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宗教体验(1)
2009年08月18日 10:15《大手印实修心髓》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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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此书时,一些人善意地提醒我千万不要写宗教“神异”,换句话说,他们要我在写宗教时,千万别写“宗教体验”。在国外学者眼中,写宗教而不写宗教体验,是很滑稽的事。许多宗教哲学大师的眼中,宗教中最重要的就是宗教体验,这是真正的宗教精髓所在。在美国宗教学者休斯顿•史密斯的《人的宗教》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修行人想爬上山顶,抓住真理,魔鬼撒旦想了解他会搞啥新花样,就派弟子去打探。这天,小鬼惊惶失措地跑了来,对撒旦说:“天哪!不好了,他抓住了真理。”撒旦打个哈欠,笑道:“你怕啥?他抓住了真理。我会引诱他将真理制度化。”这个故事很有意思。许多时候,当宗教被制度化教条化时,就可能远离了宗教的真谛。但事实恰恰是:我国的学术界都愿意接受和研究教条化的东西,而拒绝和讳谈宗教体验。这是很遗憾的事。因为这种局限,我国的宗教研究,一直还停留在表层和浅层。当代西方,已出现了许多划时代的宗教哲学名著,其中多有谈宗教体验的,如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宗教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的《宗教经验之种种》等。我写的这本书虽然删去了大量的宗教体验,但我还是尽量地保留了一些,请读者别骂我“神神道道”,因为,无论对宗教哲学、宗教社会学、还是宗教心理学,宗教体验都是非常有用的材料。没有宗教体验,就没有宗教。宗教和哲学的根本区别就是宗教的实证性,也即体验性。

当然,也有将宗教和哲学混为一体者,傅乐安先生在《托马斯•阿奎那传》中说:“在基督教世界的学术领域里,神学为学问之最,神学支配着包括哲学在内的一切学问,哲学融合于神学,哲学与神学常常混为一体。基督教的学者因而常常把神学与哲学合并为一个学科,简称为‘神哲学’,借以显示其与众不同的特性。”

笔者则认为:宗教派别根本不能等同于哲学流派。宗教表现为信仰的非理性特点,哲学表现为理性的思维。宗教是具有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的社会实体,哲学则仅仅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哲学虽也有理论和观念,也有比如哲学研究会和研究院之类的组织,而如黑格尔哲学中虽也有近似于上帝的“绝对精神”之说,但它却不是宗教,因为它没有宗教行为和宗教体验。

宗教有四个要素:除了教理教义之外,还有宗教行为、宗教体验和宗教组织。任何将其中某一元素加以删除或视而不见,都是对宗教的伤害。在宗教研究上,我们应当尽可能地接近世界水平,千万不要用一些“左”的教条束缚了我们的思想。要知道,宗教是更高意义上的文化。正如《宗教学原理》所说:“宗教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宗教滋润的,是人的灵魂。

我明白,那些朋友善意地叫我别写宗教体验,是因为他们怕一些读者会将宗教体验视为迷信行为,其实它们有着本质的区别。关于宗教和迷信的区别,在戴康生和彭耀的《社会主义和中国宗教》一书中有着科学化规范化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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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雪漠   编辑: 闫秀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