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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成国 王小玫:云南南传上座部佛教与中缅文化交流


来源:凤凰佛教

云南地处我国西南边境,与缅甸、老挝和越南接壤,在我国与东南亚国际关系中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季羡林先生认为,文化交流是促进人类社会前进的重要动力之一。宗教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在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中有着不可

(二)南传上座部佛教在中国云南的发展演变

上座部佛教在云南的盛行繁盛却是在明代。公元1569年,西双版纳最高封建主召片领刀应勐娶缅甸东吁王朝金莲公主为妻,同唐代文成公主一样,金莲公主也带来了佛教使团。他们带来了巴利文三藏经和佛像,在云南大力传播弘扬佛教。公元1570年,也就是公主入滇的第二年,在景洪建立了一座佛教寺庙,取名“金莲寺”,上座部佛教进入其发展的全盛时期。

云南南传上座部佛教在教义、宗教制度上与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大体相同,但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与云南傣族自己的文化相结合丰富了原有的佛教文化,使佛教更具有地域性特色,也可以称之为民族化的过程,但民族化的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长期的发展与云南本地的少数民族文化相互融合,逐渐发展和完善的。这种融合体现在诸多方面,如教义、经典佛经和习俗等。

1.教义戒律

上座部佛教坚持释迦佛祖原始说教,奉行四谛、八正道教义,主张“法传永恒”、“三世实有”。南传上座部佛教教义传到云南要与当地的生产生活和社会所融合,而不是一味的传播。由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信徒的层次不同,信教群众和一般僧侣对南传上部佛教的教义只能部分的接受,如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等深奥的教义只有少数高僧才能真正体味到其中的精髓,一般僧俗则知之甚少。这就需要原有的教义与当地的社会和文化融合,发展处符合云南地区自己的宗教教义。在教义上并没有本质的发展演变只是在宽严、修行等方面有所差异。

南传上座部佛教的戒律分为四级,即五戒、八戒、十戒和足戒,统称为四级戒。五戒的内容是:第一,不杀生;第二,不盗窃;第三,不邪淫;第四,不妄语;第五,不饮酒。佛经规定的八戒内容是:第一,不杀生;第二,不偷盗;第三,不邪淫;第四,不妄语;第五,不饮酒;第六,不坐高广华丽之床;第七,不装饰、打扮及观听歌舞音乐;第八,不食非时食(过午不食)。有的地区把最后一条改为:不准做生意,不能贪财。佛经规定的十戒内容是:第一,杀戒;第二,盗戒;第三,淫戒;第四,妄语戒;第五,酤酒戒;第六,说四众(比丘、比丘尼和男女居士)过戒;第七,自赞毁他戒;第八,吝惜加毁戒;第九,嗔心不受悔戒;第十,谤三宝戒。而云南南传上座部佛教十戒律略有差异:第一,不杀生,不伤害人;第二,不偷盗;第三,不邪淫,不调戏妇女;第四,不欺骗人;第五,不饮酒;第六,过午不食;第七,不准唱歌跳舞;第八,不准戴花打扮;第九,不准坐比老人、佛爷更高的位子;第十,不准做生意,不能贪财。在这里佛经中规定的第十戒“不蓄金银”被改为“不准做生意,不能贪财”,是结合当地的生活实际而制定的。

2.经典佛经

南传上座部佛教奉为经典的三藏经,即《论藏》、《律藏》和《经藏》。而云南南传上座部佛教经典有《律藏》、《经藏》、《论藏》和《藏外》四个部分组成,合称《南传大藏经》。源头传自五世纪斯里兰卡大寺觉音所译的巴利语佛经。以后逐渐形成以泰文、缅甸文、高棉文、老挝文四种傣文字母音译的巴利语系经藏典籍。西双版纳的傣泐文与上四种文字同种同源,大约从明初开始用这种文字抄写佛经。目前云南保存的经典,主要是傣泐文,其次还有少量缅文、泰文。上座部佛教佛经有《维乃》、《书典达》、《阿皮堂玛》等。在释迦摩尼去世后四个月,其大弟子麻哈戛萨巴亭、麻哈阿娘达听和阿努罗达亭三人在印度龙洞集中主讲,最后记录整理成上述三部佛经。据云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西双版纳佛教协会会长沙弥勐海证实,最先传入西双版纳的二十本佛经是《书典达》、《唯乃亚比约戛》(《维乃》)、《阿皮堂玛》、《诺贺波坦》(《本生经》)及(下述各本是经书的第一个字,全名已忘)《府》、《玛》、《商》、《昂》、《柯》、《巴》、《邦》、《麻》、《注》等。在佛经经典上,云南南传上座部佛教继承了南传上座部佛教的精髓,用符合当地实际的方式和体现自己民族特色的形式记载和传承佛教的经典,使南传上座部佛教在云南得以生存和发展,逐渐繁盛,成为今天中国唯一盛行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地区。

3.习俗

南传上座部佛教传入云南地区之后与该地区的实际相结合,其中最有特色的是男孩僧侣化和僧侣还俗的制度。

南传上座部佛教认为,男子在一生中一定要有一段时间脱离家庭生活,而融入到宗教生活。只有脱离家庭,过着僧侣的清净生活,才能真正实践佛家的教义和戒律。南传上座部佛教进入云南之后,男性在10岁左右就要进入到寺院接受教化,只有经过佛教的洗礼,才能受到社会和人们的尊敬,才有资格组建家庭。

