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决议
2010年01月31日 14:04法音1993年第12期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于1993年10月15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会上,帕巴拉?格列朗杰活佛致开幕词;赵朴初居士作了题为《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的报告;周绍良居士作了《中国佛教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刀述仁居士作了关于修改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的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孙起孟,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兆国、阿沛?阿旺晋美亲切会见了全体代表,李瑞环主席作了重要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王兆国部长、李德洙副部长,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张声作局长、赤耐副局长,各兄弟宗教全国组织的负责人宗怀德主教、谢宗信道长、马贤副会长、殷继增副主席到会祝贺。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张声作局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本届大会的代表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汉、藏、蒙、傣、满、佤、纳西、土、裕固、侗、土家等11个民族,共376人,因事因病请假25人,实到351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在几天的会议中,代表们认真阅读了有关文件,审议了各项议题,围绕如何加强佛教界的自身建设,提高四众弟子的整体素质这一中心,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大家认为,这次会议是在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四十周年之际,佛教事业迎来大好机遇、自身建设面临严峻挑战的关键时刻召开的,是一次关系中国佛教前途和走向的会议,也是一次总结过去、正视当前、开拓未来的会议。这次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和办法,不仅对当前佛教事业的开展具有现实的指导作用,而且对今后佛教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会议在认真酝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了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中国佛教协会咨议委员会和中国佛教协会新一届领导成员。

会议就有关事项决议如下:

一、关于《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的报告。

会议高度评价了赵朴初居士作的《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的报告,认为这个报告全面回顾了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的历程,系统总结了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的基本经验,为我国佛教事业继承传统、面对现实、开拓未来提出了方针、任务和一系列重要措施,是指导我国佛教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会议号召全国佛教界认真学习和贯彻这个文件的精神。

二、关于李瑞环主席的讲话。

本会新一届领导机构成员认真聆听了李瑞环主席的重要讲话,深受教益和鼓舞。会议认为,讲话生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表达了党和政府对佛教事业的亲切关怀,勉励各民族佛教徒积极参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会议要求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传达和贯彻讲话的精神。

会议还要求与会代表做好对张声作局长讲话精神的传达贯彻工作。

三、关于《中国佛教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认为上届理事会六年来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历史使命,并为今后会务工作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关于中国佛教协会章程及修改章程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国佛教协会章程》和修改章程的报告。为了适应佛教事业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新《章程》对本会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等条文作了较大的修改,明确“中国佛教协会是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会议要求全国各级佛教协会、佛教寺院、佛教院校和佛教团体都必须遵守《中国佛教协会章程》,认真办好教务。

五、关于《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会议认真讨论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一致认为这个办法自1990年公布试行以来,在加强佛教界自身建设,健全寺院管理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届会议对试行办法作了必要的修改和充实,现正式公布实行。

六、关于《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

会议通过经过修改补充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要求全国汉传佛教寺院都必须根据《共住规约通则》的基本原则,制定适合本寺院情况的详细规约,整饬戒规,严肃道风,管好寺院,弘法利生。

七、关于《全国汉语系佛教教育工作座谈会纪要》。

会议认为,本会1992年1月制定的《全国汉语系佛教教育工作座谈会纪要》,是指导我们办好佛教教育事业、培养佛教人才的重要文件,各级佛协组织、佛教寺院和佛教院校都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保证佛教事业后继有人,慧灯常耀。

八、关于《汉族地区佛教寺院向全国和地方佛教协会提供佛教事业发展经费的办法》。

与会代表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汉族地区佛教寺院向全国和地方佛教协会提供佛教事业发展经费的办法》。会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根据《办法》规定的标准,尽快确定汉族地区佛教寺院的类别,并按要求的时间报中国佛教协会审定。

与会全体代表认为,这次会议适逢中国佛教协会进入不惑之年,标志着新中国的佛教事业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会议号召,全国各民族佛教徒把握当前的大好机遇,从国家的大局和佛教事业的根本利益出发,自觉地把这次会议制定的方针、任务和措施化为实际行动,勇猛精进,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佛日增辉、法轮常转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邢艳玲
华人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