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是中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全国性宗教团体。会址设于北京。于1952年7月,由穆斯林知名人士包尔汉•沙希迪、刘格平、赛福鼎•艾则孜、杨静仁、达浦生、马坚、庞士谦、马玉槐等在北京发起筹备,翌年5月11日成立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空前统一的全国性伊斯兰教组织,它的成立标志着实现了中国各族穆斯林的大团结,为党和政府与各族穆斯林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
协会宗旨
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代表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优良传统;独立自主自办教务;举办各项伊斯兰事业;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各民族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维护宗教和睦,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并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
协会业务和任务
(一)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伊斯兰教务活动;
(二)对穆斯林群众关心的宗教问题,依据经训精神作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解释;
(三)举办伊斯兰教教育,培养伊斯兰教教职人才;
(四)发掘、整理伊斯兰教的优良历史文化遗产,开展伊斯兰学术文化研究,编译、出版经籍书刊;
(五)建立、健全伊斯兰教内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六)指导各地伊斯兰教协会的教务工作,交流经验;
(七)促进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兴办利国利民、服务社会的公益和自养事业;
(八)负责组织全国各民族穆斯林赴圣地麦加履行朝觐功课;
(九)开展同各国穆斯林和伊斯兰教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交流与合作。
编辑:邢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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