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信仰的四大特點
2009年03月28日 22:23 】 【打印已有评论0

梁漱溟先生說過:“西洋文化的特徵,是宗教的,信仰的;中國文化的特徵,是倫理的,理性的。”其實,在佛教文化中,宗教是哲學的,哲學是宗教的。所以,佛法作為一種信仰,表現為激情與理性的合一。依佛法說:信,當然是重於感情的;但所信的物件,預想為理智所可能通達的。理性的思考不僅是抽象的空洞的知識,而所證知的,必須有著真實的內容,值得景仰與思慕的。

佛教生活是包括了信仰要素,當我們瞻仰那些泥塑佛像,手捧著那些佛陀的遺教,會有一種天生的神聖感。有了信心才能滌除內心煩惱── 貪、瞋、我慢。信心猶如明礬,放進濁水中,濁水不得不淨。人生現實社會苦惱重重,能使我們空虛苦悶的心境,獲得愉悅、安定和充實。但是,如果沒有經過自由思考、理智陶冶,則其信仰永遠跟在他人走,這只是自我陶醉,屬於盲目的、反理智的迷信。佛教的信仰經過智慧觀察,在信仰中不廢理性,故無一般宗教重信不重解的弊病。

外界的事物都是無常變化的,所以佛法智慧的推求以自我體驗為中心,真理不從外得,認識了自我,把握住自我後,由內向外,擴大到人生現象界,以外界作為自我體驗之印證。如對佛法的正確知解,愈高愈深,信仰也就愈深愈堅。沒有經過理性思考的信仰,好像很虔誠,其實是非常浮淺。所以佛教主張從深解中起信仰,確信透過知識的信仰才是深固的。佛法是激情與理性的合一,在激情的信奉中,有一種深徹的理性;在冷峻的理性背後,有一種激情的衝動。能夠這樣的去瞭解,體驗,實行,則人生前途才充滿了無限光明。

二、信仰貫徹于佛法修學的始終

什麼是信仰?《成唯識論》卷六說:“雲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心淨為性”,即內心的純潔,不預存一些主觀與私見,惟是一片純潔無疵的心情。有了這樣的淨心,這才對於覺者、真理、奉行真理的大眾,能虛心容受,一直到成佛。“深忍”就是深刻的忍可,即“勝解”。由於深刻的有力的理解,能引發信心,所以說“勝解為信因”。“樂欲”,是要實現目的的希求,願望。有信心,必有願欲,所以說“樂欲為信果”。信心,只有在深刻的理解與懇切的欲求中才能顯現出來;而且,是從理智所引起,而又能策發意欲的。信以心淨為體性,這是真摯而純潔的好感與景慕;這是使內心歸於安定澄淨的心力,如摩尼寶珠能清濁水一樣。信心一起,心地純淨而安定,沒有疑惑,於三寶充滿了崇仰的真誠。由於見得真,信得切,必然要求自己從實踐中去實現佛法。

對於學佛的入門,有些人因信仰而入,有些人因慈悲而入,有些人因智慧而入。但是,信仰作為學佛的初門,聲聞乘中說:“信為能入,戒為能度”,菩薩乘中說:“信為能入,智為能度”。戒與智,不妨有所偏重,而“信為能入”卻是一致而不可或缺的。釋尊初成佛時,想到說法的不容易,覺得唯有信心具足,才能領受修學。龍樹比喻說:如人入寶山而沒有手,就一無所得;見聞佛法而沒有信心,到頭來也是一無所有。這可見佛法的無邊功德,都從信心的根源中來,所以說:“信為道源功德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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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界靜   编辑: 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