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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雪峰:持守戒律与遵守法规的关系

2013年11月13日 16:58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胡雪峰

雍和宫住持胡雪峰(图片来源:清心提供)

编者按:2013年10月3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佛学研究中心主办的“戒律思想与实践——第三届国际佛学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本届论坛以“佛教戒律思想与实践”为主题,共发表近30篇学术论文。与会学者围绕佛教戒律话题从汉传佛教戒律研究、戒律溯源、戒律的现代意义、藏传佛教戒律思想、中国佛教戒律研究、戒律思想研究、戒律及其现代实践7个分主题进行研讨探究,分享交流。北京雍和宫住持胡雪峰大喇嘛发表了题为《现代社会守戒律与遵守法规的关系》的论文,论文从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佛门戒律与社会法规的关系,论文节选如下:

“众山须弥最,众流海为最,众经亿百千,戒为第一最。”故修学佛法必须从受戒入手,从持戒做起,一切学处,戒为基础。简而言之,戒律是佛法生存的基础,“以戒为师”,“无戒无师”,真正的佛教徒必须受戒持戒,遮恶摄善。

戒和律是两个概念。“戒”梵语称“尸罗”,本来的意思是防非止恶,即调整身心,使身心养成好的习惯,不仅要避开宗教上、道德上的不善与恶德,而且在经济、法律和肉体健康方面也不做与教理相违的事。戒也有行善的意思,止恶的戒称为止持戒或律仪戒;行善的戒称为作持戒或作善戒。《大智度论》卷十三记载:“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罗。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罗。”大乘佛教讲戒不仅是止恶、行善,而且要强调利他行。“律”梵语多称“毗尼”,则是指行为规范,即佛教的法规、纪律等。戒和律合称“戒律”。

法规泛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各种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定文件。它具有对社会成员行为明示、违法预防和校正、净化人的心灵和社会环境、扭转社会风气、理顺、改善和稳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提高整个社会运行效率与文明程度等作用。

佛教倡导佛法常新、与时俱进,促进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佛教健康发展的正确方向。因此,在现代社会中,必须正确处理僧尼持守戒律与遵守法规的关系,坚持持守戒律与遵守法规相结合。

[责任编辑:李保华] 标签:戒律 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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