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佛教的社会福祉理念与实践
2009年03月29日 08:37 】 【打印已有评论0

二.佛教社会福祉理念

大乘佛教最初从印度传到中国?韩国?日本等地,之所以能被当地社会普遍接受,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佛教极为注重“资生利他”。佛教讲因缘,认为所有众生都是相依的因缘和合体,并以‘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和‘同体共生’的理念作为推展社会福祉公益事业的依据,不遗余力地开展济困事业。到了现代社会,佛教这一传统依旧发挥著积极的作用。佛教与一般社会福祉理念在“离苦得乐”这一点上是一致的,而其不同之处是,一般的社会福祉事业是通过改善人们生活中的问题或所处环境,帮助实现幸福生活,而佛教则通过这样的福祉活动,帮助人们走出苦海,最终解脱自由为其目标。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慈悲:慈悲观是佛教思想体系的核心,也是佛教慈善事业的理论基础。龙树在《大智度论》中云:“慈名爱念众生,常求安稳乐事以饶益之。悲名湣念众生,受五道中种种身苦心苦。”[1。《大智度论》卷20。《大正藏》第25册,第208页。]又言:“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慈以喜乐因缘与众生,大悲以离苦因缘与众生。”[2。《大智度论》卷20,《大正藏》第25册,第256页。]因而,“慈”是“带给利益与安乐的愿望”,“悲”是“除去不利与苦的欲望”。因此,历史上佛教徒们均深怀大慈大悲之心,积极投身于赈灾济贫、施药治病、扶孤助残、护生戒杀等公益事业之中,使有情众生离苦得乐。佛教认为,苦是人类世界的普遍存在,是一客观原理。慈悲理念在很大程度是佛教对“苦谛”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发挥,它从自己的视角提出离苦的方法,救度众生于苦海。苦之所以被认为是真理,正是因为它的普遍性和客观性,佛教的终极关怀就是离苦-涅盘。佛教慈悲思想给痛苦中的众生带来希望?并为此希望的实现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诸多方便,成就离苦得乐。

2.菩萨:苦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一切有情众生面对的现实问题,故大乘佛教依据自立利他的理念,要求信佛者或菩萨不但要自己离苦,希望他人离苦,更要帮助他人离苦。大乘佛教要求菩萨行者要发‘上弘下化,饶益众生’的菩提愿,要有‘祈愿众生离苦海’的大悲心,同时还要有广施欢喜法乐的方便行,以及三轮体空的般若智。 这些精神理念,在佛教诸多经典中处处指陈,例如:《大乘起信论》云:‘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盘。’《宝集经》云:‘贫者给财,病者施药,无护作护,无归作归,无依作依。’这些精神理念,在佛教诸多经典中随处可见。世亲在《十地经论》卷二中说:“慈者同与喜乐因果故,悲者同拔忧苦因果故。”(《大藏经》卷二六,页134上)大乘佛教的慈悲落实于与乐拔苦的行动上,但这种行动并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唯有佛菩萨才有可能。菩萨,往返于生死,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众生,在此生死中平等利益众生,虽是为了他人,但却能成就自己的无上菩提。这样,利他即是自利,自利就是利他,自他不二。菩萨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上求即是下化,下化即是上求,二者一体不二。上求不是下化的目的,也不是下化的因,二者同时互为因果。慈悲并不是方法,其本身就是目的,慈悲的圆满就是觉悟的成就。也就是说,菩萨是慈悲的化身,慈悲是菩萨实践的精神动力。

3.布施:如果说慈悲是大乘佛教利他实践的根本理念,那么,布施就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具体实践。佛教的布施是菩萨修行成佛的六度之一,其内容十分丰富,甚至可以包含一切利他行为。具体而言,布施是大乘佛教修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中的一个修善法门,它可分为财施、法施和无畏施三种。财施是指将自己所有的衣食财物,甚至包括自己的性命等皆施予众生;法施是指讲法之人自己心性清净,对众生宣讲如来正法,使之滋长善根;无畏施则指有情众生遇到种种灾难怖畏之事时,能安抚救助他们,免去其内心的恐惧。通过布施来对治众生的悭吝,让其不为贪念所累,培养其慈悲心以救苦救难,在救助他人的同时也使自己功德圆满,因此,布施列于“六度”之首,是佛教济世最主要的修行实践之一,佛教布施的物件是一切需要布施的人,不局限于僧团;善于布施者即是菩萨,布施即是在行菩萨道,布施可成就无上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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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勋   编辑: 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