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佛教的社会福祉理念与实践
2009年03月29日 08:37 】 【打印已有评论0

一.宗教与社会福祉

社会福祉中的“福”与“祉”皆意味着幸福,人类社会的社会福祉是以人类的幸福为其前提。作为人,任何人都具有追求幸福的本能和权利。但是在社会生活过程中,有些人可能丧失这一基本能力。特别像今天这样的产业化社会上,丧失这一能力的人不在少数。一个人不具有追求幸福的能力,或社会生活中丧失了追求幸福的能力或其能力不足时,社会或国家有责任帮助、补充其能力。也就是说,人人皆平等,人人皆幸福是社会福祉事业的目标和出发点。

宗教作为人类社会的极为重要的精神和社会现象,很多宗教的思想和主张中,蕴含丰富的社会福祉思想,其中尤以佛教、基督教为其代表。在历史上,佛教和基督教等宗教开了社会福祉事业的先河。以佛教为例,诸如凿井施水?利济行旅?筑桥铺路?设置浴场?建立凉亭?经营碾碨?急难救助?佛图户?成立悲田基金,以及为了救济贫民?灾变所设立的福利制度,包括僧祇户?寺库?无尽藏院等,不胜枚举。

在现代社会,宗教社会福祉事业作为整个社会福祉事业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作用和影响亦不可低估。基督教和佛教中的平等?博爱?慈悲等思想已成为现代社会福祉思想和政策制定提供了丰富的思想养料,而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积累的实践途径和丰富的方法,为开展现代社会福祉事业打下了良好的方法论基础。时至今日,宗教社会福祉作为各国和社会的重要社会福祉事业的力量依旧发挥重要的作用。很多宗教不仅独自开展丰富多样的社会福祉事业,而且,与社会各界携手承办?经营各类社会的福祉设施。

现今,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的资本主义有不少是以建设福祉国家为其目标的。在这样的国家的福祉事业由国家主导的福祉事业和民间主导的福祉事业构成,而民间福祉事业中宗教福祉事业占主导地位。宗教社会福祉与一般社会福祉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如果说,一般社会福祉关注的是在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和家庭环境中的弱势群体的身体?经济及社会心理需求,那么,宗教社会福祉基于宗教理念,除关注上述领域外,还特别关注人们的精神和灵性等方面的需求。一般的社会福祉事业是在政府社会福祉政策支持下,调动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开展福祉活动,那么,宗教社会福祉事业则调动宗教界内的人力?物力资源开展活动。一般来说。宗教社会福祉功能有以下三点。第一,缓解功能(Alleviative function)。这是主要针对因贫困?残疾?老龄?离婚等原因陷于困境而不能正常从事社会生活者提供帮助,减轻其痛苦和负担。第二,治愈功能(Curative function)。这是为阻止社会的一些造成人们不断陷入恶劣环境的恶性循环而发挥的功能,如极端贫困等现象。第三,预防功能(Preventive function)这是为有效地预防贫困、残疾、老龄、离婚等现象引发的痛苦而发挥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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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勋   编辑: 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