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佛教的民族融合功能
2009年03月29日 08:49 】 【打印已有评论0

内容摘要:佛教徒的“边地意识”,挑战了中国传统的“夷夏论”,却为外来文化融入中国社会提供了范例,客观上增进了中国社会对少数民族或外来民族的亲和力与包容性。特别是在异族入侵、领土分裂的时候,佛教在历史上发挥了很强的民族融合功能,成为不同民族之间相互交流与沟通的重要纽带。

中国佛教的特色,即在于找到了能与儒家社会相适应的表现方式。佛教在中国社会,一方面强化了汉族的民族认同,佛教从外来宗教转而成为中国传统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促使汉族成为一个文化大熔炉,而不是单纯的种族概念;另一方面,佛教缩短了不同民族之间的心灵距离,是增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手段。

论文最后建议,将来应当多从“民族关系”的角度,重新认识佛教在中国的历史与影响。

在过去的2000多年里,佛教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历史进程,对“汉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催化作用。这里我想讨论,在协调汉族与少数民族或外来民族的关系时,佛教所起的整合功能及其复杂的历史成因。

这个漫长的故事,可从《牟子理惑论》说起。《理惑论》或《治惑论》,常被认为是中国的第一篇佛学论文,明确否定了“汉地”是世界中心的说法。在以后的中国佛教界,这种观念变成了一种“边地”或“边国”意识,把印度看成是他们心目里的“中国”,九死一生,西行求法。

一、夷夏论与边地意识

大约2500年前,释迦牟尼诞生的时候,在中国是春秋战国时代。在经历了民族大迁徙、大融合的春秋时代,中国形成了具有强烈文化优越感的民族理论,“夷夏论”。“华夏”民族居住在世界的中央,“夷、戎、蛮、狄”分别居住在世界的东西南北四方。这种地理概念,被称为“四裔五方”的“中国”意识。《礼记·王制》篇说:“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中国是礼仪之邦,四夷则是化外之民。华夏,是中国的代名词。“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孔子的这句话,成了“夷夏论”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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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四龙   编辑: 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