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是否应做到绝情、绝法、绝交?
2010年12月22日 09:24慧海佛教资源库 】 【打印共有评论0

生命的超越(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摄影:卢海林)

说到“情”,佛弟子应以大慈大悲之心利益一切众生,这本身就是真情大爱,怎么是“绝情”呢?说到“法”,佛弟子应将佛法落实于心行,念念都要如法如律,怎么是“绝法”呢?说到“交”,对众生不仅不能绝交,还应视为自己的骨肉至亲,乃至生起对母亲那样的感恩心。所以说,修行是否要做到“三绝”,关键是看:什么情,什么法,什么交。如果是贪爱之情、外道非法、酒肉之交,那是必须杜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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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济群法师 编辑:张领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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