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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德东:刍论中国佛教的公益事业(上)
2009年11月05日 09:27佛学研究 】 【打印共有评论0

在佛教中,能够生出幸福的地方很多,因此有二福田、三福田、四福田、五福田、七福田、八福田等种种说法。不过,从根本上说,福田可以分为2类。一是“佛及圣弟子为福田”,因为他们是圣洁的开悟者,对他们的供养会带来很大的福报。这可以说是福田的本义。另一类就是以众生为福田,如父母、师长,特别是贫穷者。这一类福田的价值趣向,与公益事业有密切的关系,是佛教公益事业的重要理论基础。

在中国佛教史上,西晋翻译的《佛说诸德福田经》,最接近今天的公益事业的思想。该经提出“七福田”的说法,认为应该为这7类福田布施,具体内容是:

一者“兴立佛图、僧房、堂阁”。这是号召做一些佛教建筑,属于福田中的第一类。

二者“园果浴池,树木清凉”。这是指植树造林,修建水库之类的活动。

三者“常施医药,疗救众病”。这是指医疗卫生事业。

四者“作牢坚船,济度人民。”这是发展公共交通事业。

五者“安设桥梁,过渡嬴弱”。这也属于公共交通事业。

六者“近道作井,渴乏得饮”。这是指在道路的近处挖井,以方便干渴的行路人喝水。

七者“造作圊厕,施便利处。”这是指建造公共场所,讲究文明卫生。

显而易见,在七福田中,后面的6种福田都是社会公益事业。在时隔1800年之后,这6种福田依然毫不过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中国佛教史上还有一部《像法决疑经》,又称《济孤独》,对“二福田”思想有简要的界定,强调了救济贫穷的重要性,对南北朝时期以及后来的佛教公益事业影响深远。第一,布施、救济穷人是成佛的原因,“善男子,我今成佛,皆因旷劫行檀布施、救济贫穷困厄众生。”第二,福田分为敬田和悲田两种,敬田是佛、法、僧三宝,悲田是贫穷者、孤寡老人乃至饿狗、蚂蚁等动物。令人吃惊的是,经中明确提出,布施的根本对象是悲田,悲田重要于敬田。“善男子,我于处处经中,说布施者,欲令出家人、在家人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乃至饿狗。我诸弟子不解我意,专施敬田,不施悲田。敬田者即是佛法僧宝,悲田者贫穷孤老乃至蚁子。此二种田,悲田最胜。”这一思想,显示佛教的福田思想具有超越自身的普世精神,具有利益一切众生而不管其宗教信仰的追求,是佛教公益事业开展的重要理论支柱。

与福田观相联系,佛教又提出了布施观,是实践慈悲的具体方法。

布施,是指将自己的所有,送给他人。《大乘义章》卷12说:“言布施者,以己财事分布与他,名之为布;掇己惠人曰之为施。”在佛教中,布施是最重要的实践方法。《像法决疑经》认为,布施是成佛的根本大法:“十方诸佛亦从布施而得成佛。是故,我于处处经中,说六波罗蜜皆从布施以为初首。……善男子,此布施法门,三世诸佛所共敬重。是故四摄法中,财摄最胜。”在大乘佛教所倡导的六种实践方式(六度)之中,布施第一;在吸引大众信仰佛教的4种方法(四摄法)中,布施为首。

布施的具体内容,佛教中不同的表述,有二施、三施、七施、八施、十施、三十七施等多种说法。究其根本,布施可分为两大类,一是财布施,就是用物质财富救济贫穷的人;二是法布施,指以正确的道理指导人生。

佛教的布施观强调动机的重要性,反对将布施看作寻求利益的手段。布施需要有3个条件,这就是施者、受者和施物。《法界次第》卷下之(上)说:“若内有信心,外有福田、有财物,三事和合时,心生舍法,能破悭贪,是为檀。”5 檀,就是布施。布施最重要的要求是“三轮体空”,也就是对布施的人、接受布施的人和布施的物品,都不执着,不斤斤计较,这样才能起到布施的作用。如果给了人家东西,就念念不忘,或者寻求得到回报,都是不正确的。佛教因此有所谓“布施偈”,说“能施所施及施物,于三世中无所得。我今安住最胜心,供养一切十方佛。”(见《心地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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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德东   编辑: 王丽君