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孝荣:从神圣走向世人的明代佛教
南京大学历史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何孝荣(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摄影:李保华)
编者按:北京做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其佛教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代,都有着百世不替的辉煌和无与伦比的重要地位。明代的北京,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并存,僧人讲经说法风气较浓,是当时的中国佛教的中心。开展明代北京佛教学术研讨会,不仅有其学术价值,可以进一步揭示明代佛教和明代社会发展的脉络,从而深化对中国古代佛教史的研究,以及对中国古代佛教有一个客观的理解和定位。2013年10月12日,由北京佛教文化研究所、清华大学哲学系、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亚洲系、何创时书法艺术基金会共同主办的“明代北京佛教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什刹海书院隆重开幕。南京大学历史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何孝荣发表了题为《论明朝宗教的特点》的论文,文中详细阐述了明代各宗教,包括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白莲教、罗教等的特点。论文摘要如下:
传播流衍于二百七十六年历史中的明朝佛教,大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最高统治者采取既提倡和保护,又整顿和限制的宗教政策,而以整顿和限制为主。
明朝统治者吸取和借鉴历代兴衰经验和教训,也对宗教采取既提倡和保护,又整顿和限制的政策,而以整顿和限制为主。
明朝的宗教,以佛教和道教为主,势力和影响最大,是明朝宗教的主体。明朝初期,诸帝大多勤勉有为,虽崇信佛教、道教,但着意整顿和限制,制定和完善了既提倡和保护,又整顿和限制的政策,诸帝基本上在整顿和限制政策框架内对佛教、道教加以保护和提倡。明朝中期,最高统治者多平庸怠惰,他们崇奉佛教、道教,尤其是藏传佛教。其中,宪宗佛、道兼崇,武宗迷恋藏传佛教,世宗极度崇奉道教。明朝初期制定的对佛教、道教整顿和限制的政策,在明朝中期常常得不到很好地执行,客观上对佛教、道教起到很大的提倡和保护作用。明朝后期,最高统治者怠政昏庸,崇信佛教、道教,但除神宗、李太后外,多无过度之举,而思宗甚至排斥佛教、道教。可以说,尽管明代各朝多不同程度地提倡和保护佛教、道教,却又始终保持着对它们的整顿和限制,控制出家人数、抑制寺观经济的方针一直没有改变,“即使暂时有所放松,但很快(或在本朝,或在后朝)即有所纠改”。
第二,各种宗教多元并存,而以佛教、道教为主。
长期以来,中国佛教、道教等多元共存,从上层统治者到下层民众对多种宗教皆兼容并蓄,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心理情状,“实际反映着一种对于宗教信仰的世俗和实用倾向”。明朝统治者对宗教采取既提倡和保护又整顿和限制的政策,对各种合法宗教也兼容并蓄,允许其存在,因此佛教(包括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印度密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都获得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佛教和道教作为中国的传统宗教,为历代统治者所崇奉和提倡。