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群法师:台湾佛教见闻记
2009年03月31日 00:11 】 【打印已有评论0

佛光山的教育也办得很出色,他们除了佛学院和研究所进行的专业教育外,还有面向社会的大学和中学教育,同时,也为广大信众开办了夏令营、信徒讲习会、都市佛学院及大专佛学中心,他们不仅重视青年教育,也十分关注儿童教育,办有幼稚园、儿童夏令营、星期儿童班和儿童才艺班等等。除此以外,他们还时常到公司或监狱去弘扬佛法,并在电视上举办各类讲座,为不同层次的人们提供了学佛的环境,这大概也是佛光山人才聚集的原因所在。

佛教常被许多社会人士视为消极厌世的象征,以为佛教徒不关心社会,无益于社会的发展,而慈善事业的开展正可以改变人们的错误认识。佛法的弘扬若单纯以佛教的面目出现,会使很多异教徒或非佛教徒存有戒心,而慈善则没有任何界限,任何人都能接受。同时,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贫富悬殊现象,也唯有通过慈善才能得以调节。基督教的慈善事业就做得非常好,他们不仅济贫救困,还创办医疗和教育事业,使无数人因此而受惠。今后,佛教界在慈善这一领域还应多下些功夫,才能消除长期以来社会对佛法的误解,真正使佛法走入人们的生活。

四、僧团体制

原始佛教的僧团是无政府的,属于十方共有,并遵循着法制下的民主平等。而中国的丛林则成立了相应的领导体系,并以此确立了方丈的权威性,但所有权也还是属于十方。而丛林在发展过程中又逐渐演变为两种体制,一部分还保留着十方丛林的公有制,另一部分则成为私有制的子孙庙。台湾的许多道场都比较接近于子孙庙的体制。

1、私有制

台湾的许多寺院,虽然保有传统中国丛林的规范,但却属于私有制,由某位法师长期苦心经营而成。而这个法师自然就成了寺院的主人,可以全权的支配它。一旦拥有某个寺院,不仅可以利用它作为修行的场所,还可以干按照自己的想法干一番弘法事业,所以有许多法师都希望拥有自己的道场。

2、子孙道场

十方丛林的住众是十方大众,而子孙道场则以自己的徒子徒孙为主。佛光山、法鼓山、中台、慈济、灵岩都是在台湾最有影响的山头,每个道场都以各自的徒众为核心,形成自身特有的体系,并且都发展出自己的风格,并自称佛光人、法鼓人或慈济人,子孙道场的性质比较浓厚。

3、男女众同住

台湾的许多道场都是男女众同住,佛光、法鼓、灵岩、中台等等,都是在一个师父之下,由少数几个男众加上一大帮女众。台湾佛教界的出家女众比男众多,因此一般道场总是女众多于男众,而在事业的开展上,女众也往往比男众更为得力。

  4、连锁寺院

从前大陆的大丛林会在各处设有自己的下院,台湾的许多道场也都有各自的分院,其中最著名的是佛光山,在世界各地有一百多个分院;慈济基金会在海内外也有许多分会;不久前崛起的中台山道场在台湾各地也已形成五十多个精舍。这种从总院到分院的组织结构,形成一股庞大的弘法力量,对于弘法事业的开展和推广,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对于台湾这样一种僧团体制,我并不是很喜欢,总觉得它不太如法,和律制的僧团相差太远。但从台湾佛教事业的兴旺发达来看,却也发现了它的优越性:私有制使人更有责任感;而子孙道场凝聚力强,既便于管理也容易成就事业;至于男女众同住一个道场,分工合作,也能够取长补短。这些条件对于事业的成就应当说是非常有益,但从个人的修行解脱来说,私有制和子孙道场,会增长修行人的我执和我所执,使人在成就事业的同时,不知不觉地被我、我所紧紧地束缚住,从而背离了佛教涅盘解脱的精神。当然,假如能生心无住,则又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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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济群法师   编辑: 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