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上市”不是传说,是利益变现
2009年12月29日 09:55朱四倍 】 【打印共有评论0

被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辟谣多次的“少林寺上市”或许并非空穴来风,不过这一次秘密运作2011年“上市”的是登封市政府,而少林寺方面的人员包括释永信都被蒙在了鼓里。记者从有关渠道获得的香港中旅集团与登封市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和《登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显示,双方确定斥资一亿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新公司拟定2011年上市。

“少林寺上市”现在看来不是“传说”,而是成了真抓实干的事实了。这一切都让释永信辟谣多次的“少林寺上市”成为笑话,假如其是真被“蒙在了鼓里”的话,那么,所谓的辟谣也似乎成了一种“羞辱”。

“少林寺属于公共财产”,面对这个常识,权力者可以故作不知,但是,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以及可能产生的政绩诱导,权力者的脚步能停止吗?既然能把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蒙在了鼓里”,权力者还可能把常识放在心中吗?这似乎是一个无须多说的问题。

“少林寺上市”之所以敢成为政府的公然做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树立风景名胜区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监督的理念,特别是没有建立公众共同监督的机制。作为利益相关者,他们既有积极监督的动机,也有积极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当然,利益相关者既包括当地人民,也包括外地公众,任何风景名胜区都不是地方或个人的私有财产。

从人文、社会科学的角度看,任何风景名胜区的建立都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是实现私人资源转化为公共资源的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安排的核心内容是确定了一部分风景资源公益性质。但是,“少林寺上市”让我们看到了风景资源的公益性质正在被异化。从表面上看是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从深层次来说,则是在侵犯公众利益。由此可以说,“少林寺上市”不是传说,是利益变现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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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邢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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