明朝统治者多崇信佛教、道教,大量封授和开度僧、道,频繁举行佛、道法事,带头修建佛寺、道观,编刻和颁赐佛藏、道藏。这一切,无疑对佛教、道教起到很大的提倡和保护作用。以出家人数言。正统年间,大肆开度僧、道,所谓“男女出家,累千百万”。成化年间,全国僧、道“共该五十余万”。以寺观数量言。太祖、成祖虽然立制禁止私创寺观,但他们带头修建寺观。正统十四年(1449)九月,有人反映说:“近年以来,修盖寺观,遍满京师。”宪宗不仅大肆修建寺观,而且大量为私创寺观赐额。时人统计,成化十七年以前,京城内外敕赐寺、观至六百三十九所,“后复增建,以至西山等处相望不绝”。据相关研究,有明一朝,仅是佛教寺院,南京有名可数者达二百余所,总数可能超过六百所;北京有名可数者达八百一十所,总数超过一千四百所,大大超过辽、金、元各代。
藏传佛教在北京、南京、五台山等地流传,京师经常供养、封授藏僧数千人,上自皇室下至民众都有相当多的信奉者,甚至有许多内地汉人出家为藏传佛教僧人,京师频繁举办藏传佛教法事,修建了许多寺院。印度密教主要在明代前期、中期的北京流传,重要的是撒哈咱失里——智光系印度密教和实哩沙哩卜得啰系印度密教。其中,前者在中国传承不绝,灯焰相续,可知者即有五代传承,僧团数百人,保持着相当规模。
第三,宗教融合思想和现象普遍。
以儒、佛、道为主的三教融合思潮和现象,自魏晋南北朝以来就延续不断,日渐盛行。明太祖的宗教思想,大体包括君权神授、三教合一、“阴翊王度”三个方面。其中,三教合一思想就是提倡儒、佛、道融合一致,以儒学即程朱理学为官方哲学和统治思想,而以佛、道二教为治国之辅助。明太祖的宗教思想,为后代皇帝所尊奉,成为明朝宗教政策的思想基础。在这种情况下,程朱理学成为明朝的统治思想。因此,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都努力向儒学(程朱理学)靠近,提倡三教同源、三教一理、三教一家,拉其为自己的合理、合法性提供依据,同时援儒、道、佛入佛、道,试图丰富和发展各自的宗教思想。如佛教界的云栖祩宏、紫柏真可、憨山德清、蕅益智旭等明末四大高僧,无一不高倡三教合一,呼吁三教并用,三教合一思想成为他们佛学思想的重要内容。再如道教,从正一道学最有成就的两位代表为赵宜真、张宇初,到全真道著名道士张三丰,其道学思想也都提倡融合儒、佛二教,三教合一思想在道教界也成为潮流。人们的观念中,往往儒、佛、道混杂并存。佛寺、道观之中,也并祀三教之神。
明朝宗教融合思想和现象不仅表现在诸宗教吸收和融合其他宗教思想和教义,还表现在一些宗教内部各宗派的互相吸收和融合,这以势力最大的佛教和道教为突出。如佛教,明朝讲僧多以融合诸宗学说为特色,专弘某一派或某一经的人极少,禅僧也多兼习讲门,攀附义学。明末四大高僧皆禅教兼通,不专属于某一个宗派,他们都提倡诸宗融合。诸宗融合会通成为明代佛学的一个鲜明特色,至清代形成超脱于宗派之上、自成一体的融合型佛教,成为今天中国汉地佛教的基本形态。
第四,传统宗教衰落,新兴宗教蓬勃发展。
佛教、道教作为传统的宗教,到了明朝,无论是教义教理,还是宗派传承、教派创立,都没有什么发展。明太祖诏令僧人讲习《心经》、《金刚》、《楞伽》三经,使得讲僧振兴唐代旧宗派的意识淡薄,禅僧也多兼习讲门,攀附义学。而明朝分寺清宗,从事瑜伽法事仪式的教僧占到僧团的半壁江山,于是使当时佛教呈现“山林佛教”、“死人佛教”、“经忏佛教”特质。佛教各个宗派失去活力,传承艰难,徒有虚名。号称晚明佛教复兴代表的明末“四大高僧”,在教理教义上也只是提倡诸宗融合,三教同源,并没有什么创新。佛教、道教的传播并保有相当规模,只是外界的、表面的形象,本质上,作为传统的佛教、道教,都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
第五,各种宗教进一步世俗化。
宗教世俗化是相对于宗教神圣性而言的。众所周知,宗教把人的生活分为此岸和彼岸两个世界,前者指人间世俗生活,后者则是神的世界。宗教以侍奉神为神圣事业,所以神圣性是其特有属性。而宗教世俗化,通行的理解就是宗教日益关心此岸的人类事务,而不再专门以服务和向往神的世界为宗旨。也就是说,“宗教为了适应历史的进步和发展,被迫扬弃一些传统形式,开始关心人们的世俗需要,重视人们的世俗利益,更深入地介入社会事务,发挥其独特的影响和作用”。明朝各种宗教的传播和发展,就明显的体现出日益世俗化的特征。
