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艳春:佛教戒律能否提炼适应的社会观念?
2010年09月30日 09:25华人佛教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导语:戒律是佛教伦理道德最集中的体现,也是一切佛法的基础。中国佛教戒律是在印度佛教戒律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与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相互交融、渗透,一直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功能。中国佛教戒律应如何调整自身,作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以期发挥更大的社会功用,实有必要关注和研究。本文作者翟艳春从五戒入手对五戒的内容、佛教戒律的现代意义、和未来的发展走向作一阐述。

进入21世纪的中国佛教戒律无论从教内还是教外两方面都面临着重大的问题和挑战。对于教内而言,“佛门轻律,戒条难守”由来已久,所谓“法久弊深”。因而学戒、重戒、持戒、宏戒实已成为今日佛教僧团内部发展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对于当今社会,人类在科技高度发达的同时也面临着空前的社会矛盾和精神危机。

一、五戒的内容

戒律的梵文sila的意译;音译为“尸罗”,是惯行的意思,并转为“行为”“习惯”“道德”“虔诚”等义,用以防非止恶。戒律是佛教小乘三学之首,大乘六度之一。其根本精神可以归结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佛教道德对于善、恶行为有非常详细的划分,如《大乘百法明门论》的心所法中划分了包括惭、愧、无贪、无嗔、无痴、精进、轻安等11种善行,和与之相反的贪、嗔、痴、慢、疑等六种根本烦恼以及由根本烦恼所派生的随烦恼20种。佛教戒律是在对善、恶行为有明确的划分上再加以制度化,以规范人的行为。

佛教戒律从广义上讲涵盖一切正行,从狭义上讲则重在五戒。五戒可视作是人类道德规范的共同准则。五戒是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五戒中首戒为“不杀生”,不仅指不杀人,还包括“一切有行、蠢动、含灵,皆不得加害。”但以杀人为最重。因为对于一切生命个体来说,生存是最本位的。佛教从维护人类自身的生存推及到世间所有有情的生命,体现了对生命高度的尊敬,是一种生命哲学。“不偷盗戒”是指“不予而自取”。是说对他人的东西哪怕是一草一木,未经许可,都不能擅自取用。盗戒的戒相十分复杂,此处不再详述。“不邪淫”是指杜绝一切不正当的性关系,出家人则禁止性行为。前者为节欲,后者为断欲。因为佛教认为欲为贪爱的根本,也是生死轮回的原因。“不妄语戒”是不说谎言,诚信正直,没有骗诳行为。“不饮酒戒”是五戒中唯一的遮戒。既究其本性不算罪过,但为防止其他罪行因其而生,所以要杜绝。施设此戒的目的是为保持智慧利于修行。五戒的持守能够施众生以无畏,坦荡之心。

五戒表面看来虽然是以家庭为本位的,重于外在持守,实际上是世间、出世间基本德行。佛教戒律从事项上讲可谓繁复众多,从五戒、八戒、十戒到四十八戒乃至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为三百四十八戒)但究其本源,从理上讲则归于摄心为戒。雄十力曾指出,“戒律之本,要在不违自性而已”,“故戒者,自性良知之自由也”。佛教讲理事不二,持戒的精神亦是如此,重在理事一如。但表现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行为上,许多人容易被佛教戒律的事项所束缚。以为佛教戒律细微众多,束缚人的自由,压抑人的个性。其实佛教戒律的本意正是为了防非止恶,以维护个体感性生命的和谐,给人以真正的自由。另一方面若偏重事理而殊于事项,并假借“去执”“离相”等为由而曲解大乘佛教戒律的精神。其实即使是佛教禅宗所说的“无相戒”(离相戒),也并不是不要戒律,而是以心释戒,把心视作戒律的本源。持戒也只是顺应本心而已,众生心性本来清净又何劳持戒?正是“以有心奉持而无心拘执,以有心为物而无心想身,悟此则虽娶非妻也,虽飨非取也,虽柄非权也,虽作非故也--无心则无戒,无戒则无心,熟能戒哉?”所以我们对五戒的理解也应该是在理事一如的基础上得以完成。

