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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女寺事件:事关信仰复兴的丛林制度之争


来源:凤凰佛教

现在丛林中,方丈和尚的香板上画三条横杠,即是表明在参禅用功上,已三关透彻,是大彻大悟的人了。 “道眼已明”是个很高的要求。如百丈禅师在世时,司马头陀找到了湖南沩山,想寻一主人。

现在丛林中,方丈和尚的香板上画三条横杠,即是表明在参禅用功上,已三关透彻,是大彻大悟的人了。

“道眼已明”是个很高的要求。如百丈禅师在世时,司马头陀找到了湖南沩山,想寻一主人。至百丈会下,见了时任典座的灵祐禅师,认为是沩山主人。时华林觉为第一座,曰:“某甲忝居上首,典座何得住持?”百丈曰:“若能对众下得一语出格,当与住持。”即指净瓶问曰:“不得唤作净瓶,汝唤作甚么?”林曰:“不可唤作木也。”丈乃问灵祐,灵祐踢倒净瓶便出去。丈笑曰:“第一座输却山子也。”(见《五灯会元》第520、521页,中华书局1992年版)

据说华林觉禅师虽则输给了灵祐禅师,但其道行亦甚为高峻。

佛法大非细事,唯明眼人洞烛其幽微!石霜会下之首座,行持能坐脱立亡,尚不堪继任住持,于此可见当时选择“道眼明者”任长老是多么严格啊!法至末世,这样的要求,当然不大现实了。但至少应择其贤能,明因识果,具正知见能孚众望者以领众。

在今天寻找道眼明者如沙里澄金,越来越难。那么对于长老负责制就应该进行反思和改革。一诚会长说“寺院要在继承和健全丛林组织的基础上推行民主管理,改变“一人说了算”的家长制、宗法制。”因为,立‘道眼明者’为长老的长老负责制,仍属人治范畴。但因道眼既明,其人即可代表法。故虽是人治,实亦法治。现今既然道眼明者难寻,那么就应该约束人治观念和人治制度,努力推行民主法治制度和观念。

正如邓子美《新世纪佛教复兴的组织基础》一文中所说:随着宗法社会的瓦解,适应即将诞生的新社会需要,中国佛教新的组织形式也必将在阵痛中诞生。而具有持久凝聚力的组织制度应能恢弘佛教法治本色,吻合新的社会各阶层人群所需,不再过分依赖于少数杰出个人。

世尊临终遗付,确实是密意甚深,我们今天所提倡僧团的民主管理,符合佛陀之教诲。现今社会不断地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正不断地向前进步,再也不可能回到过去的封建家长制和宗法制中去了。健全和恢复民主法治僧制,已比古代封建社会时期有了更好的外围环境和外围思想观念。若遵佛陀遗训,建立民主法治僧团,不但没有了社会外界宗法制的压力,而且正好顺应了社会民主法治的历史潮流。我们佛教僧团,若在制度上不但不前进,反而因私情夹杂而倒退,那么必遭历史淘汰。

《瑜伽师地论》云: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思惟,法随法行。是修学佛法的必然次第。《阿含经》云:“二因二缘,能生正见。多闻多思,多熏多习”。由此可见闻思是怎样地重要!我们应正确认识现阶段中国佛教制度的特殊意义!希望在这现存的各级佛教团体组织中,力求进步,力求僧众与信众的品质提高(品质主要是正信,正知、正见,正行),齐心协力荷担如来的使命,为续佛慧命而共同完成护持正法的责任。竭尽全力促进发展,并实现更符合于佛法的丛林制度!

[责任编辑:李雅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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