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福州民宗局:与其抹黑真相 不如干点正事
核心提示:2013年12月8日,瑞云寺事件发生后,福建省民宗厅当晚即拿出三点处理意见,并传达给福州市民宗局,要求尽快处理(详见《福建省民宗厅:瑞云寺事件领导要站出来处理》。)12月12日,凤凰佛教致电福州市民宗局副局长饶春贵了解情况,饶春贵明确表示:拆迁协议抛开瑞云寺是绝对不行的。接下来我们要求晋安区要把拆迁协议重新完善起来,要和明参法师(瑞云寺住持)去签这份协议。
由此可见,瑞云寺事件从福建省民宗厅,到福州市民宗局,都认定瑞云寺拆迁协议有问题,应重新签。政府实际上已经给此次事件定性。接下来政府要做的,应该是积极采取措施,改正错误,弥补损失,发挥政府职能,展示政府执政理念和能力。然而,我们遗憾地看到,福州市民宗局和晋安区民宗局在明知触犯《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下,依然不肯承认错误,正面解决问题。为此,哲学博士张远撰文,就目前网络上抹黑瑞云寺真相的言论加以澄清。同时呼吁民宗局尽快查实三大问题,也许,瑞云寺被强拆真相就在这些问题中。
关于瑞云寺拆寺毁佛一事,最近网上在流行一些所谓“真相文章”、“辟谣帖”,让不少对媒体报道具有条件反射性怀疑的群众以为看到了“接地气”的真相,以为是寺院和媒体在撒谎、炒作。笔者不敢断言这些水军是被雇佣的,但水军就是水军,造谣生事、歪曲事实、恶意中伤,是这些无良水军的看家本领。在瑞云寺事件中,雇佣水军的真实目的也许就是帮助某些人混淆大众视听,抹黑寺院法师,无耻夺取寺产。
此言绝非危言耸听,且为你一一道来。
瑞云寺属于谁?“瑞云寺是柯氏家产”乃弥天大谎
12月8日瑞云寺强拆事件发生,从现场情况来看,有三点确定无疑,足以为此事定性:在没有合法协议的情况下,寺院被夷平;不仅寺院被拆,而且佛像被砸毁;老法师被威胁还俗,并被限制进出。
但奇怪的是,这些所谓“辟谣帖”、“真相帖”丝毫不提这三点,却在佛已经被毁,寺院已经被拆后,来追究寺院主人是谁?
寺院主人是谁?其实明确无疑。瑞云寺是登记在册的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法定负责人是明参法师,这一点有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为证。
但好事者却打出了“柯氏家族”的牌子,开始追究起历史问题。
瑞云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瑞云寺一百年来一直供奉着肉身佛“柯文佛”。“柯文佛”生前是清代末年的柯云尘居士,瑞云寺最早的确是柯居士的宅子。但因为柯居士修行获得肉身不坏的大成就,被乡亲们尊为“柯文佛”。在他圆寂后,乡亲们自发捐资将其故居修缮为佛堂,慢慢演变为寺院。无论是“柯文佛”的来历还是瑞云寺的来历,无不跟佛教的修行密切相关,怎能说与宗教无关。想当年,乡亲们尊柯居士为“柯文佛”并自发供奉,皆因从心底敬佩他的佛教修行,将他当成真正的佛来看待。在大乘佛法看来,十方三世有无量无尽的诸佛菩萨,并非只是寺院供奉的塑像才是佛菩萨。凡有大成就者皆被视为菩萨乃至佛,比如民国时期的妙善法师因为修行高超就被尊为“金山活佛”。正如有评论文章指出“虽然柯云尘只是在家居士,但人们给予他‘柯文佛’的尊称,早已将其尊为佛菩萨。这是对一位佛教修行人至高无上的认可与褒扬,具有严肃的宗教意义。”供奉这样一位成就者,怎么就与宗教无关?再说,即便说“柯文佛”是柯氏祖先,那也是现代柯氏人的祖先,在当年,何必无缘无故供奉一个乡人呢?可见,制帖者如果想用“柯氏祖先”说事,实在应该先去恶补一下佛教常识。
这一点不成立,那么所谓“瑞云寺非寺院”的说法就更为荒谬。无论是一百多年前乡亲自发将柯氏故居修缮为寺院,还是四十多年前柯氏后人集资帮助恢复瑞云寺,都是出于宗教意义,并非将瑞云寺当成家族资产,所出资金也是合理的宗教捐献。而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献合乎《宗教管理条例》的规定,是合法的。请问,从古至今,民众舍宅为寺或出资修寺的例子数不胜数,难道谁出了钱,寺院就属于此人吗?寺院是宗教场所,是特殊组织,若以出资者为主人,那么天下寺院,岂不都沦为世俗的控股公司了?
