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波:佛教与临终关怀
2008年05月12日 11:07凤凰网华人佛教 】 【打印已有评论0

1967年,世界第一座现代化兼具医疗科技及爱心照顾的“圣克利斯朵夫临终关怀医院”(St.Christopher's Hospice)正式于伦敦郊区建立。桑德丝医师亲自带领医疗团队着手进行一连串的癌症疼痛及症状控制的研究;住在这所临终关怀医院的病人,可以将痛苦减至最低,平安尊严地死亡。1976年美国康州(Connecticut)建立了第一座临终关怀医院(New Haven Hospice)。从此,“圣克利斯朵夫”模式的临终关怀如雨后春笋般在欧美各国建立,并且影响到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

1990年经世界卫生组织总结临床经验和相关理论,对临终关怀做出比较全面的界定,大致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重视生命且视死亡为一自然过程,早期的死亡保持其自然过程,通常家族成员众多,住处相对集中,临终者能够在亲人的陪伴下于熟悉的环境中离世。当代因家庭变小,生活范围扩大,节奏加快,社会医疗体系发达,大部分人的死亡场所由家庭转移至医院,特别是使用高科技可以延期死亡,使人们误以为医学应可以使人不死。

二、提供痛苦和其它不适症状的缓解。以往在医院临终者只是机械救治的对象,现代医疗对临终者提供的仅是一种救治程序,以维持生命为目的,很少顾及心理方面的妥善照顾。临终者在这种医疗模式下没有任何主动性,甚至没有选择善终的权利,往往是浑身插满各种管子面目全非地离开人世。临终关怀则充分尊重患者的意见,维持临终者之作为人的尊严,以把身心痛苦减到最低。

三、整合病患心理及灵性层面的照顾。临终期是人生中最为特殊的时期,有其独特的心理表现和精神需求与信仰需求。

四、提供适当的支持系统协助病患在死亡前仍能积极生活。这是最能够体现临终关怀的特色,也是临终关怀的根本目的所在。

五、提供支持系统协助家属适应病患罹病过程并度过伤恸时期。丧亲者悲哀是痛苦的表现,对社会有负面作用。帮助丧亲者尽可能快地渡过悲伤期、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并对死亡事件保持一种积极健康的态度是临终关怀实践的另外一个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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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佛教频道报道组   编辑: 邢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