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杭州市佛教协会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会

2012年07月04日 08:58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桑吉扎西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国宗局政法司副司长刘金光作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辅导报告(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摄影:桑吉扎西)

杭州市佛教协会会长、灵隐寺方丈光泉法师讲话(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摄影:桑吉扎西)

杭州市佛教协会宗教政策学习会现场(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摄影:桑吉扎西)

凤凰网华人佛教杭州讯:为进一步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根据国家宗教局、浙江省民宗委、杭州市民宗局的统一部署,2012年6月1日至30日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6月29日下午,杭州市佛教协会在杭州佛学院隆重举办“杭州市佛教协会宗教政策学习会”。

杭州市佛教协会会长、灵隐寺方丈光泉法师,杭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月真法师,妙高法师,智圆法师,戒兴法师,杭州市佛教协会秘书长钱俭忠先生,杭州市民宗局局长郭清晔,副局长吴建华,民宗局宗教处处长钟芳源,副处长胡胜军等有关负责人,以及来自杭州市佛教协会、杭州佛学院、杭州市区县佛教协会的正副会长、秘书长,杭州市属10各寺院的僧众五百多人参加了学习会。

杭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月真法师主持会议。光泉法师代表杭州市佛教协会参加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他从学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学习月活动的主要目标,学习的主要内容,学习活动的方式等四个方面做了全面动员。他指出,学习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建设“法制杭州”的新要求,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在宗教界和城乡群众中开展宗教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宗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和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在谈到学习活动的方式时,光泉法师说,学习活动要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他说,各区县市佛教协会、市属寺院和佛学院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学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月活动。他特别指出,通过此次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要在杭州市佛教界掀起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光泉法师对学习月活动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二是要围绕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三是要学用结合,推动重点工作。四是要培养骨干,贴近信教群众。五是要加强检查,认真总结经验。

他说,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是学习的主体,要充分调动寺院僧众和佛学院师生的积极性,使他们积极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自觉组织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通过学习月活动,培养一批熟悉宗教政策法规的教职人员,使这些教职人员成为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从而使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更加贴近信教群众,使宗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取得更好的效果。

最后,光泉法师还就杭州市佛教界前一段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开展学习月活动进行了部署。

郭清晔局长代表杭州市民宗局作了发言,他对杭州市佛教协会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会表示大力支持和赞赏。他说,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必将促进和加强了佛教界的自身建设,特别是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通过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将会提高杭州佛教界僧众的整体素质。他强调指出,宗教界人士一定要从自身做起,加强自身建设,就是遵纪守法,就是要牢固树立国家意识,法律意识。他说,学习宗教法律法规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他希望每个出家师能积极学习法律,懂得法律,遵守法律,树立杭州市佛教界的良好社会形象。

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司刘金光副司长在会上作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辅导报告。在两个小时的报告中,他回顾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宗教政策的制定、发展和变化,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形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思想的形成、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形成、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理论思想的提出,团结信教群众,宗教要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做贡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自由信仰政策等多方面,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党的宗教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对国外的宗教法律和法规给予了介绍和评述,对现阶段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行了系统、准确、严谨的阐述和讲解,为认真聆听报告的法师、居士们解疑答惑,受到了法师们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

月真法师在会议总结时说,我们刚才聆听了刘副司长所作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辅导报告,很受教益,感到这个报告很专业,很系统,也很生动。使我们进一步深刻理解了党的宗教政法规,增强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对促进杭州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他希望各区县佛教协会,市属各寺院、佛学院的僧众们回去后要认真组织讨论,通过这次学习宣传活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杭州市佛教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寺院建设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刘金光副司长在谈到杭州市佛教协会举办学习月活动时感概地说,一走进杭州佛学院的广场,我就被佛学院石柱门框上悬挂的“深入贯彻宗教政策法规,促进佛教事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等醒目的横幅所吸引和感染。还有佛学院走廊上布满了《宗教事务条例》等的宣传画,横幅和标牌等,这些宣传牌都很生动地反映了杭州市佛教协会、杭州市民宗局对这次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的高度重视。

据了解,学习月期间,除了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与党和国家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外,重点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及国家宗教局1---9号令等宗教事务方面的法规章程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学习了国家宗教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宗教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宗教团体教规制度汇编》、《宗教政策法规读本》、《宗教事务条例释义》等宗教政策法规文献,同时还对全国、省市教团、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进行了介绍和学习。

为了办好此次学习月活动,杭州市佛教协会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举办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例如,举办座谈会、讲座、报告会、学习班、组织文艺演出、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教育。还通过形式灵活,便于接受的媒体宣传手段组织活动。例如,通过政策法规上墙、讲经、课堂教学以及悬挂横幅、摆设宣传台、设置宣传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提供宗教法规咨询等方式。同时,还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多样媒体,结合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实际,刊登文章报道,进行释义解答,增强法律意识。

在学习月期间,为了更好地使广大僧众对党的宗教政策法规有一个正确、系统和全面的认识,杭州佛学院、香积寺还特意邀请市民宗局政法处处长陶胜、杭州师范大学教授范中信,马立峰硕士对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讲解辅导,受到了各寺僧众们的欢迎,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参加学习的法师们表示,通过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对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与大政方针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了僧众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对国家民族整体意识的认识和感受。法师们纷纷表示,要作一个懂法守法,爱国爱教的合格僧人,发扬光大佛教护国利民,慈悲济世的优良传统,为杭州的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做出佛教界应有的贡献。

版权声明:凡注明 “凤凰网”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或音视频),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凤凰网(010-62111406)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编辑:张瑞霞] 标签:杭州市佛教协会 灵隐寺 光泉法师 杭州市民宗局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
 分享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