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内涵、素质和品位是宗教命运之所系
2010年03月01日 10:18佛学研究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共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在宗教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广泛拥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中国宗教的未来走势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大问题。宗教走势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的、多元的;就宗教的内涵结构来说,是需要也可以从不同层面去分析的。在宗教多元化的发展总趋势中,走文化宗教之路,可能是也应当是各宗教内涵建设、阐扬与彰显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中国宗教的新要求

胡锦涛同志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说:“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及本质的确定,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与社会的和谐,另一方面是人与自然的和谐。

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来看,在政治文明、经济生活、道德规范、精神动力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等方面都有其特定的要求。这也就是说,要处理好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赖于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社会成员理想信念的树立、个人创造性的发挥;有赖于科学的支撑、文化的支撑、精神的支撑。众所周知,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伟大工程中,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作为人文科学的重要一支,宗教学也是支撑和谐社会构建的一种科学知识,是社会成员需要具备的人文知识。

作为宗教学研究对象的宗教,它所包含的文化内涵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是什么关系呢?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我们应当看到,宗教文化有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相适应的一面,这是应当明确和关注的;宗教文化也有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一面,这是应当重视和阐扬的。后一方面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点。由此也可以说,如何发挥宗教文化内在的积极因素以配合和谐社会的构建,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中国宗教的基本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发挥中国宗教文化内在的积极因素,这是社会对中国宗教的要求、时代对中国宗教的要求;同时,这也为中国宗教开辟了广阔的、健康的、良性的发展道路。就中国宗教来说,自觉地把文化建设与自身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三者联系起来思考是有重要意义的。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家园,深深熔铸在民族成员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对和谐社会有着重大作用。在当代,文化日益成为各项事业的轴心,文化对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作用更为凸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应当是知识社会、文化社会。中国宗教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如佛道两教就是中国儒佛道3教传统文化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在历史上曾经为中华民族的融合、统一和发展发挥过巨大的作用,在当前又为民族团结、国家统一与社会和谐发挥有益的作用。在这种文化作用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来审视宗教,我们应当看到,宗教文化资源的正确开发与合理运用,既能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也能推动宗教的与时俱进。

由此看来,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宗教自身发展的需要,决定了中国宗教走文化宗教之路是时代的诉求,是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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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立天 编辑: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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