以佛教为例。明朝将从事世俗法事的教僧即瑜伽僧独立成类,并专业化,民众日常请瑜伽僧从事超荐亡魂等佛教法事,致使佛教内部出现了向有可靠收入的瑜伽僧(赴应僧)的倾斜,其队伍不断壮大,逐渐占到僧侣总数的半数。因此,明朝中期以后的佛教被斥为“经忏佛教”、“死人佛教”。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明代佛教的世俗化特点,佛教已经日益深入民间,并与百姓的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明末四大高僧掀起晚明佛教复兴的浪潮,而他们重振佛教的重要表现,就是积极实践大乘佛教精神,关注佛教发展乃至民生社会,这无疑是佛教世俗化的另一发展方向。而佛教三大名山的兴起,并成为明清以后中国佛教的主流取向,则是佛教进一步世俗化的最好例证。藏传佛教、印度密教在汉地的传播,也主要是适应和应付明朝皇室崇奉密教、用以斋醮祈福的需要,世俗化显明。
明朝佛教进一步世俗化,日益深入民众的生活,为民众提供宗教服务,因此佛教、道教的传播广泛深入,从教理的佛教、道教走向信仰的佛教、道教,从僧侣的佛教、道士的道教走向庶民的佛教、道教。对于这种局面,长期以来,学者多缺乏认识。如有学者指出:明朝佛、道政策的结果,“一方面是佛教和道教与民众生活又拉大了距离,加上‘吃官粮’等官方措施,使它们虽居于‘正统’地位,但在信仰理论上和生活实践上都拿不出新东西,群众或者觉得他们满足不了自己的宗教需要,或者觉得他们虽能满足某种精神需要,但付出的代价过于繁重,那么离开他们是自然而然的”。学者们对明朝(包括清朝以后)佛教、道教多予以强烈批评,认为其在中国宗教史没有多少价值和地位,不值得一提。
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歧见和误解。毕竟,任何宗教的创立,不管其营造出的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如何,但终究是为了“解决”现实世界的人的需求和关切。宗教世俗化,为民众提供宗教服务,满足民众的宗教需求和关切,应是宗教创立的根本宗旨。没有世俗化,宗教很难获得更多民众信仰,从而获得发展,神圣性势必难以持久。
对于明朝佛教世俗化和庶民佛教,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日本、台湾学者就予以肯定。如,牧田谛亮指出:“中国近二千年的佛教史发展,考虑其推动中国佛教史的因素,假如无法确实了解仅有极少数的僧侣在指导,而实际靠无数的庶民大众以其信仰之力护持佛教的这一事实,真正的中国佛教史是无法成立的”。因此,日本学者很早就提出,明朝佛教为“庶民佛教”,并肯定其地位和价值:“所谓‘庶民佛教’,或指流布社会底部,广受信仰之佛教而言,足见所指为非正统之佛教,是含迷信化、低俗化意识之佛教。……按历来之见解,皆指明代佛教几无一顾价值。若单就教学方面而言,明代三百年的佛学发展或可如此批评。然若转就当时佛教如何弘布于社会,及时人如何实践之观点以言‘明代之庶民佛教’,则彼虽属外来宗教,实已同化于中国内部,呈后世所见之佛教实态。”无疑,世俗化的佛教、信仰的佛教、庶民的佛教与神圣性的佛教、教理的佛教、僧侣的佛教一起构成为为中国佛教史的整体,其地位、价值不应被忽视和否定。佛教如此,世俗化的道教、信仰的道教、庶民的道教又何尝不应作如是观!
以上归纳的明朝宗教的这些特点,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与明朝社会一样,明朝的宗教也处于从古代向近代的新旧交替十字路口。清军入关暂时打断了中国社会及宗教的转变历程,但其从古代向近代演化变迁的历史是清朝统治终究无法阻挡得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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