提供了深厚的师资基础和良好的办学环境。为满足有志青年僧人的求学需要,佛学院于2010年5月1日开始招收第四届研究班、第七届大专班和第六届中专班学僧。 

一、培养目标 

根据院长净慧老和尚提出的“信、戒、学、修”四字方针和“养成僧格、融入僧团”八字纲宗,培养具足正信、爱国爱教、学修并重、品学兼优、具有较高管理能力及弘法能力的优秀僧才。

二、学制 

研究班、大专班学制三年,中专班二年。 

三、招生名额 

研究班招收学僧15名,大专班、中专班招收学僧各30人。 

四、课程设置 

1、研究班:《禅学研究》(禅法专题研究、禅宗思想专题研究、近现代禅学研究、禅宗史专题研究等)、传统文化(周易、道德经、庄子及四书等);导师分别为本院院长净慧法师,副院长明海法师、吴言生博士、冯学成教授、黄明尧教授、及杜大威老师等。 

2、大专班:四分律比丘戒、梵网经菩萨戒、禅林宝训、禅宗史、禅宗典籍导读、禅宗专题讲座、百法明门论、八识规矩颂、唯识二十颂、唯识三十颂、逻辑学基础、因明学、中观基础、中论、百论、十二门论、大乘起信论、禅宗七经、中国佛教史、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国学概论、四书、中国哲学简史、西方哲学简史、政策法规、爱国主义教育、英语、书法、体育等。

3、中专班:戒律学基础、沙弥律仪、佛学概论、禅林宝训、止观基础、印度佛教史、中国佛教简史、遗教三经、劝发菩提心文、俱舍大义、缁门崇行录、心经、六祖坛经、维摩诘经、二时课诵、政策法规、爱国主义教育、现代汉语、四书、中国通史、世界通史、英语、书法、体育等。

4、柏林禅寺各项修行弘法活动是佛学院的重要课程。全体学僧参加早晚课诵、坐香、每半月诵戒、布萨、夏季“生活禅夏令营”和冬季“禅七”等活动。

五、报考条件 

1、信仰坚定、爱国爱教、戒行清净的比丘或沙弥。

2、研究班学僧必须出家三年以上,具有佛学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2--30岁。大专班学僧必须出家二年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佛学中专毕业,年龄20--28岁。中专班学僧必须出家一年以上,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18--26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标准,六根具足,五官端正,无恶习,无传染病及其他隐性疾病。

六、报名时间 

2010年5月1日至7月1日。 

七、报名手续 

1、来电或来函索取报考登记表。

2、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寺院、佛教协会和宗教事务局的推荐信。

(2)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表。

(3)一寸相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最高社会学历或佛学院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3、经我院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颁发准考证。 

八、考试

1、地点:河北省赵县柏林禅寺。

2、时间:见准考证。

3、科目:二时课诵、 佛学、 语文、 英语、 时事政治、 禅坐。

4、方式:面试、笔试相结合,由我院教务处组织命题。

九、录取

1、根据考生的宗教情操、道德品质、考试成绩、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考生被录取后,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体检不合格;学习态度不端正;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严重违犯律仪;心理或生理素质不符合僧格要求;有传染病或精神病。

十、 学习期间的待遇

1、学院为学生提供膳宿,其它供养随柏林禅寺常住。

2、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3、学僧的医疗费用由佛学院负责,日常生活用品及交通费用等由学僧自己承担。学习期间,学僧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火车票半价优惠。

4、学院发放适量的僧装和学习用品。

5、对于品学兼优的学僧,我院将给予奖励。

十一、放假

1、暑假45天,寒假30天。本院根据“养成僧格,融入僧团”的宗旨,于假期组织若干活动;学僧假期内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离开本院。

2、学习期间,除父母、师长病危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允许请假。

3、学僧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十二、毕业去向

1、在本院继续深造或报考其他学院。

2、在柏林禅寺、湖北四祖正觉禅寺及下院常住或从事管理工作。

3、根据各地佛教寺院的需要,征得原推荐单位的同意,推荐到有关佛教单位服务。

4、回原推荐寺院。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赵县石塔东路23号柏林禅寺(河北省佛学院教务处) 邮 编:051530 

联系人:云禅法师:13373048552、清韵法师:13373048556

电 话:0311-84927902(教务处: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河北省佛学院

201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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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北省佛学院 编辑:张领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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