瑞云寺是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绝不是柯氏家族的私产,这一点绝无可以商量的余地!
到了这里,所谓柯氏家族为了给学校腾地方,让出柯氏宗祠和“供奉祖先”的“瑞云寺”的说法显然不攻自破。
由上可见, “瑞云寺是柯氏家产”的说法显然是弥天大谎。却在包装之下,蒙蔽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的双眼:
比如,“辟谣文章”里(《福州瑞云寺遭暴力强拆受关注福州最大危旧房改造项目将回迁》)着力提到“柯氏信众”欢天喜地要求早日搬进新寺,并且在祠堂里接受记者的采访、还照了相。但据知情人士指出,此照片中人士并非信众,而是新成立的“瑞云寺管委会”的头头们,照片只是一次为制造假新闻的摆拍。(如下图)
福州新闻网摆拍照片被指作假(图片来源:福州新闻网)
私吞香油钱?建议民宗局立即彻查福州佛教寺院及僧众
在这些“辟谣文章真相帖”中还多次提到的一点是:老法师不愿拆迁旧瑞云寺,不愿搬入新寺院,是因为寺院要被“公开管理”,因为寺院财务制度不完善,老法师可以“私吞”香火钱。
出家人接受供养,是为众生种福田。如果把供养僧宝的资财视为贿赂,把僧人接受供养视为贪污,那么,古今中外所有和尚都是“贪污犯”。瑞云寺不是大寺,香火收入基本够维持寺院生存,如果将香油钱作为私吞公款的证据,那么,我们建议马上彻查福州所有佛教寺院,彻查所有佛教僧人,可以轻松获取福州佛教界私吞香油钱的铁证。届时,福州民宗局必定大有斩获。
寺院财务制度不完善是非法强拆的理由吗?
2010年3月1日国家宗教局发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5月1日,国家宗教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此,中国佛教寺院才可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允许开设银行对公账户。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宗教场所各项财务制度有明确规定,就算瑞云寺财务管理有问题,也应该由相关部门审核处理,这与强拆没有因果关系。更何况瑞云寺财务管理是否有问题,不是水军可以肆意栽赃污蔑的。
为了夺寺而谈钱,恐怕只有贪财者才会有此思维。佛教寺院从来都是自主管理,这其中当然包括财务。即便是宗教部门对寺院的管理也仅是指导、监督、服务,并不能直接干涉寺务,更遑论由非法的“管委会”插手“公开管理”,甚至要求“财务透明”。你能想象中国政府的政务被其他各国“公开管理”吗?
提醒福州相关部门:与其抹黑真相不如干点正事
1、请福州市民宗局责令晋安区民宗局尽快重新签订瑞云寺拆迁协议,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2、请福州市民宗局责令晋安区民宗局尽快公布是否给了瑞云寺法师400万和一套住房,如果给了,请出示证据并说明理由。如果没给,请公布真相,还瑞云寺法师清白。
3、请福州市民宗局责令晋安区民宗局尽快查实:瑞云寺新庙是谁投资的?为什么投资?与谁签订的建庙协议?谁负责新庙的工程建设?新庙的内部装修、佛像法器花了多少钱?这些钱是谁给的?谁去采购的?新庙今后的管理者是谁?
也许,瑞云寺被强拆真相就在这些问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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