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禅修之所缘境
2009年03月28日 22:47 】 【打印已有评论0

若依于所缘境本身的特点观察,所缘境也可作以下几种分类:

一、外所缘与内所缘。如选择外在的一个木球,集中精神盯于其上,或于暗室中专注于一油灯,这一类修定法即是以外在对象为所缘境。内所缘即是以修行者自身身心为所缘境,分身与心二种不同的所缘。如修观呼吸时,行人令心专注于人中一处,观察气息进出鼻端时的长、短、冷、热、轻、重、滑、涩等种种相。或感受身体的触觉、行动、姿势等,此即是以身为所缘。至身体产生动、痒、轻、重、冷、暖、涩、滑等八触,有或强或弱的苦、乐、舍等感受时,为已入观受阶段。心识了知八触乃身根对触尘而生,缘聚则生,缘散则灭,属于无常之法。当然不仅仅是这些感受,还包括感知心的昏沉与掉举、专注与散乱、贪嗔与慈悲等状态,皆属观心阶段。直至了心无常,推己及诸法皆无我无自性,即为入观法阶段。四念处即是以身、受、心、法内所缘为行者之安心处。前者以身为所缘,后三者以心为所缘。观佛像、念佛、持咒乃至缘某一意象等,皆为内所缘境。

二、粗所缘与细所缘。粗细乃相对而言,如蓝球状的木球比一般的油灯大,前者粗,后者细;而观人中呼吸的出入又比观油灯更细。一般来说,所缘的对象越精细,相应的能缘之心也越精细、越集中、越专注、越明净。修行所缘境有由粗至细的取相法,如四念住的修法亦有由小至大的取相法。如取鼻端的清凉感,即由小而始,渐渐扩大到全身,甚至更宽更广。此等皆属有相、有所缘的修法。

三、有相所缘境与无相所缘境。六根所对之六尘,只要附合"对治烦恼,契顺实相"二个原则,都可选作修定之所缘境,然而此均属有相所缘境。《华严经》以因陀罗网喻法界缘起之相,因陀罗网乃忉利天王帝释宫殿装饰之网,彼网皆以宝珠制成,每一网目悬挂明珠,光明赫赫,不可计算。珠与珠互相影现,一珠之中,现一切珠之影,无有一珠不现其他珠之影,亦无有一珠不影现于其他珠中,珠与影了了分明,此为第一重。每一个珠中影现一切珠影,其珠影又影现了一切珠之影,此属第二重。如此,珠影互相涉入,重重无尽,《普贤行愿品》中十大愿王之修法即依此理而立。所缘之境重重无尽,极广极大,直至不管广大相、光明相趣向于不可割裂的至寂无相,远超凡夫心之所能缘,此种观法名无相无尽观。

对于凡夫而言,能所相对才符合凡夫的思维模式,才能形成正常的认识。因而有顺应于凡夫思维模式的有所缘的禅修方法,更有打破凡夫常规思维模式的无所缘的禅修方法。禅宗常采用后一类的修法,借能所不匹配,耦合不正常,心境不相应,令心缘无所缘,止无所止等方便,拆开能缘心对所缘境的坚固执着。

当然,这并非指心没有境作所缘,只是不选择、不粘在任何境上。"扯脱"与"夺所"即是禅宗常用的二种打破能所对立的方法。"扯脱"是行者自己学会某种特别高明的、可操作性强的用心技术(心法)。因为根尘相偶方成识,自己用力做到令根不粘于尘,就叫扯脱,或称"自夺"--行人自行将能所对立的粘着夺下。"夺所"即是明眼宗师使用猛烈的手法强迫夺掉行者之所缘境,打破其能缘心与所缘境之粘着,属于"他夺"。他夺全赖于明眼善知识,此法不见得完全能起作用,悟入的机会可遇而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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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释传明   编辑: 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