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学规律的特点来看佛教与科学的区别
2009年03月28日 18:05凤凰网华人佛教频道 】 【打印已有评论0

理论本身是用于对事物或现象的检验或预测,包括对无生命现象的说明,以用对人的活动或动物活动的倾向作出说明。在许多情况下,人们习惯于建立某种模式的对现实进行类比或说明。理论与现象之间是具有内在关联的某些关系。但是,“不管你做了多少次取得相同结果的实验,并由此得出某种结论,你永远也不能确定下一次的结果不会与你的结论相矛盾。实际上,你只要找出哪怕一个单独的事例,它就能使你关于科学规律或理论的说明被完全推翻”(斯蒂芬?霍金:《时间简史》)。

卡尔?波普尔把科学理论的特点描述如下:如果我们只是求得确认,那人们很容易就能获得对事物或现象的确认或认可得到认可。对一事象的确认本来就是一种高风险的预测。通过预测来得到某些相一致的结论,实际也蕴含着不一致结论的存在。

每一个“好”的科学理论,实际我们可以看作是对某些可能的禁止,它禁止某些事情发生。被“禁止”的越多,说明这个理论的可信度越高。

规律如果不被任何相反事例所驳倒,那这个规律也就不是什么好的规律了。科学规律或理论是如果没有相反事物的证伪,那它本身就是非科学的。

对科学规律或理论的每一个真正的考验,就是对它进行篡改的企图。或驳斥它。测试就是试错。它是一种可衡量程度的测试。一些理论更容易通过证实,而一些却更容易被证伪。科学规律或理论本身也是有风险性存在的。

证据实际不应被过分夸大它的作用。有一些被证据确证的理论,当它被发现是假的时候,却仍然有自己的崇拜者,人们总是千方百计地通过引进特设一些辅助假设,或重设理论的某些条件,使得它继续得以成立。这样的一些假设,虽可保持这个理论的可信度,但它在科学中的地位或作用将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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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东来   编辑: 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