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世:不要忘了基本精神
2010年06月24日 10:57《佛眼观处世》 】 【打印共有评论0

决策的难度,就在于有所变、有所不变的分寸掌握。

什么时候可以见仁见智,因人因时因地制宜?

什么时候又该坚持原则,固守方针?

“法”是什么呢?法是一种同于古今,通于天下的原则或理念。它是放诸四海皆准、贯穿古今皆同,永恒不变的真理。

法有母法和子法两种。母法是基本原则,是团体的理念和方针;子法是一种执行的政策,是以基本原则为依归的。基本原则是不能改变的,而执行的政策只要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是以因时、因人、因事、因地、因物而稍加变通。

所以,一个决策者在做任何决定时,首先要掌握住基本原则,才不会偏离组织的精神。譬如,企业的经营者必须要非常清楚公司的理念是什么?经营的方针是什么?然后再根据这个理念、方针,做出种种适当的以及必要的随机应变政策。

不要忘记基本精神!

政策上的随机应变是正常的而且是必需的,我们必须要随时有应变的能力。因为环境不断地在变,人事也不断地在变,所以我们所制造的产品,以及我们所提供的服务,不论是在外观上、品质上,或服务的态度上,也都一定要不断地推陈出新,才能满足日新月异多元化需求。不求革新,势必会被时代的洪流所吞没。不过,任何一种革新都需要环境绕着基本原则酝酿而生。

同样地,一个公司的主管也一定要考虑到公司的基本精神是什么?老板也许忘掉了它的基本精神而要求你做出不当的决定。如果你是一个非常优秀、杰出的主管,你会给他善意的建议:“我们公司的理念不是这个样子,如果这样做,我们公司的理念就要被迫放弃了。当我们放弃公司理念之后,要再建立一个理念就很难了。”

不做失根兰花!

所以凡事一定要依法不依人。依人行事是有问题的。一方面是主观的问题,所谓见仁见智,每一个人所持的立场不同,见解就会不同。另一方面,人的思想是刹那生灭的,随时随地都可能受到外面因素的影响而变动。因此,依人行事往往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对立与纷争。

为了团体的安定和稳固,建立共同遵循的法则,是唯一且必要的途径。这个共同原则就是团体的理念、方针、共识,也就是母法。它是团体的精神重心,维系着整个团体的力量和发展方向,是人人必须要遵守的原则,绝对不能因个人嗔爱而有所更易。如果团体的理念一直在变动,共识就不容易产生,力量也不容易凝聚,安定更不容易维系。

当然,决策难免有时会因思虑不够周延而有所损失,但是为了维系团体的精神、理念,还是要坚持到底。西方有一句谚语说:黎明前的黑暗是不会太久的;只要基本原则不变、大方向没错,最后一定会有所收获的。如果经常更换方向、改变理念,虽然占尽眼前风光,却如失根的兰花,生机渺茫。

——圣严法师《是非要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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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妙皇 黄敏 编辑:崔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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