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信仰的四大特點
2009年03月28日 22:23 】 【打印已有评论0

整個佛法修學的次第以信、解、行、證為中心,一般人以為信仰只是佛法修學的初門,但是這四個階段都是互相融攝、貫通,一種不斷昇華、提高、進步的過程。如果以“信”貫穿整個佛法,則可以分為“信順”、“信忍”、“信求”到“證信”,這都叫做“信”--以心淨為信。

信順,是對於三寶有一種純潔的同情與好感,無私的清淨心,能領解事理。只有真正信順佛法,才能接受與認可佛法,才能進入佛法的大門。信順,首先要求對佛法沒有懷疑,能夠確認其真實性與絕對性,這是所有宗教信仰的共性。依此而進求深刻的理解,得到明確的正見,即名“信忍”或“信可”。佛教的信仰絕非只是一種純粹的激情式的信仰,更加鼓勵人們去思考與抉擇佛法,成就“抉擇慧”。只有經過抉擇慧的思考,才能產生真正、懇切的信仰。經過“信順”、“信可”,信心才是真正的成就,這是“信解位”。

信仰不僅僅是一種感情與理性的認同,更需要有親切的體驗,發起實現這目標的追求。所以,信仰的實踐是需要有其自身的體驗與靈感,如果信仰者沒有體驗到信仰的利益則很難堅固自己的信心。佛教的信仰也是如此,所以在佛經以及祖師大德的著作中,乃至在現代佛法的弘揚中,靈感與體驗則是不可缺少的。在實踐的過程中,信心不斷地增勝,這是“解行位”。

 “證信”或者可以稱為“證淨”,這是經過自己的實踐而證實其所信非虛,這是“悟不由他”、“不依文字”,這就是“證位”。所以,信仰不僅是一種信奉,更要求我們去實踐、證實自己的信仰,只有這樣,才能達到信心不退。如禪者所說的悟,小乘所說的四不壞信──四證淨(佛證淨、法證淨、僧證淨、聖戒證淨),都是淨信;大乘發菩提心,也即是大乘信心的成就;等到徹證大乘法,那就叫淨心地。所以,《大乘起信論》強調信仰佛、法、僧、真如,就是以修學大乘而證得真如,最終完成大乘信心為宗趣的。如果不能對大乘法生起信心,即與大乘無緣了。

三、信仰是一種自內證性

佛法的信仰強調其內證性、獨立性,所以“信仰”不能被外在的人事所迷,而忘記了自己的本性。因此,佛陀說:“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佛法將每個人的人格,提升到最高,所謂“人人皆有佛性”,若能有這種體認,則信心必能增長。

佛說:有情的一切都是由自己的思想行為而決定。佛教的究竟歸依,就是有情自己依符合法則的思想與行為,從契合一切法的因果事理中,淨化自己,圓成自己。所以歸依法,就是以因果事理的真相為依歸;歸依佛與歸依僧,佛與僧即契合真理──法而完成自己的覺者;歸依即對於覺者的景仰,並非依賴外在的神。佛法是自力的,從自己的信仰、智慧、行為中,達到人生的圓成。佛法與一般宗教的不同,即否定外在的神,重視自力的淨化,這就是佛教信仰的自內證性。 

信仰、修學佛法,是作為軌范身心的修持法,是為了實現自心的清淨與自在。所信、所學的,不是身心以外的神明崇拜,而是確信自(己身)心的可從修治以到達完滿的自在。大乘法──修行成佛的法門,是以自心為中心而去信仰、修學,以及從自心為根本的立場去理解一切。所以《大乘起信論》指出,大乘就是眾生心;大乘起信,是信得以眾生心為本的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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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界靜   编辑: 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