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艺术与宗教的和谐一致
2009年03月28日 21:24 】 【打印已有评论0

1 二者起源是一致的。艺术与宗教,在起源时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原始人对宗教的信仰和崇拜,是原始艺术产生和发展的直接动因,也成为艺术发展直接的、生生不息的重要能源。今天看来属于艺术活动的许多东西,如歌舞、绘画、雕塑等,在当时却主要是一种宗教活动。原始艺术忠实反映了这些活动,因而无不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而且中外艺术史上相当长的历史阶段都以宗教艺术为主导,宗教艺术可谓艺术史上最浓重与华丽的一笔。比如最早发现的以洞穴壁画为代表的原始艺术,这些壁画,或者画于悬崖峭壁的凹处,或者画于人迹罕至的岩石缝隙中。显然,这些洞穴壁画的创作不是为了审美目的,而是利用某种巫术“禁咒”野兽,以求狩猎成功的一种原始巫术观念的体现;“史前维纳斯”的女性雕刻,极度地夸大和强化女性的胸部、腹部、臀部,虽是体现了“生殖崇拜”的宗教观念,但其艺术表现手法热烈直接,可以说与西方近代艺术流派的艺术有异曲同工之妙;商周青铜艺术的造型、纹饰大都是些非人间的狞厉的动物形象,同样渗透着宗教观念;欧洲哥特式建筑,广泛运用线条轻快的尖拱、造型挺拔的尖塔以及彩色玻璃镶嵌的花窗,造成一种向上升华,天国神秘的幻觉,充分调动人们的视觉、听觉甚至嗅觉神经去感受宗教的尊严与伟大,以反映此时期基督教的宗教观念,也成就了世界建筑史上的一把奇葩。可见,宗教和艺术之所以从诞生之时起就是一对孪生之花。谁也不可替代谁。

2 二者认知世界的方式互为补益。马克思曾提出四种“掌握世界”的方式,即:“理论”的(哲学的、科学的)方式、“艺术”的方式、“宗教”的方式和“实践-精神”的方式。四种方式分别用四种不同的思维模式认知世界,互相补益,缺一不可。在这里,“ 艺术的”掌握方式是指“形象-逻辑的思维”,而“ 宗教的” 掌握方式是指“信仰一逻辑的思维”。“ 宗教的”掌握方式自有其信仰的逻辑, 这个“ 逻辑” 当中, 既有抽象的、理论形态的部分, 又有形象的、类似艺术形态的部分。也就是说,宗教认知世界的方式,势必会和艺术认识世界的方式有某种程度上的重合与交迭。宗教与艺术这两种意识形态,在把握世界的方式上会比其他意识形态更为一致。

而二者的核心方式都是借助丰富的想像创造具体形象表达自身认识。丰富的想像和幻想,是艺术思维的重要特点。黑格尔在《美学》中说:“如果谈到本领,最杰出的艺术本领就是想像”。艺术创作的整个思维活动,都是在想像和幻想之中进行的,艺术家正是通过想像把自身感情、意志、思想寄寓在创造的具体的形象之中来反映现实,进入现代甚至这种想像和情感本身就是艺术作品的展示物件。宗教思维也同样运用想像和幻想。宗教教义便是依靠丰富的想像和幻想,来建立自己的形象系统的。宗教将教义、传说中抽象的神明通过丰富的想像具象化创造出了许多简明易懂的宗教形象,从而降低了信徒对宗教教义的理解难度,达到提高了宗教的普及率的目的。艺术与宗教共同运用想像的思维和创新的形象,或反映真实的人生,或折射现实的社会,同中有异,异中有同,使宗教中融入了艺术因素,而艺术中存在了宗教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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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大钧   编辑: 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