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学规律的特点来看佛教与科学的区别
2009年03月28日 18:05凤凰网华人佛教频道 】 【打印已有评论0

2、科学规律或理论的特征

作为一种科学规律或理论,它试图从本质上描述被观察物本身,并且它的这种描述是具有被证实性,并且也具有被否证的可能。

规律或理论本身就是源于一个科学的概念,它是一个广义的声明,它说明在大多数或所有情况下事物将会是什么样子的。从形而上学的意义来说,它是事物固有的性质,稳定的联系。除了可以预测以年,还可以根据需要创造条件让现象再生。现今社会,所有的科学给出的理论,可说都具有这样的特点。不具有科学规律性的东西,是不会成为科学的内容的,这本来就是科学定义的内容之一。

但是,关于科学规律或理论,它所承认那些特征在现实中也具有出现反例的可能。

3、科学规律或理论所能产生效用的领域

科学规律或理论的作用,不仅在所谓的硬科学(自然科学和物理科学)具有效用,在其他各个领域的学术研究上,也都具有有效性。如从哲学到音乐,文学。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科学理论也经常被用来作为对某个批判理论或文学理论的评判依据。有人说,科学规律或理论可用于所有领域,无论在自然科学,物理科学或社会科学。这是一个通用的标准。

二、佛教与科学对科学规律或理论的不同解释

1、在科学看来,证据是评判的唯一标准,这个标准实际具有明显不足

科学讲求证据。通过证据来确认规律的科学性。举例来说,对于苹果下落这样一个事实,我们援引地球重心吸力来解释这一现象。然而,即使在科学内部,规律或其理论也有不同的定义。有的是比较宽泛随意的,有的则要求精确。比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通常被称为“相对论” ,而牛顿引力理论常常被称为“万有引力规律”。正是由于在科学内部有这种对规律或理论的不同含义,使得它们对所述现象的论证的手段或形式也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科学规律或理论的不足,对其权威性构成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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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东来   编辑: 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