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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松:云南佛教现代化进程管窥

2013年11月05日 10:58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张雪松

编者按:2013年11月1日至3日,云南省佛教协会与大理崇圣寺联合举办2013崇圣论坛,全国著名佛教文化专家、大德高僧发表真知灼见,共论云南佛教在中国国际文化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副教授张雪松发表了题为《云南佛教现代化进程管窥》的主题演讲,论文全文如下:

一、从全国范围来看清代中叶以来云南汉传佛教发展的整体情况

清初著名诗人吴伟业有诗云:“洱水与苍山,佛教之齐鲁”,可见清初云南佛教之鼎盛。然诗人的辞藻只能给我们一个感性认识,若要对云南佛教在近现代的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判断,还需要搜集史料,给出数据上的支持。关于近代之前中国佛教整体发展水平的数据相对缺乏,而乾隆年间对僧侣发放度牒方面的史料却为我们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数据。对乾隆初年发放度牒数量和分布的研究,最重要的成果是高万桑的“Counting the Monks: The 1736-1739 Census of the Chinese Clergy”,与常建华的《乾隆前期治理僧道问题初探》。

乾隆皇帝在乾隆四年后,并非要废除度牒,而是要限制僧人数目,所以严格控制新度牒的发放;乾隆希望原有度牒在出家师徒之间世代传递,而政府不再发新度牒,以此限制出家人数目。一名僧人或道士,只能招收一名弟子,师父死后,度牒传给徒弟,所以徒弟不必再新领度牒。因为师父不可能死后再收徒弟,所以一张度牒实际上为师徒两位出家人共享。招收的弟子也要求在师父的度牒中予以注明,徒弟并不获发度牒,官方对他们的正式称呼是“顶牒僧”、“候顶师牒僧”。

由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乾隆元年至四年颁发340112张度牒,说明至少当时中国有出家人(340112 X 2=)680224人以上。当时政府也是这样估计的,“今礼部颁发各省度牒已三十余万张,此领度牒之本僧各准招收生徒一人,和师徒计之,则六十余万矣。”(《清高宗实录》卷九四,乾隆四年六月戊寅)

我们对清中叶僧道地理分布,可以进行如下划分:

(一)浙江在十万人以上,(二)江苏、江西、湖北、安徽、山东、河南在五万人以上,(三)广东、山西、直隶、湖南、福建、四川在五万以下至两万人左右的水平,(四)陕西、顺天一万五千左右,(五)盛京、云南、贵州、甘肃、广西为数千至千余人。

由此可见,江南(长江中下游地区:江浙)是佛教中心,由此向西(长江中游地区:两湖、四川等地)、向北(华北地区:安徽、河南、山西、山东、直隶等地)、向南(江西、福建等地)辐射,而距离江南更远的西南(云贵、广西等地)、西北(陕甘)、东北(盛京)则出家人较少。

下面我们再结合乾隆时期的佛教寺院数量和分布,补充讨论当时出家人分布的情况。清高宗《大清一统志》编修的时间是从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至四十九年(1784年),根据日本学者金山正好的统计,这部书共记载了佛寺二千三百九十六所。

省内每州府平均寺院数超过15的,有江苏、直隶(河北)和湖北;介于11和14之间的,有浙江、河南、山西;介于8-11之间的,有陕西、贵州、江西、湖南、山东、安徽;介于5-7之间的,有福建、广东、云南、四川;5及以下的有盛京(东北)、广西、甘肃。由此看来,乾隆时期,官方认可佛寺的分布,(1)在长江中下游及其周边地区(江苏、湖北、浙江、江西、湖南、安徽),以及北方(直隶、河南、山西、陕西)最为密集;(2)其次是东南沿海(福建、广东),以及西南地区(贵州、云南、四川);(3)东北、西北的甘肃,以及广西寺院分布最少。

《一统志》中的寺院分布数量,同我们刚刚估算出的乾隆元年至四年各省出家人地区分布比例,有许多相似的地方,特别是大体布局比较近似。长江中下游地区,无论是官方认可的僧尼数目,还是寺院数目,都是相当多的,是汉地佛教的中心;西南、东南次之;而西北、广西等边区佛教比较衰微。但也有一些差异,特别是中国北方的寺院数目也非常高,但上报的僧尼数目却没有那么多;贵州等西南省份的寺院数量也相对僧尼数量要高得多。这种差异可能是由某些统计过程中的问题所导致,如寺院分布,中央政府有总体上的把握,佛教兴盛的地区如江南,也不能获得太多的寺院名额,而周边地区即便佛教不很兴盛,但也会分配到相对充裕的佛寺配额;而北方由于历史和临近首都等原因,可能分得的配额比较多。当然上报僧尼数目时,地方官员也会有隐匿等情况。

总之,虽然乾隆初年颁发的度牒,以及稍后《一统志》中记载的佛寺数量及其分布,都只是官方认可的僧尼和寺院,但对于我们研究乾隆时期,全国佛教分布和兴衰情况,还是很有意义的。从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发现,乾隆时期的佛教以长江中下游及其周边地区最为兴盛;其次是北方地区,再次是东南沿海和西南地区;而西北、东北和广西,则佛教实力较弱。

