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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多部门“整治假功德箱” 为何屡禁不止?

网友评论 () 2015-04-10   041

(图:2012年十部门文件《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有关问题的意见》)

(图:2015年六部门文件《关于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问题的通知》)

继“2012年十部门文件”发布三年后,我们又迎来了“2015年六部门文件”——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

对比来看,这两个“国宗发文件”的主题域几乎是重复的。无论是从内容涵摄上,还是从语言表述上,新者可以算是旧者的简化版。新文件重申了“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借教敛财的恶劣影响、整治举措、行动依据”等,但是缩小了打击面,提出以更具操作性的“整治假功德箱”为切入点,再次尝试撬动深厚积弊的“借教敛财”乱局。

政府重拳治理:佛教景区“功德箱”依然坚挺

一提“借教敛财”,不少人脑海中第一个冒出的,恐怕就是这个产业里“业界最高水平”的几只大老虎。

有一句被佛教信众烂熟于心的XX景区“真相解说词”,忍不住还想在这里重复:“每一个功德箱都有创收指标,每一尊佛像都有天价的供养标价。清净之地成叫卖之所,其间充斥诳语与骗局。”

这句话,是2013年5月份《南方周末》揭批XX景区的纪实文章的开篇。彼时,距2012年10月“十部门文件”发布针对“借教敛财”的严打宣言,已经过去了大半年光景。然而各地佛教景区的敛财行径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旁若无人持续升级。

今天,南北各地佛教景区里鳞次栉比的假功德箱,依旧傲然挺立。“2012十部门文件”再加上“2015六部门文件”——两把尚方宝剑之下,围观者无数:三亚、陕西佛教景区两只“大老虎”是否还能毫发无伤,继续招摇?

“2015六部门文件”公信力:陕西XX景区敢碰吗

细读“2015六部门文件”,或许你也会哑然失笑,该文件对于严打对象的描述,几乎就是以XX景区为“假想敌”而写就的: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出现非宗教活动场所和非宗教团体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雇佣假僧假道、非法从事宗教活动骗取钱财等以教牟利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此类问题严重违反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扰乱正常宗教活动秩序,损害佛教道教界的形象和声誉,伤害信教群众的感情和游客的权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所有这些,XX景区都能套得上,而且套得严丝合缝。无论是拿XX景区作为严打首战,还是拿改景区作为严打高潮,绝对都是众望所归,大快人心。但如果这场严打里,没有陕西XX景区的戏份,甚至戏份不够,这该让十方大众们怎么解读“国宗发文件”的公信力呢?

解读2015年六部门文件:先天优越与先天不足

此次“2015年六部门文件”的出台,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佛教界和民间先行者的持续呼吁,得益于媒体尤其是业界旗帜新华社对这种持续呼吁的增援,可谓是新闻舆论推动国家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一个代表性案例。

然而新华社记者有一句总结很实在,也很戳痛点——事实上,“借教敛财”这个社会顽疾,已经有多年的曝光、整治历程,却依然“治而不止”,违规设置功德箱,仅仅是这个庞杂问题中的一个小切口。

如果说我们仍能够寄希望于“2015年六部门文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作用,或许是因为它有一个先天的优越性,它出台的大环境升级了:正赶上新一代领导集体的反腐风暴。我们看到“2015年六部门文件”的最后一条严打举措强调:

“对于支持、参与乱设功德箱等借教敛财活动的党政干部,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2012年十部门文件”没有提及的,也是新文件摆脱“悬浮命运”得以真正落地的希望所在。

“把权力关进笼子”,果真是整顿包括“借教敛财产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的致命一招。明贤法师曾在《佛教寺产应归僧团,法律漏洞导致官商借佛敛财》一文中透彻剖析道,“借佛敛财”之所以兴旺发达,正是地方上“权力寻租与财力投机”的一拍即合。

法师这篇文章也同样给了我们发觉“2015年六部门文件”先天不足的启发。和“2012年十部门文件”一脉相承,新文件同样对“借教敛财”的根源性问题避而不谈——寺产所有权和寺院法人地位问题。

官商何以全然不顾法律法规、甚至治理文件,肆无忌惮地借教敛财?因为寺院所有权不在僧团手中,寺院法人地位始终得不到承认。现行的2004版《宗教事务条例》中对寺院产权的模糊规定,让“以教牟利”的产业办得有章有法、有理有节。

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该有什么程度的期待?

2015年是《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十周年。在刚刚结束的“中国政治季”——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表示,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已经摆上工作日程;国宗局局长王作安表示,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已经水到渠成。而此时“2015年六部门文件”仍对“寺院法人地位”这一根源性问题不谈及不触及,让我们对《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该有个什么程度的期待呢?

在“2015年六部门文件”,还有一条很新鲜的表述,就是在整治举措里,强调了舆论的监督力量——“对情节严重、屡禁屡犯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支持曝光揭丑,并追究相关组织和责任人责任。”

我们看到,新闻舆论推动了政府部门发文,政府部门发文推动新闻舆论继续发挥作用。那么,如何证明这不是一个“原地死循环”,而是一个“螺旋式上升过程”呢?很简单,拿“XX寺景区”这个借教敛财大老虎试试刀呗。

让我们拭目以待——“拭目以待”这个词作为千千万万文章的结尾,早已经被用烂了。但这次,“we really mean it”,我们真真切切确确实实地,拭目以待。

李哲:社会学博士 佛教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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