据说此举有三层意思:其一,以本人出家为僧之举来超度祖先亡灵;其二,以本人出家为僧之举来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其三,云南傣族历史上没有学校之类的教育机构。因此男儿只有出家为僧才能学到傣文和民族传统知识、佛教知识。

男子出家为僧要举行隆重的仪式,俗称“升和尚”。这是南传上座部佛教与当地文化生活相融入的一个例证。当地人把“升和尚”当作是一次盛大的仪式,场面非常热闹,是南传上座部佛教民族化的表现之一。男子进入寺院之后,教化的时间各不相同,一般来说十岁左右进入佛寺到十七八岁取得和尚的资格后不论身份等级都能还俗回家。在佛寺,小和尚略通经书即可以当大和尚;年满22岁,经学学得较好可以升为佛爷、祜巴等。升为大佛爷祜巴者,便终生僧侣,不再还俗。云南南传上座部佛教观念和当地社会都认为僧侣还俗是正常之举,适应当地的社会发展。这样不但使得佛教得以普及,维护了当地社会的政治稳定;同时在男子还俗后有了强壮的劳动力使社会生产得以发展,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三、中缅佛教文化交流的历史渊源

缅甸人口80%以上信奉佛教,在古缅甸佛教更是成为国教。这使佛教自古以来就成为中缅文化交流重要纽带,是中缅文化交流中不可忽略的精神基础。云南南传上座部佛教不但发挥着自身的功能,推动着中缅佛教的交流和发展,在中缅的文化交流中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而且作为云南佛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使云南佛教发挥着整体的功能性,成为文化交流传播的纽带。

早在公元前2世纪随着从中国四川到印度西南丝绸之路的开辟,中缅两国就开始往来,而这些往来多是在经济方面。云南晋宁石寨山滇王葬墓和李家山等汉代墓葬中发现大量琉璃、玛瑙、玉石和海贝,在腾冲八里宝峰山下核桃园中发掘出汉武帝铸造的五铢钱千枚。考古学家认为,这些都是中、缅商人在此通商时,互相贸易交换,遗留下来文物的作证。这段时期亦有佛教上的文化交流。根据傣族文献《帕萨坦》记载,佛历419年(公元前115年),西双版纳首次派代表前往缅甸景腔和愿贡两地迎接佛牙和佛经,这些佛经即是用巴利文记录的贝叶经。又说,佛历630年(76年),西双版纳首领叭格那派12格僧侣路经缅甸、泰国,前往哈利鹏宰那广观摩取经,后到兰嘎布塔火鲊听寺庙学习了6年。

到了公元3世纪,公元225年诸葛亮南征对云南地区和缅甸的经济文化交流有着深远的影响。据《三国志》记载:“建兴三年春,亮率众南征,其秋悉平。军资所出,国以富饶,乃治戎讲武,以俟大举。”《三国志》只用寥寥数语记载了南征之事,但诸葛亮南征所带来的影响极其深远。“诸夷慕武侯之德、渐去林山,徙居平地,建城邑、务农桑。”,诸葛亮将先进的文化带入西南地区,同时也影响了在地缘上有深厚关系的缅甸各个民族。缅甸史学家波巴信说“缅甸族向南诏吸取了各种文化”,而当时这些地区比较落后,先进技术和文化的输入,促进了当地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而今中缅两国各族人民为了纪念他,建有诸葛祠、武侯庙、孔明城。在中缅边境的腾越、永昌一带有关诸葛营、诸葛屯、诸葛堰、诸葛寨、诸葛井、诸葛粮堆、诸葛亮城等名称和遗迹,几乎比比皆是。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社会动荡,政权不断交替,但这一时期却是佛教发展的全盛的时期。在印度和狮子国(今斯里兰卡)有很多高僧经过缅甸来中国弘扬佛法。6世纪中叶,印度著名的高僧拘那罗陀(也称真谛)也是经过下缅甸的德林达依来到中国的。他们在中国翻译了许多佛经,促进了佛教在中国的发展。此时中国也有僧人经过缅甸来到印度学习佛法。义净在《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卷上《慧轮传》中说,在印度笈多王朝时,曾有中国僧侣20多人,沿西南丝绸之路经缅甸到达印度,印度国王还建造了一个支那寺,供中国僧侣停歇。缅甸成为中国佛教交流的必经之地,这种桥梁作用也使佛教成为中缅文化交流的纽带。

中国历史进入到了繁荣发展的大唐王朝,此时的缅甸是其历史上统治时间最长、影响最久远的王朝——骠国。据《旧唐书》记载,“(骠国)男女七岁则落发,止寺舍,依桑门,至二十不悟佛理,乃复长发为居人。”此时骠国佛教盛行,这种宗教上的相似使其与南诏政权联系密切。骠国与唐王朝往来,地处云南的南诏政权有着重要的推动的作用。《旧唐书》记载,“(骠国)古未尝通中国。贞元中,其王闻南诏异牟寻归附,心慕之。八年,乃遣其弟悉利移因南诏重译来朝,又献其国乐凡十曲,与乐工三十五人俱。乐曲皆演释氏经论之词意。寻以悉利移为试太仆卿。”有学者提出此时骠国主动向唐王朝示好是出于政治目的,骠国献乐的目的,是想借助唐朝的强大势力去影响南诏,以便摆脱其控制。此次骠国的献乐,在唐代白居易、元稹等的诗赋中都可体现。此后,骠国一直与唐王朝保持友好往来。

[责任编辑:邢彦玲 PFO003]

责任编辑:邢彦玲 PFO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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