乾隆中期,彻底废除度牒制度,此后清朝基本上已经没有全国性的僧人数统计资料,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才出现中国佛教会对全国佛教僧尼的统计:佛教寺庙267000多座,僧尼738000人。1936年的《申报年鉴》公布了《全国佛教机关及佛教徒统计(中国佛教会十九年调查于二十五年制成统计发表)》

虽然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资料只有僧尼,而无道士,但从有限的资料来看,乾隆年间到民国时期的近二百年时间里,出家人总数并没有太大变化,大略说来维持在六七十万,不过百万的水平,如果考虑到近代以来,人口激增,太平天国运动,庙产兴学,军阀混战等近代史上的巨变,僧尼人数绝对谈不上有大起大落。

从我们所列的上表可以看出,1742年-1936年,近二百年来,我国北方地区(山东、河南、安徽、山西、陕西等地)出家人数量明显下降;长江中上游地区及西南部分地区(两湖、四川、云南),出家人数量明显增加。不过总体来讲,中国汉地佛教的布局并没有大的改变,长江中下游地区(湖南、湖北、江苏、浙江等地),占中国僧尼数目的一半以上,特别是江浙地区是中国佛教最为兴盛的地方,僧尼人数最多。浙江在太平天国运动中,人口损失过半,但是其出家人数目并未减少,而江苏一跃成为中国出家人最为集中的省份。

许多人在论证近代中国佛教衰落时,一方面认为,由于庙产兴学、扫除迷信等原因,中国僧人数量锐减(甚至有人说中国僧人数目从百万锐减至十余万)是佛教衰落的表现;另一方面又认为中国佛教衰落,是由于取消度牒制度,僧人出家失去控制,过多过滥,大量社会闲散人员涌入佛教,僧人数目激增,素质低下,而且原有寺院经济不能负担这些新增僧侣,寺院经济进一步恶化,这些都是近代佛教衰落的原因。而通过本节的研究则可以澄清以往许多误解。乾隆年间废除度牒制度前后,僧人数目并未发生太大变化,甚至从清中叶到民国,中国僧人数目保持了惊人的稳定,这种稳定性不仅表现在数量上,同时也表现在分布比例上。长江中下游地区佛教兴盛虽是老生常谈,但利用数据来支持(僧侣数量的分布)和佐证(寺院的分布)这一看法,对于学术研究也是必要的,同时这也可以成为解释许多近代佛教事件发生的基础。北方佛教僧侣数目在清中叶以后的进一步下滑,必须结合民间秘密教派兴起、义和团运动等等才能解释,这也是一个有价值的学术问题。此外,华北地区自耕农较多,江南佃农较多,中国传统寺院经济更适于江南的环境,可能也是北方佛教弱于南方的重要原因之一。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晚清民国年间,云南虽然不属于江浙的佛教中心,但仍然是汉传佛教传播与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地区。在19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上半叶开始的中国佛教现代化进程中,云南佛教得到了快速发展,其在中国佛教的地方和影响有明显的上升趋势。

二、云南佛教在现代化进程中快速发展的原因探究

清代咸丰年间,云南由于回、汉冲突,汉传佛教寺庙遭到严重破坏,光绪年间虽然稍有复兴,但由于清末时局动荡,加之庙产兴学等原因,云南佛教颇为衰落。可以说云南佛教在清代后期有一个明显的衰落过程,但我们从上节可以看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与清代中叶乾隆年代相比,云南佛教总体上保持了稳中有升的态势。民国年间,云南佛教在现代化过程中完全扭转了清末的颓势,较好地适应了近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在上述大背景下,我们探讨云南佛教发展的历史进程,就更容易清楚地看到云南佛教现代化进程在中国佛教现代化进行中的地位、意义与代表性趋势。

辛亥革命后,经过一二十年的发展,云南佛教已经初具规模,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人们对云南佛教发展是颇有信心的。例如1928年常惺法师在云南四众佛教总会成立时发表演说时指出:“佛法虽有救今日世界人心之可能性,但返观向称东方三佛教国中——印度、中华、日本——能负此伟大责任者,厥为中华民国,而中华民国之二十二行省中,又实以云南为最宜。良以印度异说繁兴,大乘消灭;日本变为人乘帝国化,失却佛陀博大之精神;惟中华思想文化风俗习惯各方面,多存有大乘佛法之气味,允称为全世界独一无二之佛教国。但迩来中原多故,戎马仓惶,难觅一片干净土,作宏化之基础。云南远僻西南,不受中原政潮之波动,地临五印,切多先圣栖止之名区。故先从云南着手,云集四众,分工合作,将来由一省而全国,乃至全世界,使一切有情皆蒙佛光加持”。此翻话难免有所夸大,然亦可看出云南近代佛教发展势头良好。云南佛教在近代的快速发展,除了相对中原较为安定的政治局势外,也与其获得了重要的经济支持密不可分。