二、五戒的现代意义

五戒作为佛教伦理道德的基石与世俗社会的伦理道德是贯通的。佛陀在世时曾说“虽是我所制而于余方不以诸净者势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可见佛教戒律的伦理道德,始终有着“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精神。所以我们应从更多的视角对佛教戒律的伦理内涵作出现代化诠释,与时俱进,以发挥更广泛的社会功用。

在此方面中国佛教界近现代有许多大德曾作了研究。例如早在1916年太虚大师就在《佛教人乘正法论》中对佛教五戒作了新的解释。1不残杀而仁爱。2不偷盗而益利。3不邪淫而礼节。4不虚妄而仁爱。5不服乱性情品而调善身心。其中对第五戒所指的是“勿食鸦片、勿食各种烟草、勿饮酒、勿食各项兴奋性毒药品。”[2](P276)太虚大师本着“人间佛教”的思想,结合当时社会的社会状况对佛教五戒做了全新的诠释,对我们今天佛教戒律的研究仍有着重大的启发和引导作用。同时五戒从事理上来看其中的性戒可重新理解为:一,念头上的非对抗为不杀;二、不占有为不盗;三、不暧昧为不淫;四、无虚妄不实为不妄。

(一)、念头上的非对抗为不杀。因为人生存在世界中,在无明烦恼的遮盖下而执于自我,产生对内对外的种种欲求。时刻以我的立场,主客二分的观点来看待事物,处于对抗之中。是以对抗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与他人的对抗,与社会的对抗,与自然的对抗。因为若从经验立场的角度来看待存在的范畴,可以分为我的存在和世界的存在。人类在自我封闭的局限格局中,这两种存在始终对抗着。也是客观世界的变动性与主观欲求的永恒性之间的矛盾。五戒中把杀戒作为不对抗之意来理解,正是叫人们打破这一人类存在的局限格局,主客溶通来消除对抗之心,而达到主体精神的超越。

(二)、不占有为不盗。此戒与贪心相摄,贪爱是人以自我为前提的一种本能。在现实生活中到处充斥着物欲、私欲、爱欲。占有之心随时、随地可起,物质上、感情上都是如此。佛教从缘起,无我的角度告诉众生万物都是因缘和合而成,而无独立、纯粹的自我。以此去除以贪爱为本能的占有之心。对于减少战争、暴力、维护和平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不暧昧为不淫。此戒的理解并不仅限于两性关系上,佛教认为人在行为造作中感召业果,善恶报应丝毫不爽,所以有“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的说法。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因为佛教理论预设了人具有善恶主体行为的选择性的前提。不暧昧为不淫即是有鉴于此,警戒众生明辨是非,从起心动念处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止造恶业。

(四)、无虚妄不实为不妄语戒。从离妄的角度看此戒,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把妄语戒从口业扩展到身、口、意三业。因为平时我们顺着自己原始欲望的牵引常认妄作真,并假借这份妄境生诸或可欲、或厌恶、或贪恋之心。更有甚者,违反理智和法律,此皆因虚妄造成的。《维摩诘经》中说:“何为病本?谓有攀缘”,所以消除病因对治妄念全在此当下一念中。当下此念不取不执,不爱不舍即远离虚妄,而证入真实境界。可见对佛教五戒的全新理解更有利于发挥其社会功用,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

五戒的基本精神体现在《法句经》中“七佛通戒偈”上,也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从内容来看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属于世俗伦理道德层次,是佛教教人以防非止恶,与社会道德具有同一性。通世、出世间法,并摄一切止持和作持性戒律。佛教又称“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为“有漏善”。漏是烦恼意,因其虽讲为善去恶,但并未究竟,所以是有漏。二是“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属于超伦理道德层次。其中“自净其意”是核心,是指去除无名、烦恼,超越了善恶的对立的“无漏善”。因为佛教认为众生的心性本来清净,只因“无明”所执而有染污。“自净其意”即是教人去除染污,显露本有的清净自性。同时五戒的基本精神在这两个层次上也是内在道德心性与外在德行操守合一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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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翟艳春 编辑: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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