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上市”背后的谜团
2009年12月29日 09:08 】 【打印共有评论0

(一)

2007年8月20日下午,我突然接到了一位来自四川某报社的记者打来的电话,向我询问 “少林寺于2008年在香港上市”的详情。我当时觉得很可笑,就对他说,“没这事。少林寺是个寺院,根本就不具备上市的资格,更不要说去香港上市了”。但听他说他是在网上见到有这样的消息时,我的神经立刻紧张起来:不会是又有人在恶搞少林寺吧?过去这一年多来一直有人在利用媒体和网络炒作“少林寺商业化”。此时抛出所谓的“少林寺香港上市”的消息,岂不又是一个重磅炸弹。于是我告诉他我向方丈落实一下。挂断电话之后,我立刻上网搜索,还真在某网站见到了这样的消息。其实,对该文章完全可以用“驴头不对马嘴”来评论:标题说是少林寺拟于2008年在香港上市,可正文中说得的是登封市部署少林寺观光旅游业务08年下半年到香港上市,但在结尾偏又扯什么少林寺年收入逾亿元。我叹口气,又是拿少林寺哗众取宠!对现在的某些新闻报道,真是无言以对。当然,也有可能又是那些人所为。我还是给方丈打了个电话,把这两个情况作了汇报。正如所料,方丈确认此事与少林寺根本无关。于是我给那位四川的记者回了电话,正式否定此消息的真实性。

(二)

2007年8月21日,网络上对那则《传少林寺拟于08年香港上市》的“新闻”开始进行转载。

2007年8月22日,《大河报》第 A19版《 特别报道》中,用了几乎一整版,登出了 《针对坊间与网上“少林寺上市”的传言,少林寺授权本报正式回应--“少林寺绝对不可能上市”》一文。该文中,释永信方丈的所说的“少林寺是1500年历代老和尚给我们留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任何人没有权力把它商业化,更不可能去上市”,以及登封市委常委,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裴松宪所说的“不是少林寺上市,而是组建的旅游公司上市”,这两个人,两句话,从两个方面,已经把事实予以了最充分的澄清。《大河报》此文很快就被各种媒体直接予以了转载或编辑后予以了发布。内容有所不同,但大标题或核心内容提示中,均基本上都注明了“少林寺予以否认”等字样。论理,事情到了这一步也就清楚了,也就该告结了。但是,似乎涉及少林寺的事,无论真假,都没有那么简单,它不会悄悄的来,更不会悄悄地去。尽管文章标题、内容均明确所谓的“少林寺香港上市”是一则假消息,至少是不实消息,但是,网友们的帖子或博文,虽然在意料之中,却实在让人汗颜:

(三)

可能是去年股市太火了,一说少林寺上市大家都激动,所以关注的较多;或者是“少林寺上市”是用以证明少林寺“商业化”的更有利证据,因此,还是总有人揪着此事不放。从2007年8月20日事发,此事断断续续直到2008年1月,还有人在不断炒作。少林寺明明是说“不可能去上市”,这一态度却又一度被演化成了“少林寺近期不考虑上市”。特别是,在2007年年底和2008年年初,当有人又大玩特玩“大悲寺与少林寺”的游戏时,此事又作被作为了挺大悲寺,贬少林寺的“核武器”抛了出来。

2008年1月3日,我接到《深圳商报》的记者打来的电话,说网上又在热炒“少林寺香港上市”的事,因此想采访一下。我很无奈,但还是很耐心地与他进行沟通:

1、所谓的拟上市公司是少林旅游集团,而非少林寺,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单位;

2、少林寺作为一个民事主体,非商业性股份有限公司,不仅根本不具备自身作上市公司的资格,也根本与该少林旅游集团无任何法律上的关系,少林寺既不是它的股东,对它也无任何授权;做好了,利润是该公司的,与少林寺无关;做砸了,责任是该公司的,仍然与少林寺无关;

3、少林寺寺院,作为一个国家5A级景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少林寺从1999年起一直努力想把“少林景区”联票分开,但是事与愿违,“少林景区”联票非但没有分开,相反不仅从40元涨到了100元,又新增了三皇寨景区-------从这个意义上讲,与要整合“少林景区”旅游资源并拟上市的少林旅游集团有“联系”,但这种“联系”绝不是少林旅游集团上市,就是少林寺上市。就好像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开发了一幢高级写字楼,麦当劳公司入住后,该房地产开发商上市了,但并不能由此说麦当劳公司因此也上市了,是同一个道理。

2008年1月4日,《深圳商报》登出了其报道:《“少林寺上市”背后有谜团》。我对这一报道名称真不太满意,如此清楚的事实,怎么还有“谜团”?但从其内容看,基本还是把该说的话都说了。

(四)

尽管如此,可有些网民还是不依不饶:

更让我这种俗人生气、不解和啼笑皆非的还属《红网》上于2008年1月5日登的一篇《少林寺,请不要太有“财”》的文章。

从该文第一、二段就可以看出,也许是太激动了,媒体所传的少林寺投资“3亿元”修建洞林寺的消息——事实上仍然是一则不实报道,此事仍然和“香港上市”一样与少林寺无关——被该文作者说成了“10亿元”;媒体从2007年8月22日起就开始广泛且持续不断的关 “少林寺否认香港上市”的报道,而且其文中自己所写的“中国河南省登封市市政府正在酝酿推动嵩山少林旅游集团在香港上市融资”这段话的内容,也均被忽视。

该文笔者慷慨激昂,文采是有的,但是,即使笔者再能一气呵成该文,总得先把事弄清是吧?在网络上查询一下是多么简单的是,输入个关键词“少林寺”就足够了。是该文笔者失误,还是有意为之?

(五)

《深圳商报》报道称“少林寺上市”背后有谜团,我虽然不确定其所指的“谜团”是什么,但是,我认可“少林寺上市”背后确实有谜团。

其实,此“谜团”既“谜”也清。

也许这件是个独立事件,但是,和少林寺有关的诸多事件背后,确实有不少无形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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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琨律师 编辑:邢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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