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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玉林狗肉节,四问广西地方当局!


来源:动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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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21日夏至日就要到来。 这一天,广西玉林地方由狗肉从业商贩鼓噪的“狗肉节“就要鸣锣登场,犬只的灾难就要降临。这个”狗肉节“被狗肉商贩鼓吹为地方“民俗”、是老百姓个人的饮食选择,因此是个人的自由,政

六月21日夏至日就要到来。

这一天,广西玉林地方由狗肉从业商贩鼓噪的“狗肉节“就要鸣锣登场,犬只的灾难就要降临。这个”狗肉节“被狗肉商贩鼓吹为地方“民俗”、是老百姓个人的饮食选择,因此是个人的自由,政府管不着、他人管不着、“外国反华势力管不着”。对玉林狗肉商贩来说,杀狗是我的自由! 临街店面上高调悬挂剥了皮的狗猫胴体也是他们的自由。

奇怪的是,广西地方执政当局也在重复狗肉商贩的说法,认为玉林狗肉节是“民俗”、是“个人消费自由”,政府可以要求党政官员不参与消费,但是无权干预狗肉销售。 广西地方执政当局的这个说法,暴露了该执政团队执政能力的大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通过下面4个问题来说明广西地方当局和中央政府要求的执政能力上要与时俱进的要求有多大的差距。

一问广西地方执政当局,玉林“狗肉节”是“民俗”吗?

“民俗”说,是玉林地方狗肉贩子提出的为其牟利商业活动辩护的说法。山东大学教授郭鹏于2013年专门到玉林地区进行调查,走访玉林乡镇、采访当地民众,都否认当地历史上有大量食狗的做法、更没有听说过“狗肉节”。玉林地区吃狗肉,就如山东人、河南人偶尔消费狗肉一样,不存在一个属于玉林地方特有的狗肉消费习惯。今天国内国际抨击的所谓“玉林荔枝狗肉节”,是当地商家于2009年“创造”出来的一个牟利活动。请问广西地方执政当局,附和当地狗贩的“民俗”说根据在哪里?有没有就“狗肉节”这个提议,咨询地方民俗学家和历史学家? 

二问广西地方执政当局,玉林聚众狗肉消费是“私人”行为吗?

玉林在6月21日夏至日前后有商家鼓噪的“狗肉节”,本质上是个聚众大量消费狗肉的商业活动,不是“私人”行为。真正意义上的私人消费行为,应该是消费者自己在家里屠狗、烹煮和食用狗肉。这才是个人消费,在吃狗肉没有被国家禁止之前,这种在自己家里消费狗肉,的确是消费者的自由、政府基本管不着。但玉林商家从事狗肉业、招揽顾客到其店堂消费狗肉,就不是私人行为,而是社会行为、有潜在社会危害。既然是社会行为,就必须服从政府法律规定的管制。政府本应从各个环节(检疫、免疫、证件查核等)介入玉林狗肉商贩的牟利活动,以保证商贩的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疾病防控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利益等等。 广西地方当局鹦鹉学舌、重复商贩的“私人”消费行为说,是不负责任的、甚至有渎职的嫌疑。请问广西地方当局,聚众吸毒、聚众赌博、聚众卖淫也是个人或“私人”行为,政府管不着吗? 

三问广西地方执政当局,是狗肉业者的利润重要,还是狂犬病防控、食品安全、社会稳定重要?

运进玉林的犬只来之内地不同省份,多是偷、枪、毒来的他人的宠物犬和看家犬。长途运输对这些犬只来说是个及其苦难的经历,它们免疫力下降、饥渴病饿交加,它们是安全的肉品吗?犬只本不是食品,没有也不应该有犬只食用的标准。即使我们退一步,同意借用国家现有的对畜牧产品的安全规定,狗肉业者也彻头彻尾违反了国家法规。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动物产品经营者必须出示“三证、两档案、两标识”(即即免疫证、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工商营业许可证、养殖档案、免疫档案、禽畜标识、免疫标识)。拿不出任何一个证件,都是不合格产品、不能在市场上出售。 如果动物外表有伤痕,还需要该动物在实验室的健康检验证明。长途运到玉林的犬只,在野蛮卸车后,不少身上伤痕累累。请问广西地方执政当局,商贩出示过“三证、两档案、两标识”吗?受伤的犬只,有每只的实验室检验报告吗? 

