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德东:刍论中国佛教的公益事业(上)
二,佛教公益事业的教义基础
公益事业是一个现代概念,然而,佛教公益事业却拥有着深厚的教义基础和丰富的历史实践。以解脱众生为目的的佛教,从来都重视大众的公共利益,将信众的世俗利益和神圣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佛教传入中国后,之所以成功地实现了中国化,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与其弥补了中国社会中公共空间的空白有直接关系。
佛教的根本教义是缘起说,认为世界是一个相关联系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世界观落实到伦理学层面,形成了业报因果理论,主张善恶有报,“诸善奉行,诸恶莫作”成为佛教徒的基本要求。而佛教的公益事业,作为善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诸多经典中都有深刻的阐述。
佛教的公益事业理论,集中体现在佛教的事业观、慈悲观、福田观和布施观等方面。
“事业”一词,来自佛教,其基本含义约类似于今天慈济功德会所说的“志业”,多指有神圣价值的工作。就含义指向来说,佛教经典所说的“事业”与我们现在说的公益事业,颇为接近。大乘佛教的奠基者龙树在《大智度论》中说:“一切资生事业,悉是佛道”。意思是一切能够有益大众的事业,都是佛道,可以说把世间具有正面价值的工作,都纳入了佛教的范围之中。而这样的具有佛教意义的事业,也就具有了神圣价值。《瑜伽集要焰口施食仪》中的“三归依赞”,更提出,“利生为事业,弘法是家务。”利生,也就是利益众生,和弘传佛法并举,成为佛教的根本工作。
在佛教所倡导的事业中,医学、科学从一开始就是重要的部分。释迦牟尼被称为大医王,运用医疗救助众生。佛教有所谓五明的说法,其中包括工巧明、医方明。工巧明属于科学技术的畴范,后来的佛教在修桥补路等方面多有建树,应该与此有关。医方明属于医学和治疗,也是佛教服务社会的重要内容。大乘佛教还认为,菩萨若不学习“五明”,就不能证得最高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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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德东
编辑:
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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