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山顶立 深深海底行 禅刊办刊指导思想综述
2009年11月24日 11:19 】 【打印共有评论0

5 .护法意识 -- 要坚决批判和揭露一切形式的附佛外道和邪教,摧邪显正,维护佛教的尊严,保证佛法的纯洁性,避免信众误入歧途。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没有护法意识,听任种种披着佛教外衣的邪教、外道肆意泛滥的话,必将酿成后患,不仅于国家有害,而且还会使佛教蒙受不白之冤。

6 .人才意识 -- 加快培养高素质的僧才,是振兴佛教的关键中的关键。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中国佛教之所以很久以来低迷不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出家人的素质普遍太低,优秀的僧才太少,难当住持正法的大任。所以,树立人才意识,加快人才培养,是中国佛教界的一个长期任务。

7 .现代意识 -- 现时代科学技术发展很快,各种社会思潮纷呈迭起。在这种情况下,佛教要实施其教化功能,必须树立起现代意识,与时俱进,积极主动地去了解社会,接触新事物,不断地调整和丰富自己的弘法方式,以便更好地适应时代,契合人心。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佛教现代化。现代化不是要改变佛教信仰的立场,迎合世俗,而是为了更好地化现代;现代化仅仅是手段,化现代才是最终的目的。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程度进一步加深,各宗教之间对信仰市场的关注将会日益敏感。中国佛教要想继续生存并发展下去,就必须要搞好自身的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自已的适应能力和摄受能力。否则就会被时代所淘汰。

8 .开放意识 -- 要从佛教的整体观念出发,加强寺院与寺院之间、僧团与僧团之间、宗派与宗派之间、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之间、北传佛教与南传佛教之间、中国佛教与海外佛教之间的互相交流和学习,打破狭隘的门户之见和山头意识,摆脱自我封闭、夜郎自大等不健康的心态,自觉地走出山门,了解其他地方佛教的发展情况,相互学习对方的长处。这是全面振兴中国佛教必备的一个心理条件。

9 .奉献意识 -- 不管是出家人还是在家人,都应该自觉地培养一种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经常组织一些利国利民的活动,如慈善救济和环保等,回报社会,回报大众。这既是实践人间佛教和生活禅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佛教塑造良好社会形象、体现其社会价值的一种最直接、最有力的形式。

在这里必须解释一下,为什么《禅》刊要特别强调吁请教界加强对上述意识的培养。

佛教教团不像其他宗教有一套完整、严格的教阶制度,它不依靠带有行政色彩的权威机构来实现对整个教团的调控,而主要是根据佛制戒律,依靠大众的自觉自律,以羯磨(类似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形式,来达到兴利除弊、保持教团的清净和健康运转的目的。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历代王朝为了加强对佛教的控制和管理,逐渐在佛教教团之上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僧官制度和僧籍管理制度,由专门的机构来负责操作和实施。因此,中国的佛教教团管理,实际上是双轨制,一方面是政府的僧官制(负责对寺院僧团的都察)和僧籍制(主要是通过度牒制和试经制度,来控制出家人数),另一方面是教团内部的住持责任制(由住持全面负责管理僧团方方面面的事务)。以度牒制为主要内容的僧籍管理制度,虽然是政府用来控制僧尼人数的,但客观地讲,它对防止僧尼伪滥现象、稳定僧尼素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一点在唐代佛教中最为明显。正如人们所看到的,每个王朝开始的时候,僧籍制度都还比较健全,僧尼的数量和质量都还比较稳定;但是随着王朝统治的日渐腐败,越到后来私度僧尼和卖牒敛财的现象越严重,僧籍制度遂遭到破坏,僧尼伪滥的现象变得普遍起来,僧团的整体素质也就自然下降了。而僧尼素质的普遍下降必然会导致教团内部的住持负责制受到冲击。其表现是,传统的十方丛林慢慢地演变成了子孙庙,法派、剃派等门户意识和山头观念在教界越来越严重,很多住持素质低下,目光短浅,滥收徒众,疏于管教,在其位不谋其政,寺院管理混乱,道风日下,寺院与寺院之间互不往来,整个教团成了一盘散沙。这样一来,佛教就从根本上丧失了对整体的调控能力,即使有少数寺院道风较好,僧人的素质较高,也改变不了佛教整体衰败的命运。清末和民国年间发生的几次庙产兴学风潮,每次都是拿佛教开刀,而佛教竟至于衰微到如绵羊一般,束手待毙,任人宰割,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当时的佛教教团意识太薄弱,没有凝聚力,没有自我净化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当时虽然出现了有限的几个清醒者,如太虚大师等人,看到了佛教界种种致命的弊端,特别想通过筹建中华佛教总会一类的佛教教团调控机构,来加强教团意识,增进佛教界的凝聚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改变中国佛教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状况。奈何整体都处于睡梦之中,有限的几个清醒者又能何为!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中国佛教确实面临着一个非常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一直困扰着中国近代佛教健康发展的一个致命难题 -- 如何加强教团整体自我调控能力,从根本上改变过去那种各自为政的状态,以保证佛教的健康发展 -- 依然存在。各个寺院的住持和佛教团体负责人,对佛教所应承担的责任仍然很重大。他们自身素质的高低和责任意识的强弱,对中国佛教的整体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因此,通过宣传,强化寺院住持和佛教团体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佛协组织的桥梁和纽带功能,组织诸如研讨会之类的交流活动,把诸山长老和各地佛教团体负责人召集到一起,就全面振兴中国佛教所面临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然后形成文件,向全国佛教界作广泛宣传,并指导和督促各地寺院和佛教团体去一步步地落实。目前中国佛教教团的整体调控,也主要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运作的。不过,要知道,这些共识或者文件只是一种建议,不具有行政的权威性。因此,要真正把它们变成实际行动,还得通过强化住持责任意识来完成。如果寺院住持或团体负责人自身素质不高,汲汲于个人的名利,对佛教的前途和命运漠不关心,缺乏使命感,不去认真落实这些文件的精神,那么佛教教团的健康发展还是没有保障。因此,只有通过不断地宣传,强化各寺院住持和佛教团体负责人对佛教的责任感,吁请他们自觉地培养忧患意识、教团意识、形象意识等,全面复兴中国佛教才有希望。假如每位寺院住持都具备了这些意识,当代中国佛教的诸多弊端,如道风不振、滥收徒弟、僧尼素质低下、僧才不足、僧团形象不佳等等,便可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就是《禅》刊之所以要始终不渝地呼吁和宣传上述思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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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明 尧   编辑: 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