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成:“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属无奈而说 当下要慎用
2015年06月07日 07:54
来源:凤凰佛教
作者:徐玉成
道安法师的这一席话是针对当时皇权专制时代特定的环境而发出的无奈感叹。在当今社会主义法制时代照搬过来,有失准确与恰当。
权杖与锡杖,政治与宗教 (图片来源:凤凰佛教)
近几年,人们对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时,时常引用东晋僧人道安法师“不依国主,则法难立”的名言。(《爱国主义教程》,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年版,第298页)以此来鼓励和教导僧人们坚持爱国主义立场。我认为,道安法师的一席话是针对当时皇权专制时代特定的环境而发出的无奈感叹,纯属无奈之举。在当今社会主义文明与法制时代照搬过来,把它作为对佛教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警句,有失准确与恰当。理由如下:
据《晋书·石季龙载记下》中记载:东晋时代由于佛教传入不久,加之国家分裂、社会混乱,战争频繁,有些国家的皇帝把佛教视为西方的神,进行崇敬,目的是为了保佑自己的江山皇位永固。所以,当时佛教大师们传教方式是以皇帝和宫庭为主,以神变、神通为弘法方式。而神变出于禅修,禅修达到高深的境界时,才能达到“雷霆不能骇其念,火燋不能伤其虑”(《人本欲生经注》)的境界,能够发生种种神变(《安般注序》)。
例如,以道安法师的亲教师佛图澄为代表的部分佛教大师们,就是利用其超人的能力——神通与神变在宫庭为皇帝服务,弘法的对象只限于宫庭及上层。但是,佛教的神变和神通并不是每一位僧人能够通过修禅获得的,一旦达不到皇帝的要求,僧人就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以至株连整个佛教被废。
例如后赵的冉闵(约322—352),曾访僧人法饶,问以军国大计,不验而被杀。这一事件,致使后赵境内佛教徒普遭厄运,许多僧人遭到迫害。于是,僧人们纷纷逃离邺地,成为难民,道安法师也是其中之一。从这时起,道安法师及其弟子被迫离开了襄阳,开始了避难和隐居的生活,他“率众入王屋、女林山。顷之,复渡河依陆浑,山栖木食修学”,“俄而慕容俊逼陆浑,遂南投襄阳,行至新野,谓徒从曰:‘今遭凶年,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又教化之体,宜令广布。’咸曰:‘随法师教。’”(《高僧传·释道安传》)这就是道安法师“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论产生的背景。
从上述记载看,道安法师的一席话是针对当时北方混乱、佛教徒传教必须讨好、逢迎和依傍“国主”的事实而言的,其中“今遭凶年”一句,应是特指“冉闵之乱”出现的废佛事件。因为后赵国的石氏(石勒、石)曾竭力标榜“佛是戎神”,极力尊崇佛教;但是到了冉闵时代,却因“访僧人法饶,问以军国大计不验”而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躬率赵人诛诸胡竭,无贵贱男女少长皆斩之。”曾经被作为敬奉“戎神”的寺院与僧尼,也遭到严重冲击。
这“一崇一废”的巨大的落差,完全凭当时统治者个人的一念之差。道安法师根据“一崇一废”事件,深刻总结出两个关系到中国佛教前途命运的重要结论:
第一,提出“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论,他认为,这种依傍“国主”进行的弘扬佛法的方式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既是无奈的,也是必须的。因为在皇权专制条件下,离开了皇帝个人的支持,佛教是难以生存的。
第二,他认为单纯地依靠个别“国主”的扶持、依靠道术神通来引起人们对佛教的注意弘法方式,是十分脆弱和靠不住的。由此他提出必须采取新的弘法方式,扩大弘法对象:即“教化之体,宜令广布”的主张。他认为,佛教要在中国发展壮大,不能只依傍“国主”这一条路,在依傍“国主”的同时,还必须广布常宣,培养一个深广的社会奉法阶层。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使佛教广播弘传,源源流长。
为此,道安法师对其弟子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派法汰诣扬州,曰:“彼多君子,好尚风流”,明确告诫法汰等人要针对江东士大夫“好尚风流”的特点,发展士大夫佛教层。他的另一著名弟子慧远法师就是依照这一师教,重点在东晋士族中发展对象,终于形成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士大夫佛教”,慧远法师也就成为南方佛教的领袖。从此,佛教开始在士大夫阶层和广大民众中进行广泛传播。
由此可见,道安法师从后赵的石勒、石虎佞佛到冉闵废佛这一个巨大的落差,提出了的“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论,是对其师佛图澄等前辈大师传教弘法方式和弘法对象的总结与质疑,是对皇权专制社会个人专制的一种批判,又是对其弟子们发出的一种无奈警告,是道安法师面对皇权专制的外部条件,苦苦探索如何弘法的呐喊与思考,其结论是极其被动的与消极的,也是万般无奈的。因此,这样的结论只能是佛教界作为皇权专制体制下弘法与生存的经验总结。同时,也为中国历史上发生的“三武一宗”灭佛事件一个最好的注脚。而不能作为社会主义时期对佛教僧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经典结论和历史依据。这是因为:
第一,在社会主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了宪法和法律,从根本上废除了皇权专制时代个人统治与个人专断的政治体制;
第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中共中央还提出政府处理与宗教界关系的原则是“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佛教界的生存与弘法事业的发展,受到国家法律、党的政策的双重保障。这些法律规定和政策保障是不以领导人的个人意愿改变而改变,不以领导人的职位变更而改变的;
第三,虽然中国曾经发生过“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全面禁止宗教的事件,主要原因是党和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原则受到破坏所致,与皇权专制时代皇帝个人一念之差有天壤之别。“文革”后经过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中共中央深刻总结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发出[1982]19号文件,彻底摒弃了在宗教问题上“左”的指导思想和政策观点,“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党的宗教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得到全面落实。“文革”中那种破坏民主与法制的错误永远不会再次发生;
第四,僧人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佛教界的历史选择,是积极的、向上的、自觉的行为,是发自佛教界内心的知行统一。与道安法师当时依傍“国主”进行弘法和依傍“国主”求其生存的无奈之举具有本质区别。
综上所述,中国当代与道安法师提出“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论的时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时代,具有天壤之别。如果把道安法师的“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论作为当前对佛教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经典语言,从政治体制、政治文明、民主法制、信仰自由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时代差别,不能同日而语。毫不客气地说,把“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论生搬硬套过来,有贬低当代社会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主法制社会之嫌。因此,我在此斗胆建议,道安法师的“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论,不能作为今天对佛教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经典语言使用,至少也要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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