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沛宇:巨资捐寺庙弥商业味 公益还是商业
2010年11月22日 09:30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编者按:日前,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宣布以个人名义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捐款10亿元人民币,用于南京大报恩寺重建。此消息刚刚爆出之时,人们大多感到惊叹不已,并向王健林先生致以敬佩。可是随着该事件越来越多的细节和相关信息被披露,媒体和公众对这个“中国慈善史上最大数额的单笔个人捐款”的质疑,却与日俱增。刚刚被评为地产界首富的王健林又再一次站在了舆论的焦点上。 

大连万达王健林10亿捐款引猜测

这笔10亿元的捐款到底有什么目的?“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丰富中华历史文化内涵、促进社会和谐。”王健林这样回答。可是有媒体和网民却根据万达集团在南京的商业布局以及“重建大报恩寺”项目的性质,对这笔捐款的慈善性提出了重重疑问。

诚然,不管王健林付出这笔钱是为了什么目的,只要钱是其合法所得,他个人完全有自由支配的权利,旁人无权评说。但是,既然这项捐款顶着“慈善”的名头,牵涉到政府和民众的利益,这件事情就不再是一个完全的“个人行为”。作为公众人物、公共事件,就应该面对公众的质疑,并让事件的真实面貌水落石出。 

“商业 非慈善”?

王健林所捐助的金陵大报恩寺项目是什么性质的呢?从表面上看,大报恩寺重建似乎是一个单纯的宗教事件或者公益项目。但是从其背后的经济利益来看,该项目所包含的不仅仅只是一个“寺庙”那么简单。

据了解,金陵大报恩寺项目由南京大明文化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而该公司是由南京市国资集团、秦淮区政府、红花机场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和晨光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其中南京国资占股60%。

2009年底,南京国资集团以票据募集的方式募集三亿元用于该项目。《南京国资集团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中介绍:大明文化旅游项目是以金陵大报恩寺遗址恢复改造为核心的历史文化景区建设项目。大明文化旅游项目主要包括大报恩寺、大报恩塔、大明文化遗址公园和配套商业街区的开发,计划分为两期,预计2010年试运营。

可见,该项目实则是一个商业综合项目。此外,南京招商部门的《金陵大报恩寺项目招商书》还详细说明了大报恩寺的投资回报:一期项目总投资在7.7亿 ̄8.7亿元之间,在商铺用地转让的条件下,一期项目投资期内可回笼土地转让款4亿元; 二期项目为商业楼宇和商业街建设,预估销售收入约14亿元,毛利润约4亿元。

有投资回报的项目能算成慈善事业吗?对商业项目的捐款能算作慈善捐款吗?

不可否认,王健林和万达集团近年来对慈善公益的确热情很高,万达集团曾四次荣获中华慈善奖,王健林被授予中华慈善总会荣誉会长。但是,慈善归慈善,商业归商业。有网友表示:“假设真是存在利益勾连,再顶上中国首善之名,就有愚弄公众之嫌。” 

“政府公关”?

王健林表示,捐给大报恩寺重建项目的10亿元款项将于今年12月份一次性捐给中华慈善总会,由中华慈善总会分3次拨付给南京市政府。

但是,王健林另一方面称,在未来的三四年内,万达还要在南京建5家万达广场。据悉,自2001年进驻南京开发以来,万达已先后在南京开发了万达江南明珠、紫金明珠、万达华府、新街口万达广场等项目。

这不得不让人联想到,王健林此次大手笔捐钱是不是为其今后在南京的商业活动打开方便之门呢?有网友说:“这也许是一个广告,一个公关。就像CCTV上很多以赞助商面目出现的广告一样。只不过,这次万达赞助的是特定的地方政府。”

虽然万达新闻发言人此前对媒体表示,万达在全国70多个城市有项目,并不是非要在南京做投资不可。但有媒体评论说:“客观而言,南京的经济地位不容忽视,王健林为重建大报恩寺捐款绝对有商业上的考虑,这是一个对南京市政府公关的绝佳机会,由此带来的日后发展过程中的便利不可小觑。”

此外,王健林此次宣称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捐款也引起了各界的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而除此之外的情况下,政府不可以接受捐赠,个人也不可以向政府捐钱。

于是,王健林先向中华慈善总会捐款,再由中华慈善总会将善款分三次拨付给南京市政府,变相地完成向南京市政府捐款的目的。有网友表示:“在客观上,完成了对南京市政府的示好。'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是否是在以此形式来换取将来在南京地产业发展的方便呢?”

根据《公益时报》的调查,截止11月15日15时,共2393位网友参与投票,超半数网友认为“捐建寺庙的不算做慈善”,近四成网友表示“捐款本身是件好事,如果能用在更需要的地方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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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沛宇 编辑: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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