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是获得、占有。《经》上说:取,有欲取、见取、我语取。欲取,是对五欲境界即财、色、名、食、睡的获得和占有;见取,是对自己的见解观念执以为是,执以为真,于是要强加于他人;我语取,就是在五蕴法中执我,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爱缘取:是说我们对自己所有看上的东西都想占有它,并执著它。
有:是业有。我们对自己喜欢的事物想得到它,于是采取行动,这行动也可能是道德的,也可能是不道德的,但不论是通过什么方式,这种行动都会遗留下痕迹,即业种子,蓄存到阿赖耶识中,作为推动未来生命发展的动力。
生:是受生。生命的延续要通过四个不同的时期。即生有、本有、死有、中有。生有,投生注胎的那一刹那;本有,是从投生后的一刹那起到死亡的前一刹那止,这中间的一期生命发展过程;死有,是死亡的那一刹那;中有,是死亡的那一刹那后,一直到投生的前一刹那。一般总以为人死,生命就算彻底结束了,其实不然,当我们这一期生命形式正当死亡时,另一种生命形式’中有身’,以化身马上形式出现,《经》中形容:如秤两头,高低同时。中有身的出现与本有色身的败坏是同一时间的。中有身生存的期限,是随生有的出现而完结,一般为七天或四十九天。
有缘生:是说因为业力决定我们的投生。经中说:业有两种:一曰引业,二曰满业。引业是总业,它将有情引向了六道中任何一趣;满业,是别业,它决定有情在那一趣的生存状态,诸如男女、胖瘦、贫富、美丑都是满业决定的。《唯识三十颂》曰:’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熟’。业习气,是业种,由于业种的力量,招感有情生死果报,前期业果完了,其他业因随即成熟,如是业力无尽,众生生死无穷,没完没了。
老死:老是衰老,死是死亡。有情受生了,必然就会走向衰老、死亡。有情生命的延续,就是由这样的十二个步骤构成,这十二支在佛法中称为十二因缘。因缘:是条件,相互依赖的。佛经中给它下了定义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这四句话可以简单归结为三个字:此故彼。彼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有此的存在,结合十二因缘看:无明的存在,故有行的存在;行的存在,故有识的存在。乃至生的存在,故有老死的存在。十二因缘中前支都是作为后支生起的条件。
十二因缘,在佛教中有的学者将它分为三世二重来说明:以无明行为过去因,以识、名、色、六入、触、受为现在果;以爱、取、有为现在因;以生、老、死为未来果。当然,在这里我们不可以做机械的理解,比如无明,它虽然是过去因,但在众生生死过程中,无明无论何时何地,它都是存在的。
十二因缘,佛教中又将它归纳为惑、业、苦三法。其中无明、爱、取三法为惑。惑是困惑,代表著有情生命现在所处的状态;行、有为业,业是业行;识、名、色、六入、处、受、生、老、死为苦果。生命的延续就是由惑造业,由业感果,有情在生死苦果中又起惑,依惑又造业,业感苦果,众生生死就在这样情况下,尽未来际,无有穷尽的轮回著。
在所处的状态;行、有为业,业是业行;识、名、色、六入、处、受、生、老、死为苦果。生命的延续就是由惑造业,由业感果,有情在生死苦果中又起惑,依惑又造业,业感苦果,众生生死就在这样情况下,尽未来际,无有穷尽的轮回著。
《经》曰:无明尽到老死尽。这是佛陀教导声闻弟子修行的方法。十二因缘的相续,是因为众生随顺著十二因缘的发展,由此有故彼有,导致了有情生死轮回的继续。那么,如何才能从这十二因缘中解脱出来呢?这就需要在认识十二因缘发展的规律下,从还灭门来观察十二缘起,前面说过十二因缘的道理: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
作者:济群法师 编辑:梅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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