国家所以设立动物产品的追溯制度,就是为了杜绝有毒和有害产品进入市场贻害消费者,广西地方当局不严格动物产品把关、甚至坐视涉嫌偷、抢、毒来的犬只进入市场,这是多大的渎职嫌疑。请问广西地方执政当局,是国民的食品安全重要,还是狗肉商贩的利润重要? 

广西曾经是狂犬病的重灾区。1996年到2009年之间,就有过4000多例人患狂犬病的案例发生在广西一地。 玉林在2008年还“荣升”全国十大狂犬病疫情多发城市的行列。这样一个狂犬病高发地,地方执政当局纵然还坐视大数量犬只的运入和屠宰,地方当局缺乏防范意识到了多么严重的程度、是多大的失职!

国家疾控中心唐青教授就指出,犬只的跨省运输是狂犬病传染和爆发的潜在危害。玉林在夏至日前后,聚众大量屠宰和消费犬只,徒增长时间疲劳作业的从业人员感染狂犬病的几率。中央政府为了防控狂犬病,自从2007年以来做了大量工作、投入大量人力和财力,将狂犬病数量控制在了2000例左右,这个成绩不容易。广西地方执政当局应该在狂犬病防控上,比任何其他省市都有更高的警惕性才对。可是,坐视大量活犬甚至病犬在短时间内运入玉林,这是什么样的渎职问题,值得广西地方执政当局深思。 请问广西地方执政当局,是国家狂犬病防控的大局、国民健康重要,还是狗肉业者的利润重要?

另外,助长偷、抢、毒和暴力抗法的玉林狗肉业,是个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从2001年到2014年,全国有多达560个媒体报道,揭露暴力盗狗、抢狗和毒狗的犯罪行为。2013年11月,湖南端掉了一个16人的毒狗集团,收缴了12吨有毒狗肉。桂林不久前发生了村民暴打偷狗贼的事件,说明狗肉产业链引发的偷、抢、毒严重侵犯国民的权益、挑战公权力、破话社会稳定、激化社会矛盾,极有可能引发有其他诉求群体的抗争事件。为了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广西地方执政当局怎么能够坐视狗肉业引发的种种非法行为?

四问广西地方执政当局,狗肉业者的利润重要,还是青少年身心健康重要?

广西地方执政当局长期以来,坐视一个遍布全自治区各地、尤其是玉林地区的当街杀狗、农贸市场杀狗、狗肉店门前杀狗、当着活狗的面杀狗、以及在狗肉店高悬剥了皮的狗猫胴体的种种残暴做法。这种残酷甚至丑恶的做法,难道也是“私人”行为、政府管不着? 错了! 狗肉商贩这种当众血腥杀狗的做法,什么时候考虑过路人尤其是跟着妈妈进入菜市场的小朋友的感受?在当下,此等公开的血腥屠宰场面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谴责。国内外学者都指出,将对动物的残暴强加在小朋友的面前,是对他们的心理暴力,会打掉他们对苦难、对弱者和对社会不公的敏感性。保护青少年的权益、关心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广西地方执政当局长期坐视当街屠宰、坐视狗肉业者对青少年的心理暴力,难道不是严重涉嫌渎职?

我们距离6月21日这个玉林文明倒退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对广西地方执政当局来说,国民健康、食品安全、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永远高于少数狗肉商贩的利润。广西地方执政当局当局,应该果断坚决地干预玉林在夏至日前后由商家鼓噪的聚众狗肉消费活动。广西当局应该像打击聚众赌博、聚众斗殴、聚众卖淫和聚众吸毒一样,坚决打击聚众消费没有““三证、两档案、两标识”的非法动物产品。 

国家利益高于狗肉商贩的利润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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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晨希]

标签:玉林 当局 狂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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