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戒与十善
2008年03月17日 12:43凤凰网华人佛教 】 【打印共有评论0

【十善】

﹝出法界次第﹞

善即顺理之义。谓行此十法,皆顺理故。然有二种:一者止,二者行。止,则止息己恶,不恼于他;行,则修行胜德,利安一切也。

[一、不杀生],不杀生者,谓不害一切物命,即是止杀之善。既不杀已,当行放生之善也。

[二、不偷盗],不偷盗者,谓不窃取他人财物,即是止盗之善。既不盗已,当行布施之善也。

[三、不邪淫],不邪淫者,谓不行邪淫欲事,即是止淫之善。既不邪淫,当行清净梵行之善也。

[四、不妄语],不妄语者,谓不起虚言,诳惑他人,即是止妄语之善。既不妄语,当行实语之善也。

[五、不两舌],不两舌者,谓不向两边,说是谈非,令他斗诤,即是止两舌之善。既不两舌,当行和合利益之善也。

[六、不恶口],不恶口者,谓不发粗犷恶言,骂辱他人,即是止恶口之善。既不恶口,当行柔和软语之善也。

[七、不绮语],不绮语者,谓不庄饰华丽之言,令人乐闻,即是止绮语之善。既不绮语,当行质直正言之善也。

[八、不贪欲],不贪欲者,谓不贪着情欲尘境,即是止贪之善。既不贪欲,当行清净梵行之善也。

[九、不嗔恚],不嗔恚者,谓不生忿怒之心,嗔恨于人,即是止嗔之善。既不嗔恚,当行慈忍之善也。

[十、不邪见],不邪见者,谓不偏邪异见,执非为是,即是止邪见之善。既不邪见,当行正信正见之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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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邢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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