(一)传统的农业田产收益。

虽然近代由于庙产兴学的原因,寺庙财产被大量侵占。但在云南,情况有些例外,寺院借助地方政府的力量,接收了不少民间的土地财产。民国初年“云南政府有心护法,采取严厉手段为寺院追回或征收田产。如民国十一年,在唐继尧支持下,用低价(五十元滇币一工亩)强行买走苏家村、杨家村一千多任务亩划归华亭寺,然后又以较刻薄的条件转租给武威、东川迁来的佃户。”“当时华亭寺田租,面积按‘工’计算,两工半为一亩。佃农耕种寺田,需先立约、交押金。租米每工亩八升,后来又增至一斗二升。每斗米约九十市斤。华亭寺每年仅田租一项就可收入一千余斗,合十万斤租米。”

华亭寺占用民地,据觉澄回忆,“虚云兴云楼寺,掘出古碑一块,载有云楼田产极多,遂将此碑送给唐督检阅。唐出示由云楼照原有低价回赎,群众更加怨愤。但由于有唐的撑腰,也奈何虚云不得。”云楼寺即华亭寺,张璞《重修碧鸡山华亭峰云楼禅寺碑记》对此碑有所描述。虚云法师利用这种办法,在政府的支持下,“华亭寺低价强买民田,使苏、杨两村二百多户农民失地破产,沦为佃户。以致怨声遍野,激起民变,造成极坏得社会影响。”

虚云法师所写《云南开建华亭寺常住所置山场田地分处分院记》,记录了他在民国初年复兴华亭寺,购置田地的具体情况:“东从寺下山脚至海水,左顺海至冷水塘底、母猪龙箐,右顺海刺桐沟,顺苏家村,松隐寺前山脚为界;南至三华山顶,左大箐与太华山毗连,直下牛鼻村大箐口,右从太华望海山顺大山路,直下太华寺青龙山顶,至松隐寺右山神庙箐,与太平寺山毗连,抵苏家村学堂后路为界;西从背光山顶直下白华山箐,法毕尧上山神庙山顶,左上西坝山顶,与碧鸡关高峣山毗连分水为界,右顺岭直下牛鼻村大箐口分水为界;北至母猪龙箐与普贤寺山毗连,左顺水下冷水塘底海水,右顺箐上祭祀台,从过龙岗随碧鸡关大路,西坝山岭分水为界,前山脚至海自冷水塘至刺洞沟。”

华亭寺在地方政权的帮助下购置大量田产,并不是民国初年云南地区的佛教寺院的孤立现象。云南“省垣寺院皆由政府作主,划拨田地山场,各州、县也遵此定制,发给相当田产。如顺宁(凤庆)县民初诸山地产曾一度提拔入公,兴办学校。现予发还,‘今寺产较多者以会龙寺为最,每年应纳田赋约计国币贰百柒拾万元’(民国《顺宁县志初稿》)。又保山仅龙泉寺一院即获政府拨给田产一百五十四工,后因水灾荒芜,佃户不能按原租上纳,但仍‘按实收石租米,共收市石租谷一百三十余石’(民国《永昌府志》)”。

田产租、佃略有区别:租种,“需先立约、交押金”,如华亭寺便是如此;佃,则只需中人、保人担保,无须交租押。

交租押对于地主来说,更为有利,云南不少寺院采用此种方式。“筇竹寺所占山场、田地更是多得多。山林草场广达寺周围二十华里。出租土地仅水田一项就达三百三十六亩三分五毫。筇竹寺出租土地有租约,现昆明档案馆尚保存公元1932年至公元1943年的租约四十一份”。这四十一份租约中,交纳押佃银的有二十一份,占一半以上,如1933年佃户王运昌与筇竹寺所立租约,“租到筇竹寺修园大和尚座下常住田贰块,计玖工……议定每工秋收食熟,上纳下锅白米,马街升壹斗,每年共上纳租玖斗。天干水涝,看谷收租。先前预交押佃大洋肆元……倘有拖欠短少,任凭田主照市将押佃扣除,另行逐佃招租。” 王运昌租田三亩六分,需先交租押大洋四元,秋收后每亩交白米二斗五,筇竹寺的租佃条件比华亭寺还要苛刻得多。

云南地区在民国初期的情况,应该说是近代中国佛教史的一个特例,若无当地政府、军阀的大力支持,是很难实现的。但即便如此,农业收益对于支持云南佛教现代化发展也是颇为有限的。以闹得沸沸扬扬的云南华亭寺侵占民田来说,华亭寺最终每年可得十万斤租米,一年也不过能养活二百来僧人而已。因此以寺院为单位来看汉地佛教,确实谈不上富裕,而且有限的田产,只能提供一般僧尼最低限度的生活,“收入巨大之寺庙,其僧侣必众,开支必繁,如丛林收入,虽或逾万元,但住僧常数百人,自给且时虞不足。”因此,云南佛教若要发展现代弘法事业,在传统农业收益之外获得其它方面的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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